聖經中記載: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I am the way, and the truth, and the life﹞;
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指三一神的聖父﹞那裏去。」
﹝新約約翰福音十四章6節﹞
主 道 福 音 教 會
THE WAY GOSPEL CHURCH
聖經中還宣告說: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
﹝新約馬太福音四章4節﹞
內容大綱
教會簡介
主道福音教會乃是在1999年底成立於美國北加州舊金山南灣的桑尼維爾市﹝Sunnyvale, California﹞的一間獨立的華人教會。這間教會是由周明和邱惠芬夫婦在神學院畢業以後所開始的,而他們也一直在此教會中服事到今天。雖然教會的規模在這二十多年的期間始終都相當小,但神卻藉用這間教會,使周明和邱惠芬夫婦在事奉神和服事教會,在學習和傳講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的道,以及在信心愛心,倚靠順服,忠心忍耐,分辨抗拒世俗異端等各方面都得到了教導和栽培,以致他們能專心地秉持著聖經中真理的道和神的心意,對於來參加我們教會的基督徒和福音朋友們有確實屬靈的幫助和牧養。
我們教會每週日都固定租用桑尼維爾市華盛頓公園的活動中心﹝Washington Park, Park Building, 840 West Washington Avenue, Sunnyvale, California;請留意,這並不是我們教會的地址和通訊處,我們教會只是在週日租用這個場所舉行聚會;如果您想與我們教會連絡,請見最後的「留言」一欄﹞,於上午十時三十分開始舉行教會的主日敬拜聚會。我們竭誠地歡迎那些沒有固定去參與一間教會,是我們主內的弟兄姊妹的基督徒,那些希望認識基督徒信仰的福音朋友,以及那些新近搬到舊金山南灣的基督徒和福音朋友,來參加我們教會的聚會,讓我們教會成為您信仰上屬靈的家。切望我們大家一起在神的帶領和幫助之下,在所信的真道上彼此勸慰,互相建立,並能彼此關愛,配搭同工。
今天,教會在面對各式各樣,層出不窮的世俗和異端的迷惑和誤導之下,實在是非常需要高舉和宣講神在救主耶穌基督裏的悔改赦罪,重生更新的福音真道,以造就所有凡是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的基督徒,使其能合神所用,照著神的託付去引領世人也來真心地歸向神。深願神興起祂的教會和所有的基督徒,阿們。
The Way Gospel Church
主道福音教會在美國的聯邦政府和加州的州政府處均有註冊為非營利的宗教團體,其註冊的英文名稱為The Way Gospel Church。雖有一些在美國和在世界其他地方的教會,也同樣是以此一英文名稱來稱呼他們的教會,而他們這些基督徒的集合體,因著其對救主耶穌的相信和跟從,也是與主道福音教會一樣為屬神的教會,彼此務要接納和相愛;但是,主道福音教會卻並不是與他們同屬於某一個教會的系統,那些的教會並不叫主道福音教會,他們的事工也不見得是以講中文的華人為對象。
教會的牧者
周明和邱惠芬夫婦一直都在主道福音教會擔任牧養的工作,雖然我們教會是一間很小的華人教會,但是擔任教會牧者的周明傳道卻不敢輕忽神所託付的職責。固然周明傳道服事教會的生涯是非常的平淡,然而每個週日的主日敬拜聚會的講道和教導主日學卻是不可少;再加上教會成立的前十年間,每個月在周明傳道的家都會舉行福音聚餐所講的福音信息,並且每年都還會舉辦一次或兩次的福音佈道會;這樣二十多年下來,周明傳道大概在主道福音教會講了有近兩千篇的證道。
周明傳道有一個講道的習慣,就是每年一開始都會講一個系列的信息。多年來所講的系列信息包括了,聖經舊約的創世紀前十二章中的信息,聖經新約的使徒行傳中使徒們最初所傳的福音的道,聖經新約的約翰福音中耶穌所說的七個「我是」,聖經中記載耶穌所說的天國的比喻,和耶穌所說的「八福」,以及最近所講聖經中記載的「信心的行為」和「不具信心的行為」等。並且,在主日學中周明傳道也講了「基督徒信仰要點」,「成熟基督徒的素質」,「末世學」,「聖經新約的羅馬書」,「聖經舊約的詩篇」,「聖經舊約的箴言」,「聖經舊約的撒母耳記上下」等的課程。甚至,周明傳道還將著名的基督徒作家C. S. Lewis所著「The Screwtape Letters」﹝中文可譯為「大惡鬼史古推的信」﹞一書中的三十一封信都翻譯為中文,與信徒們一起來讀。並且,周明傳道更於2014年6月開始撰寫一些關於基督徒信仰的書,截至2021年底已寫完了四本書﹝請見接下來「周明傳道的著作」一欄﹞。
這麼多年以來,神使用周明傳道在主道福音教會專心地以宣講神真理的道來服事信徒和福音朋友,為此要深深地感謝神,同時也要謝謝教會的弟兄姊妹,大家彼此一起在信仰上相互建立和勉勵。周明傳道的心願是懇切地祈求神帶領幫助他,畢生以下列聖經經文中的教導為他服事牧養基督徒的態度和目標:
「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
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
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
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
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即耶穌﹞。
﹝這段經文的意思是指神的工人雖然仍是以血肉之軀在世上生活行事,
但在做神所託付的工作,而與世俗的罪惡和虛假爭戰時,
卻不是憑著血肉之軀,也不是照著世上爭戰的方式,
或使用世上爭戰時的兵器去爭戰,而是靠著神所賜的能力,
去宣講神的福音真道,以攻破一切的罪惡和虛假,和各樣的計謀,
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事,從而將人的心意全然地奪回以歸順於神。﹞」
﹝新約哥林多後書十章3-5節﹞
周明傳道的著作
一.已登載在本網站的著作
- 「深入闡述基督徒信仰的中心信念及其所代表的意義和適當的應用﹝AN IN-DEPTH STUDY OF THE CORE BELIEFS OF CHRISTIAN FAITH, THEIR MEANINGS AND APPLICATIONS﹞」,繁體中文版
- 「透視基督徒的重生﹝TO UNDERSTAND THE ESSENCE OF CHRISTIAN REBIRTH﹞」,繁體中文版
- 「人死之後所會遭遇的事情﹝THINGS THAT WOULD HAPPEN TO US AFTER WE DIE﹞」,繁體中文版
二.已完稿,將陸續登載在本網站的著作
- 「關於基督徒對神的信心﹝REGARDING A CHRISTIAN’S FAITH IN GOD﹞」
三.正在撰寫的著作
- 「聖經中九十一個信心的行為的範例﹝NINETY-ONE EXAMPLES OF FAITHFUL DEEDS IN THE BIBLE﹞」
信仰短文和見證分享
深入思考和理解信仰的問題﹝一﹞:第一則至第五則
常見有一些的基督徒,雖然是已經信了救主耶穌,但卻對聖經中神所啟示的真理的道缺乏全面,深入的理解,以致總是被一些信仰的問題和質疑所困擾,甚至是被一些偏差的說法和理論所誤導,於是就落在迷惑,懷疑和謬誤之中,結果造成他們在信仰上則是裹足不前,偏左偏右,不但不能被神所用,並且還影響,敗壞其他基督徒對神的信心,真是非常的可悲,可惜。
為了幫助您能確實地認識和接受基督徒的信仰,並且更進一步地能在信仰上成長和進深,請花一些時間參讀上面所列的周明傳道的著作,使得您能深入地思考和理解較深層面的信仰的問題,俾能認清,堅守和活出所信。這些信仰的問題包括了:
第一則,為何前面所引述的第一段的聖經經文中會宣告說,那位在兩千多年前,生為是一個低下卑微的猶太人,一生並沒有任何豐功偉業,最後還像一名罪犯一樣地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死的耶穌,就是人類惟一的救主,惟有祂才能拯救人脫離罪惡,歸回到聖潔的神的面前,而不是歷世歷代很多那些受到世人景仰的聖人和偉人呢?而由於一般的人都喜歡去崇拜有高名盛譽,有豐功偉業的名人和偉人,所以常見不少的人將耶穌加以世俗式地偉大化,宣稱耶穌是奇妙,慈善的神醫和行神蹟者;是偉大的老師;是完美的道德家;是到處宣講自己的理念,以喚醒迷失的大眾的有心人士;是堅持真理,與腐敗強權對抗的革命家;是為自己的理想而犧牲的殉道者;是從一個無名小卒的出身,積極進取奮鬥而成為了今日世上最大的宗教的開創者。他們這樣說的目的是為了要吸引那些慣於崇拜名人和偉人的人,來信他們所宣傳的這一位「世上的偉人耶穌」。並且,亦有不少的人,以「利誘」的方式,宣稱耶穌能賜給人健康平安,成功順利,發達富足,幸福長壽,宣稱耶穌能保佑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富強康樂,世界和平,以吸引那些只看重這些世上的福氣的人來「信」耶穌。甚至,更有不少的人,還謬誤地把耶穌說成是像阿拉丁神燈中的精靈﹝genie﹞,或是像聖誕老公公,人求祂則得之,而祂是會滿足人的要求的,以吸引人來「信」耶穌。就是不管如何,只要有很多的人來所謂的「信」耶穌就好了。請問,這樣做對嗎?
第二則,既然一般的人都只會看重,相信,崇拜那些長著佳形美容,出身巨戶豪門,拿到高等學位,成就豐功偉業,具備高尚品德,享有崇高聲譽,提倡先進學說,推動完善制度,造福整個人類,救民救國救世界,甚至是得過諾貝爾獎的大軍事家,大政治家,大革命家,大社會學家,大科學家,大醫學家,大思想家,大教育家,大道德家,大慈善家等,因此他們就認為惟有這樣的人才配為是人類的救主。但是,神卻刻意地使祂所差來的救主耶穌降生成為一個低下卑微的人,而不是生在一個地位崇高,聲勢顯赫,有權有錢的家族中。耶穌不但不是生在當時一個羅馬帝國的貴族或皇族的家中,將來長大了好當羅馬帝國的皇帝,以統治當時地中海四圍所有的國家;祂也不是生在一個猶太人的貴族或皇族的家中,將來長大了好當猶太人的王,以統治全部的猶太人;祂也不是生在一個有權有勢有錢的家族中,將來長大了好建立豐功偉業;祂也不是生在一個羅馬大將軍的府中,將來長大了好打出一片自己的天地來;祂也不是生在一個希臘大哲學家的門下,將來長大了好在當時普遍希臘化的社會中嶄露頭角,領導思潮;祂更不是生在一個著名的猶太人的宗教領袖的家中,將來長大了好在信仰上領導猶太人。
相反的,耶穌卻是生為一個被羅馬帝國所統治的猶太人的小民族的一員;而由於耶穌的母親馬利亞還沒有出嫁,就從聖靈懷了孕,所以耶穌的降生乃是一件非常不名譽的事﹝請見下列第二十五則的信仰問題﹞;耶穌是降生在一個木匠約瑟的貧窮的家中,是在被一般猶太人所藐視的拿撒勒城長大;耶穌並沒有使人羨慕的佳形美容,實際上祂的外貌可能是相當的蒼老憔悴;耶穌也沒有受過甚麼高深和完備的教育,沒有擁有甚麼值得尊敬的職位,頭銜和地位,沒有成就甚麼「豐功偉業」的事蹟,事實上耶穌本身只是一個木匠;而對於耶穌所傳的道,當時的猶太人,特別是猶太人的領袖們的反應也是不佳,不但是排斥耶穌的教導,還對耶穌行事的方式多有責難,既使是那跟隨耶穌,與耶穌最親近的十二個門徒,也都不相信耶穌對他們所說的祂會從死裏復活的預告,更不要說其中有一個門徒還出賣了耶穌,而其餘的十一個門徒當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捉拿時,都離開耶穌逃走了,其中的首徒彼得後來雖跟去看耶穌受拷問的情形,但卻三次都不認耶穌;甚至,到了最後耶穌並沒有成為一個軍事和政治的強人,率領猶太人打敗羅馬帝國,建立獨立,富強的猶太人的國家,而是落得像一個罪犯一樣被判處了死刑,釘在十字架上悲慘地死去。
結果,就造成了當時一直到如今絕大多數的猶太人,以及那些慣於崇拜有高名盛譽,有豐功偉業的聖人和偉人的一般世人,都不但不肯接受,不肯相信耶穌乃是神所差來的那一位惟一的救主,並且還藐視,譏誚,厭棄耶穌。可是,神為甚麼不使耶穌降生成為一個貴人或偉人,好使人容易去相信和擁護耶穌為救主呢?如果我們深入一點地來看,就可以知道神這是刻意地以耶穌卑微的降生,普通的生平和悲慘的受死來試驗人,要看人是相信這一位耶穌就是神所差來的救主,還是相信惟有那出身顯貴,功成名就,位高權重的偉人才配為是人類的救主。於是,那些只是看重,相信,崇拜偉人的高貴出身,豐功偉業,地位聲譽的人,他們就會在神給人的這個試驗上失敗,而拒絕相信,拒絕接受耶穌乃是人類惟一的救主,以致落得與神對人的拯救「失之交臂」,而被摒棄在神的國之外。因此,聖經中強調說,「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指不相信救主耶穌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指相信救主耶穌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指能將人從罪惡裏拯救出來﹞。….猶太人是要神蹟,希臘人是求智慧﹝指猶太人是看重超自然性的神蹟奇事,而希臘化的非猶太人則是追求希臘哲學思想的智慧﹞;我們﹝指基督徒﹞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即耶穌,下同﹞,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指不相信救主耶穌的非猶太人﹞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臘人﹝指無論背景是猶太人,還是非猶太人的那些蒙神所召,相信救主耶穌的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指耶穌,特別是祂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死,三日後復活,乃是彰顯了神將人從罪惡裏拯救出來的能力和智慧﹞」﹝新約哥林多前書一章18, 22-24節﹞;這就是說,耶穌對於那不相信祂的非信徒而言,是他們的絆腳石,會使得他們在對神的信心上跌倒,就是導致他們不相信,不接受耶穌乃是人類惟一的救主,因為他們認為基督徒居然會相信一位像罪犯一樣被釘在十字架上悽慘地死了的耶穌,就是人類惟一的救主,這真是太愚拙了。然而,聖經中也強調說,耶穌卻是那相信和跟從祂的信徒的房角石,亦即耶穌就是信徒對神的信心,和信徒能夠得救蒙福的基準和確據﹝至於救主耶穌是如何將人從罪惡裏拯救出來的,請見下列第三十八則和第三十九則的信仰問題中的說明﹞。
第三則,如果照聖經中所說的,人所犯的忽視,悖逆,離棄,褻瀆,甚至敵對那位創造人的神的不虔的罪﹝就像一個不孝子不認他的父母一樣﹞,以及因而所造成的人諸多不義的罪,藉著相信和接受神所差來的救主耶穌,人就可以白白地蒙神赦罪,且被神稱為義,而脫離罪惡,歸屬於神,以得到神的拯救,那麼一個為非作歹的人,甚至是殺人犯,只要他後來信了耶穌,就能白白地蒙神赦罪,免受罪的報應,就如多年前殺死臺灣一位著名的女歌星白冰冰的女兒的那位做惡多端的陳姓凶手,後來他在獄中遭受死刑之前,認錯悔改,接受了耶穌為他的救主;反之,一個常常行善做好的人,甚至是聖人賢人,卻因他沒有信耶穌,就不能蒙神赦免他忽視神和不信神的罪,而要遭受到報應。這怎麼說的過去呢?這不是太荒謬,太不公平了嗎?是嗎?
並且,人只要信了耶穌,就能夠白白地得到神的赦罪的恩典而得救,免受罪的報應,這不是會使得人陷在一再犯罪,又一再被神赦罪的惡性循環之中嗎?這不是在縱容人多去犯罪嗎?這豈不是不但不會救人脫離罪惡,反而會造成人不想去,也不會去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嗎?這豈會比那些強調修身養性,善行功德,將功抵罪,因果報應的信仰和宗教好呢?豈會比那些的信仰和宗教更能警戒人不要去犯罪行惡呢?是嗎?
第四則,一般都是把世上的人分成好人和壞人兩種,而我們自己當然是好人。可是,這乃是從人的眼光來看人。不可諱言的,好人有時也會做出壞事來,而壞人有時也會做出好事來;所以,好人與壞人的區分其實只不過是五十步與百步的差別而已。聖經中卻是宣告說,「主耶和華﹝即神﹞啊,祢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沒有誰﹞」﹝舊約詩篇一百三十篇3節﹞;聖經中又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新約羅馬書三章23節﹞;聖經中更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新約羅馬書三章10節﹞。所以,神所啟示的聖經中的經文並沒有表揚人性的光輝面,也沒有對人「隱惡揚善,歌功頌德」,而是不客氣地直指「人都有罪」;換句話說,就是在至善的神的眼中,世上每一個人都是罪人。每當我向人傳講基督徒的信仰,說到人都有罪的這一點時,對方都會回答說,他一生奉公守法,循規蹈矩,又沒有殺人放火,偷竊搶盜,他哪有甚麼罪?姑且不論人都是自私的,人都會嫉恨別人,人都會講謊話,人都會惱怒別人,人都沒有去幫助,去愛所有他周圍的人;如果有一個人不認那生他的父母,大逆不孝,他有沒有罪?如果您認為此人有罪,那麼一個人不認,不信,忽視,悖逆,離棄,甚至褻瀆,敵對那位創造了他的神,就像一個不認自己親生父母的不孝子一樣,那麼他有沒有罪呢?所以,雖然一般人常稱讚基督徒有愛心,很真誠,是好人;但是我卻常常提醒我們教會的信徒們說,「好人」不能用來定義基督徒,基督徒乃是知道自己不是好人的人。
對於聖經中「人都有罪」的宣告,或許有人會認為,那麼只要自己從此就痛下決心,改過自新,重新對神,甚至將功抵罪,不就好了嘛,就好像佛家所說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不過,坦白地說,事情並不是那麼樣的簡單;聖經中記著耶穌說,「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即奴隸﹞」﹝新約約翰福音八章34節﹞。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所有犯了罪的人,就都淪落為罪的奴隸,受到罪的轄制,捆綁和奴役,沒有自由,不得脫身,也無法自救,以致會一直繼續地犯罪。哇,真的是這樣嗎?您或許會懷疑我是在「危言聳聽,言過其實」。您會很堅持地說,您才不是罪的奴隸。您或許會向我證明,您不要生氣就可以不生氣,您不要嫉妒人就可以不嫉妒人,您不要恨人就可以不恨人,您不要自私就可以不自私,您不要驕傲就可以不驕傲,您不要說讒言就可以不說讒言,您不要說假話就可以不說假話,您不要與人爭競就可以不與人爭競﹝以開車子的爭先恐後為例﹞;甚至,您要幫助別人就可以幫助別人,您要遵著自己的良心來行事就可以遵著自己的良心來行事,沒有問題。這就好像一個有煙癮,酒癮或毒癮的人,他可以「大言不慚」地說,他一個小時,半天,一整天都可以不抽煙,不喝酒,不吸毒,沒有問題。那麼,兩天不抽煙,不喝酒,不吸毒,可以嗎?﹝嗯,還可以。﹞一個星期不抽煙,不喝酒,不吸毒,可以嗎?﹝咬著牙硬撐,還勉強。﹞一個月不抽煙,不喝酒,不吸毒,可以嗎?一年不抽煙,不喝酒,不吸毒,可以嗎?永久不抽煙,不喝酒,不吸毒,可以嗎?所以我常說,罪乃是「總有一天等到你」,因為人的罪性就如同有煙癮,酒癮或毒癮的人的那個癮頭,可謂是人對於忽視神,不信神,悖逆神,離棄神,褻瀆神,敵對神的罪惡的癮頭﹝也就是「罪癮」﹞;表面上,暫時地壓抑這個對罪的癮頭,而不將之徹底地除掉,是不能真正解決問題的。因此,人對罪乃是「逃的了此時不犯,逃不了彼時不犯,更逃不了永久都不犯;逃的了這個罪不犯,逃不了那個罪不犯,更逃不了所有的罪都不犯」;人哪能脫的了罪的手掌心呢?人豈不是罪的奴隸嗎?
針對人咬著牙硬撐一陣子,就誤以為自己是很好了的心態,讓我講一個有趣的小故事給您聽。很多年前,我看過一部電影;劇情的內容是說有一位英國的宣教士,到非洲去向當地的人傳基督徒的信仰。後來他被當地土族的酋長抓了去;他就在酋長的面前,挺著胸膛,大聲地說,我是大英帝國的國王所派來的宣教士,不得對我無禮。這位酋長根本不知道甚麼大英帝國,也不知道這位宣教士是老幾;但是看不過去他那雄糾糾,氣昂昂的樣子,就一招手,應聲出來一個年輕高大,光著上身的壯漢。酋長又叫人拿了一個養蜜蜂的箱子來,這個箱子裏面滿是蜜蜂,飛進飛出的。當下,酋長就叫人把蜜蜂箱抵著這位壯漢赤著的胸膛,讓蜜蜂咬這位壯漢。這位壯漢是咬著牙,吭都不吭一聲。過了五分鐘,酋長看壯漢滿頭是汗水,就叫人把蜜蜂箱拿開;然後對這位宣教士說,你看我兒子壯不壯?比起你大英帝國的人怎麼樣?這位宣教士也不動聲色,輕描淡寫地回答酋長說,好不好把蜜蜂箱再放在你兒子的胸膛上五分鐘試試看。人咬著牙硬撐一段短時間以在外表上沒有犯罪,就像被蜜蜂咬的酋長兒子,只不過是暫時的,又哪能長久呢?又豈是代表人真的已經脫離了罪惡的轄制,捆綁和奴役呢?不是嗎?既是如此,那麼有罪的人到底要如何才能得著拯救而真正地脫離罪惡的轄制,捆綁和奴役,不再是罪的奴隸呢?
第五則,至於說救主耶穌究竟又是如何去使得凡是相信和跟從祂的人,都能白白地蒙神赦罪,且被神稱為義,而脫離罪惡,以歸回到聖潔的神的面前呢?在我們深入了解耶穌是如何去拯救有罪的人﹝請見下列第三十八則和第三十九則的信仰問題中的說明,也請參閱上述已登載在本網站的周明傳道的第一本著作﹞之前,我卻必須要將基督徒的信仰中有關得到神的拯救的意義先有所澄清。聖經中記載,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時,在場的猶太人譏諷耶穌不能從十字架上下來,自己救自己,並且神也不救耶穌。坦白地說,耶穌連自己都救不了,怎麼還能救我們呢?另外,聖經中也記載,當時羅馬巡撫彼拉多照著猶太人的要求,釋放了一個囚犯巴拉巴,卻將無罪的耶穌定了死罪,代替巴拉巴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而與耶穌同時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的那兩個囚犯中,有一個在臨死之際,卻在十字架上認罪,悔改和相信了救主耶穌。請問,巴拉巴和這一位在十字架上認罪,悔改和相信救主耶穌的囚犯相比較,哪一個才是得到了神的拯救呢?一般的人或許會認為巴拉巴在即將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前的最後一刻,卻有耶穌代替他上了十字架,以致巴拉巴得到了釋放,而免受那殘酷的死刑,所以巴拉巴乃是人因著耶穌,而得到神的拯救的一個很好的例子。其實並不然;那一位在十字架上認罪,悔改和相信救主耶穌的囚犯,雖然沒有免受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死的禍害,但是他在十字架上的認罪,悔改和相信救主耶穌,卻使他得到了神在救主耶穌裏那真正的拯救。因此,基督徒的信仰中得到神的拯救的真義,是與一般世俗的消災免禍,趨吉避凶的得救觀念截然不同的;而我們須要確實認清的是,耶穌拯救人的真正意義乃是如聖經中所宣告的,「祂要將自己的百姓﹝指救主耶穌要將凡是相信和跟從祂的人﹞從罪惡裏救出來」﹝新約馬太福音一章21節﹞。
生活在二十一世紀,標榜自由民主的今天,我們都認為自己是自由的人;所以,即使是在物質界的層面上做奴隸是怎樣的一個情形,我們都很難了解,更不要說是在非物質界的層面上,在罪的領域裏做奴隸的情形了,我們更是完全沒有任何的概念。在物質界的層面上,人的歷世歷代中是有一些奴隸抗暴,爭取到自由的例子。在這些的例子中,那些奴隸知道自己是奴隸,也看見了不做奴隸,自由的滋味是多麼的好,所以他們會拼命地要去爭取自己的自由﹝往往都還加上外力的幫助,例如美國解放黑奴的南北戰爭﹞。但是,人在非物質界的層面上,在罪的領域裏做奴隸的情形卻是大不相同。一方面,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被罪所奴役,是罪的奴隸。二方面,雖然人是與生俱來的就有良心,但是所有的人都是罪人,都是罪的奴隸,所以人從來沒有見過那不是罪的奴隸的人是怎樣的好﹝不是常聽人說「天下烏鴉一般黑」嗎?﹞。三方面,人成了罪的奴隸之後,罪就成為了人性的一部份﹝所謂「人的罪性」,就是指雖然每一個人先天性地都具有良心,但所有的人卻又都不能在每一件事上都遵照著自己的良心來行事;並且雖然每一個人先天性地都具有敬拜神明的意識,但所有的人卻又都生來就是不認,不信,忽視,悖逆,褻瀆,離棄那位真神的;這是事實,不是嗎?人為甚麼會落到這樣的情形呢?請見下列第二十七則和第二十八則的信仰問題中的說明﹞,是人與生俱來的,是人拋不掉,摔不脫的。這有一點像是孫悟空頭上所戴的緊箍圈,孫悟空不聽話,緊箍咒就會造成緊箍圈收緊,而使得他頭痛;人不犯罪,人的罪性就會使得人心癢癢的,蠢蠢欲動。聖經中說,「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新約羅馬書七章18-19節﹞。因此,當人成為罪的奴隸之後,人是根本無法自救的,人是根本無法自己去掙脫罪的奴役,而得到自由的。那些人所使用的一切辦法,例如,痛下決心,改過自新,將功抵罪,修身養性,培育美德,行善做好,教化人心,嚴懲重賞,榜樣環境,主義制度,文化宗教,甚至脫離紅塵,避世而居,以企圖靠著人自己的努力,去喚醒,敦促,發揮人的良心,而掙脫罪的捆綁和轄制,其結果都會是枉然的。所以,那淪為是在非物質界的層面上,在罪的領域裏做奴隸的人,必須要,也惟有靠著神在救主耶穌裏真正的拯救﹝也是外力的幫助﹞,才能脫離罪惡,而歸屬於聖潔的神。
深入思考和理解信仰的問題﹝二﹞:第六則至第八則
第六則,為何前面所引述的第二段的聖經經文中會宣告說,人活著並不是單靠食物,人活著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呢?這個宣告似乎並不合理,並不正確;人是可以單靠食物活著的,不是嗎?並且,人只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而不吃食物,又豈能活著呢?這段聖經的經文到底是甚麼意思呢?
第七則,聖經中記載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羊」是代表著耶穌所牧養的人,就是那些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的人﹞,並且得的更豐盛」﹝新約約翰福音十章10節﹞;聖經中也宣告說,「但記這些事﹝指聖經新約約翰福音中所記載耶穌生平的一些言行和事蹟﹞,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新約約翰福音二十章31節﹞;聖經中且宣告說,「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指人相信和跟從了三一神的聖子耶穌,就得著生命;否則,就得不著生命﹞」﹝新約約翰一書五章12節﹞。對於不認識,不了解基督徒信仰的人而言,他們會認為聖經中這樣說,就是當一個人在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成為了基督徒以後,他就會得著生命,真是非常的奇怪,甚至荒謬。他們或許會質疑地問說,基督徒在還沒有相信和跟從耶穌之前,不都是活生生,已經是具有了生命的人嗎?為甚麼基督徒在相信和跟從耶穌之後,還要得著生命呢?是要得著甚麼生命呢?而聖經中所說基督徒要得著的這個「生命」是不是指只有基督徒死後離世才會繼續地存活著而言的呢?而非基督徒則因為不相信救主耶穌,沒有得著這個「生命」,以致其死後就是「人死如燈滅」,不復再存在了呢?如果是這個意思,那麼聖經中所說,那些不相信救主耶穌的人在永恆裏要永遠地遭受到神對罪惡的審判和懲罰的報應的宣告豈不是空洞的嗎?因為屆時他們都已經是不存在了,不是嗎?
聖經中更記載,「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新約馬太福音十六章24-25節﹞;這段話是甚麼意思呢?為甚麼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呢?為甚麼凡為耶穌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呢?是不是所有跟從耶穌的人都必須要為耶穌拋頭顱,灑熱血呢?這段話的深刻的涵意到底是甚麼呢?
第八則,聖經中還記載耶穌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新約馬太福音十六章26節﹞;這段話又是甚麼意思呢?這是在提醒和勸戒人不要為金錢和物質賣命,不要做金錢的奴隸嗎?因為既使是賺了很多錢,卻賠上自己的性命,有甚麼益處呢?還能拿錢去換回性命嗎?﹝當然不能!﹞就如我所居住的美國舊金山灣區的南灣,乃是電腦業世界有名的矽谷﹝或稱為硅谷,Silicon Valley﹞,而有一些電腦科系年輕的新畢業生,加入矽谷的電腦公司,拚命地替公司做,吃在公司,睡在公司,沒有週末,沒有假期;幾年以後,公司業務蒸蒸日上,股票上市,這些年輕的工程師都成了百萬富翁。然而,因為工作過度辛勞,身體卻搞壞了,有人才到中年就因心臟病,癌症而過世了。這是耶穌所說的這段話真正的意思嗎?還是別有所指呢?
深入思考和理解信仰的問題﹝三﹞:第九則至第十五則
第九則,今天有很多的無神論者,他們根本就否定神的存在,更不要說去相信神,去相信神所差來的救主耶穌了。但是,坦白地說,無神論乃是有限的人判定無限的神不存在,這是超過了有限的人的能力範圍;有限的人是無法判定無限的神是存在,還是不存在的。有限的人最多只能說我不知道無限的神是存在,還是不存在;這就好像有限的人﹝即使是最偉大的天文學家﹞是無法決定近乎無限的宇宙到底真正有多大,這是超過了有限的人的能力範圍。有限的人只能猜測近乎無限的宇宙有多大;而現在的猜測,過幾年又要加以修改了,不是嗎?由此來看,無神論以有限的人來斷定無限的神是不存在的,這乃是不合乎邏輯的。
不但如此,更坦白地說,無神論是必須要一直洗腦式地對人灌輸說沒有神,沒有神的,以及必須要一直地藉著宣傳來貶低,來消滅人那種有神的意識,就是一直輕蔑,鄙視地講說「神」的觀念乃是人在走投無路的時候,所幻想出來的一種主觀性的,自我安慰的精神慰藉,是所謂的「信則有,不信則無」,是所謂的「精神鴉片」,更是懦弱者,懶惰者,悲觀者,逃避者,失敗者所憑空捏造,痴心妄想,畫餅充飢的託詞。但是,我卻要指明,有神論則是根本不用去教的;當一個人早上出門時聽到幾聲烏鴉叫,如果他剛好當天又事情不順利,那他很快地就會把兩者連想在一起,而相信烏鴉叫就是代表著會有霉運。這種冥冥之中,有一個﹝或多個﹞超越人的神明在掌控著世上的事;而人如果對神明加以敬拜,人就會得到神明的幫助和賜福,而事事順利的觀念,乃是人與生俱來的,不是嗎?實際上,不要說是東方的社會了,西方的社會在基督徒的信仰盛行的這過去兩千年以前,例如,古美索不達米亞﹝Mesopotamia﹞的蘇美人的文化,古埃及人的文化,亞述帝國,巴比倫帝國,波斯帝國,希臘帝國,一直到羅馬帝國﹝其實直到西元以後的前三個世紀都還是﹞,全都是敬拜很多神明的。所以,人先天性地都具有敬拜神明的意識的這個事實,是不分種族,不分部落,不分東方人,還是西方人的。說穿了,無神論只是在使用一種不合乎邏輯的假說,企圖要抹殺人天生就會有的這種敬拜神明的意識。
有人可能不贊成我說人先天性地都具有敬拜神明的意識;或許有人會說一位無神論者,就沒有敬拜神明的意識;是嗎?我曾經問過好多位是無神論背景的人,我問他們在面對困難,無路可走的時候,有沒有向所謂的「老天爺」求過幫助;他們的答案卻都是肯定的。這種情形證明一個無神論背景的人,雖然是公開地宣稱自己不相信有神的存在,然而在他內心的深處卻仍然帶著有神存在的意識。有一次,一位無神論背景的女士問我說,人為甚麼需要信神呢?我回答她說,我勸人信神,並不是像一個推銷員,硬要把人所不想要,所不需要的東西推銷給他;我乃是就著人心目中那早已有了的神的意識,將神介紹給他認識而已,就好像是幫助人去得著他心目中那早已想要得到的東西一樣。說完,我就問這位女士說,她有沒有向「老天爺」求過幫助;她很快地回答說,那不算﹝一笑﹞。
第十則,一般的人都會崇拜他們心目中所景仰,所欽佩的聖人和偉人,甚至把這些聖人和偉人當作神來拜;例如,就有人對我說,中國人的孔子是非常的偉大,我們應當崇拜孔子就好了。我則回答他說,孔子是很偉大,我並不否認,我們也是應當敬重孔子;但是,如果有一位神﹝當然神是真實存在的,我用「如果」是因為那個人尚未信神﹞,祂是創造孔子的,我們是不是應當更敬重這位神呢?一個只敬重孔子,而不敬重創造孔子的神的人,就好像一個人只欣賞「蒙娜麗莎的微笑」那幅世界名畫,但卻忽視這幅畫的畫家達文西﹝Leonardo da Vinci﹞一樣。如果我們只崇拜神所創造的人或物,而不崇拜那位更偉大,創造了人或物的神,這也是不合邏輯的,不是嗎?
第十一則,講到神,中國人一般都有中國神和外國神的觀念,並認為基督徒的信仰是在信外國神。聖經中卻說,神是猶太人的神,神也是非猶太人的神;意思就是神是普天下所有人的神,不分中外。我們怎麼知道真神是中國人的神,也是外國人的神呢?一個簡單的說明:中國人是兩個眼睛,一個鼻子,一個嘴巴,兩個耳朵,兩手兩腳,外國人也是兩個眼睛,一個鼻子,一個嘴巴,兩個耳朵,兩手兩腳;中國的樹是綠的,土是黃的,外國的樹也是綠的,土也是黃的。如果是兩個不同的神,各創造各的,怎麼會都一樣呢?所以,一個最合理的結論就是,所謂中國神和外國神其實乃是同一位神,而中國人心目中所均有的,但卻並不認識的「老天爺」﹝中國人心目中所均有的這個「老天爺」的觀念,其實乃是源自世上每一個種族,每一個部落,甚至每一個人先天性地都具有的敬拜神明的意識,而這個「老天爺」的觀念卻並不是指一般所拜的玉皇大帝或天公等﹞,就是基督徒信仰所信的這位真神。因此,請千萬不要受到一種狹窄的民族意識的影響,而排斥去認識這位真神。
第十二則,一般人敬拜神明偶像,如佛祖釋迦牟尼,觀世音菩薩,濟公活佛,玉皇大帝,媽祖,孔子,關公,土地公等,都不是單單只拜一位神明偶像,而是同時拜好幾位神明偶像;甚至是「多多益善」,免得漏拜了哪一個。人這樣做,不知道有沒有仔細想過,如果這些神明偶像是有感覺的話,他們難道不會不高興嗎?這就好像如果一個人認很多的人為他的父母,難道他親生的父母不會不高興嗎?當然是會。聖經中說,「不可敬拜別神,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耶和華」即神;「忌邪」是妒忌的意思,翻譯為「忌邪」是因為「敬拜別神」乃是邪惡的﹞」﹝舊約出埃及記三十四章14節﹞。「妒忌」通常都被人視為是不好的;沒錯,如果一個人妒忌別人的成功,想盡辦法要陷害別人,這是不好的。可是,神嚴禁信神的人「別有所拜」的妒忌,卻是與夫妻一方不允許另一方「別有所戀」的妒忌相同,是維繫雙方相愛和忠誠的關係所絕對必要的。如果一對夫妻根本不在乎任何一方是否專一,那他們之間的關係是完全沒有夫妻之愛的。所以,聖經中更將一個信神的人「別有所拜」,視為是犯了姦淫的罪,就如同一對夫妻的任何一方「別有所戀」一樣。因此,一個拜好幾位神明偶像的人,還以為他所拜的這幾位神明偶像都會賜福給他;或是一個人「腳踏兩條船」地又信耶和華真神,又拜假神偶像,且在有需要的時候又求耶和華真神,又求假神偶像,還以為耶和華真神和假神偶像都會賜福給他,其實乃是大大地得罪了神,卻還不自知;這真是糊塗愚昧至極,不是嗎?
第十三則,我曾經請教過一位對各種宗教都相當熟悉,但卻並不信基督徒信仰的男士,為甚麼人見到世上所發生的苦難和悲劇,從來沒有聽見人去怪佛祖釋迦牟尼,去怪觀世音菩薩,去怪濟公活佛,去怪玉皇大帝,去怪媽祖,去怪孔子,去怪他們所拜的其他那些的神明偶像,問這些神明偶像為甚麼「見死不救」,怪說這些神明偶像是沒有慈愛呢?人不是怪老天爺﹝只有中國人﹞,就是怪基督徒信仰所信的真神﹝其實如上所述,中國人心目中所都有,但卻並不認識的這位老天爺,就是基督徒所信的這位真神﹞。好事都是佛祖釋迦牟尼,觀世音菩薩,濟公活佛,玉皇大帝,媽祖,孔子等的,壞事卻從來不沾他們的邊;這很奇怪,不是嗎?他也說不上來。您說得上來是為甚麼嗎?
第十四則,一般的人都有善惡兩分的二元論的觀念,就是有一個善因,也有一個惡因,兩者永遠都並存並立,但卻是南轅北轍,如水火不相容,並且還會相互爭鬥。世上好的事情的發生是歸功於善因;而世上不好的事情的發生則是歸咎於惡因。善因與惡因沒有一方是一直都強於,都勝過另一方的。有時善壓倒惡,導致好的事的發生;有時則惡壓倒善,就導致惡的事的發生。善惡消長的決定因素為何,則未可知;但也有人說是決定在人自己。可是,聖經中卻不是這樣說的。聖經中說,神是宇宙萬物的首因﹝first cause﹞,就是神是首先存在的,是在宇宙萬物之先就存在著的,所有其他的一切都是本於祂的,是祂所創造的;而這位神是至善的,在祂完全沒有惡,沒有不義。但是,世上卻存在著惡,這是不爭的事實。如果照聖經中所說,神是至善,萬有又都是祂所創造的,那惡是從哪裏來的呢?是不是神並不是真正的那麼善?是不是神其實具有一些惡的成分?是不是神時善時惡,喜怒無常,陰晴不定;祂心情好的時候就善,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惡;對祂喜歡的人就善,對祂不喜歡的人就惡呢?是不是如一般人的二元論的觀念,實際上有一位善的神,也有一位惡的神,此善惡兩神彼此相爭,有時善的神得勢,有時惡的神得勢呢?還是有甚麼其他針對惡的產生的答案呢?就是,並不是至善的神創造了惡,也不是神具有一些惡的成分,更不是有善惡兩神,而是惡乃是背離了至善的神的必然後果呢?
針對此一疑問,其實可以用一個數學的考試題來邏輯性地加以說明,我們就會知道聖經所說的乃是真實的。一個數學的考試題是有一個對的答案,而任何與這個對的答案不同的,都是錯的答案,不是嗎?錯的答案,也就是不對的答案,之所以是錯,是不對,乃是因為先有那個對的答案存在著;當偏離了這個先有的對的答案,就成為錯的,不對的答案了,不是嗎?同樣的,惡,也就是不善,之所以是惡,是不善,乃是因為先有善存在著;當離開了這個先存在的善,就成為惡了。因此,惡並不是從善來的,惡是離開了那個先存在的善所產生的。所以世上雖然有惡,但是這個惡並不是從創造萬有的那位善的神來的,而是離開了這位善的神的後果。如果不是先有善的存在以為比較,惡就不成為惡了;同樣的,如果不是先有對的答案以為比較,就無所謂錯的答案了。這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善,也就無所謂惡了;因此,惡的存在是必須要先有善的存在為前提,但善卻是可以獨自存在的。所以,有一天惡是可以不再存在的,而起初就是只有善﹝就是神﹞,而沒有惡的。因此聖經中所言,那至善的神是先存的,是千真萬確的;而不是善的神本身帶有一些惡的成分,也不是善的神創造了惡,更不是有善惡二神。聖經中這樣說,乃是與一般人的觀念截然不同的。
第十五則,今天有很多的人都說他們信神,天主教,東正教,英國國教和基督教的各個教派都說他們信神;伊斯蘭教也說他們信神;猶太教也說他們信神;摩門教和耶和華見証人也說他們信神;佛教,道教,統一教,一貫道和印度教也都說他們信神;其他的多神教也說他們信神;汎神論者﹝就是認為宇宙萬物的整體的全部就是神,神在每一個東西裏,每一個東西也都是神的一部份,所以就產生了石頭神,樹神,山神等等,並且也可以把人當作是神﹞也說他們信神;一般敬拜神明偶像的民間信仰也說他們信神;既使是無神論者也會把偉人視為是如神一般去崇拜之,甚至也會向他們所否定存在,冥冥之中的甚麼神明去求幫助,求保佑,不是嗎?但是,聖經中卻強調說,「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子」是指三一神的聖子耶穌,「父」是指三一神的聖父﹞」﹝新約約翰一書二章23節﹞。這段經文的意思乃是說,凡不相信,不接受聖子耶穌為救主的人,其實並沒有信神;而凡相信和接受聖子耶穌為救主的人,才是真正信神的人。換句話說,就是指惟有那相信和跟從三一神的聖父所差來的救主耶穌的基督徒,才是信神的人,亦即基督徒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就是相信和跟從神;反之,那不相信和不跟從救主耶穌的人,其實是並沒有相信神,並沒有跟從神,他們只是在相信,在敬拜自已所想像,所塑造出來的某一個偶像罷了。因此,基督徒的信仰宣告說,惟有那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的人,才是真正地歸屬於神,才能永遠地活在神的面前。﹝您可能會覺得基督徒的信仰真是太霸道了,太排他了;請見下列第二十一則的信仰問題。﹞
深入思考和理解信仰的問題﹝四﹞:第十六則至第二十則
第十六則,講到宇宙萬物,包括地球和人,都是大能的神所創造的,而基督徒也常以這個宇宙,特別是地球的浩大,壯麗,奇特,巧妙,規律,精緻,以及人的善心,正義,美德,親情,友愛,互助等。來證明造物的神的偉大,奇妙,美善,慈愛,公義,聖潔;不過,當您看見世上的天災人禍,地震海嘯,戰爭屠殺,弱肉強食,仇恨迫害,罪惡泛濫的情形,甚至看見非洲的小孩子因飢餓,疾病,骨瘦如柴,奄奄一息的樣子,而神卻並沒有救助這些可憐的孩子們,您會不會認為這樣一個糟透了的世界,怎麼可能會是有一位好的,善的神所創造的呢?您會不會認為基督徒信仰所說的不對,要不然就是神根本不存在,要不然就是神並不是慈愛的神,神也並不愛世上的人,要不然就是神根本不夠力,否則祂為甚麼對人漠不關心,袖手不管呢?我們很容易地就會從這些的現象來對神下判語,不是嗎?可是,我們真能如此就正確地判斷神是怎樣的嗎?我們有沒有想過,是不是有甚麼我們不曉得的因素,造成了世界是這麼糟的呢?會不會神讓這個世界這樣的糟,並沒有馬上就將世上的罪惡消除掉,並沒有馬上就紓解世上的苦難,是別有用心的呢?那麼,到底又是甚麼因素造成了世界是這麼糟的呢?是不是這個充滿罪惡和苦難的世界,乃是人背離了至善的神而犯罪的結果呢?而神讓這個世界這樣的糟又是有甚麼用心呢?為甚麼神不把人造的像一個機器人,對神惟命是從,那麼人不是就絕對不會悖逆神而犯罪了嗎?如果人一悖逆神而犯罪行惡,神立刻就將之除掉,那麼人豈不是就沒有悔改的機會了嗎?
第十七則,今天是一個科學和技術非常進步發達的時代,因此就有一些著名的科學家,提出一些與聖經中神所啟示的真理相抵觸的理論和學說,而很多不信神的世人也趨之若鶩,誤以為這些的理論和學說是否定了聖經的真實,也就推翻了基督徒的信仰。西元十九世紀中,達爾文﹝Charles R. Darwin﹞所提出的「進化論」就是一個這樣的例子,導致今天很多的人都抱持著「萬物是靠著進化而來,人是從猿猴進化而來」的觀點,而否定聖經中所說神創造了宇宙萬物的宣告。有鑒於此,二十幾年前我在神學院就讀時,就寫了一篇「不贊成進化論的幾個理由」的論文﹝請參閱上述已登載在本網站的周明傳道的第一本著作中的附錄一﹞。這篇論文是要以客觀的科學立場,以實驗性的科學證據來研討,進化論所主張「自然選擇,適者生存」會造成物種進化,而產生新的,較優良的物種的假說是否是真實的。然而,如我在此篇論文中所得到的結論,無論是考量直接性的證據,還是間接性的證據,都無法找到確實的科學證據能證明進化論這個假說的真實性。並且,我在此篇論文中還提出了一個科學性的反證,證明那些支持進化論者所言,生物乃是從無生物進化而來的假設,是值得懷疑的。達爾文所觀察到「自然選擇,適者生存」的現象,只證明了在同一物種之內,由於生長環境的差異,而產生不同的品種,以維持該物種的生存,就如中國人也有「南橘北枳」的說法;但是,科學家們卻一直都沒有進一步的證據,來證明進化論所主張「自然選擇,適者生存」會造成物種進化,而產生新的,較優良的物種的假說是真實的。
第十八則,既然神最初只創造了一男一女,那就意謂著歷世歷代所有的人都是從亞當和夏娃生育而來的﹝如果有人懷疑最初只是從一對男女開始,靠著生育到底能不能達到,要多久才能達到今日幾十億的人口呢?根據專家很保守地加以計算,從一男一女兩個人開始,經過一代接著一代的生育,只要不到六千年的時間,人類的總數就可以達到今天全世界約七十五億還活著的人口數目,以及再加上粗略估計歷世歷代全部曾經活過,但現已過世的約高達一千億以上的人﹞。所以,不論是黃種人,白種人,黑種人,或是不同國籍,不同種族,不同文化的人,都具有相同的祖先,而不是源自不同的祖先。聖經中說,神不但要信神的基督徒彼此相愛,也要基督徒愛眾人,就是愛世上所有的人,其原因就是人與人之間說起來都有某一層的親戚關係。今天,人喜歡按著國籍,種族,出身,背景,階級,成就,工作,住處,甚至信仰等來將人劃分成不同的類別,彼此互不來往,甚至相互排斥,侵害,完全忘記了其實所有的人都是源自相同的祖先,真是如中國人所說的,「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第十九則,說到神是大能的,常聽見人形容神是「無所不能」的,一般稱之為是「神的全能﹝omnipotence﹞」。然而,有一次我向一位尚未信神的人介紹基督徒的信仰時,他出了一個詭詐的題目來刁難神;他說,神能不能造一個祂自己舉不起來的石頭。他出這個題目的用意當然是為了要指說神不可能是「全能」的,如果神造不出這樣的石頭,那麼神就不是全能的了;如果神能造得出這樣的石頭,但神卻不能舉起這個石頭,那麼神也就不是全能的了。其實,他誤會了基督徒的信仰所講神是全能的意思;神的全能並不是說任何的事情,不管是善是惡的,不管是合理不合理的,不管是不是矛盾的,神都能夠做到。神是不能撒謊的,神是不能食言的,神是不能害人的,神是不能作惡的,神是不能背乎祂自己的,神也不見得能做到人所要求祂的每一件事情﹝例如上述那個刁難神的要求﹞;神的全能的意思乃是指,「沒有任何的人事物,可以阻止神的心意的達成;也沒有任何的人事物,可以破壞神的應許的實現」。換句話說,神的全能並不是意謂著神可以做到任何的一件事,也不是表現在神可以滿足人對神任何的一個要求;神的全能乃是指神能夠做到一切祂想要做的事,就是神能夠完全做到祂自己一切的心意和計劃,絕對沒有任何的東西可以攔阻祂的心意和計劃的實現。
第二十則,聖經中記載,當初神花了六日創造一個祂視為是好的世界,包括那照著神的形像和樣式所創造的兩個人亞當和夏娃;並且,神將亞當和夏娃安置在伊甸園裏,使他們活在神的面前。可是,不久以後亞當和夏娃卻被魔鬼的三言兩語所引誘和欺騙,落得違背神的禁令,吃了神禁止他們吃的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顯示出他們要自己來決定孰善孰惡,而不要聽從神所定的善惡;結果神把他們逐出了伊甸園,使他們和他們的後代都不能活在神的面前,而是被罪惡的黑暗權勢所轄制,捆綁和奴役,甚至一切的受造之物也都連帶地落在了罪惡敗壞,衰老死亡之中。或許有人會覺得神六日的創造怎麼竟然被魔鬼三言兩語就弄得全工盡毀了呢?神這不是徹底地失敗了嗎?其實並不然;亞當和夏娃被魔鬼誘惑去悖逆了神而犯罪,並不表示神失敗了,反而這乃是神「藉惡以成善」地在推動祂在創造人之前,就已經擬定好的那對整個人類的一個全盤的大計劃。聖經中告訴我們說,神在照著祂的形像和樣式,創造那具有自我意識和自我意志的人之前,就預先設立了耶穌為人類的救主,因為神知道人將來一定會選擇要自己作主來決定孰善孰惡,而不要神作主,不要聽從神所定的善惡,以致會落得悖逆神而犯罪,因此人必須要被神從罪惡中拯救出來。並且,神還知道人惟有在經過犯罪,受苦,認罪,悔改,歸回的這個磨煉的過程之後,才會自己心甘情願地從此願意順服神所定的善惡,而不去自己決定孰善孰惡;也惟有如此,人才能永遠安穩地活在神的面前。這就如中國人所說的,「置之於死地而後生」,也就好像聖經記載耶穌所說的「浪子的比喻」中的那位悖逆父親,離家出走的浪子一樣,惟有當浪子離了家,在外面受了苦之後,他才會後悔自己當初離家出走,他才會醒悟過來,想到要回家,他才會向父親認錯,他也才會心甘情願地要從此長久地待在父親那裏。
深入思考和理解信仰的問題﹝五﹞:第二十一則至第二十九則
第二十一則,聖經中宣稱,惟有基督徒的信仰所信的那位神才是真神,也惟有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的人才能歸屬於這位真神而得救。這種「惟我獨尊」的說法,一般人會認為真是太霸道了,太排他了,不是嗎?這種「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心理,一般人會認為真是太不妥協了,太沒有包容性了,不是嗎?這種「我對你錯」的態度,一般人會認為真是太沒有協商性,太不民主,太絕對了,不是嗎?可是,物質界的真理都是霸道,排他,不包容和不妥協的,不是嗎?絕沒有人會說 1 + 1 只可以等於 2 是太霸道了,太排他了,應該也可以等於 3 ,等於 4 ,或等於 5 ;如果有人這樣說,別人一定會把他視為瘋子,不是嗎?也沒有人會說去堅持「地圓說對,地平說錯」是太霸道了,太排他了;更沒有人會說去強調「是地球繞著太陽轉,不是太陽繞著地球轉」是太霸道了,太排他了,不是嗎?人絕對不會認為物質界的真理是太霸道,太排他,太不包容,太不妥協,但人卻會認為非物質界信仰層面的真理是太霸道,太排他,太不包容,太不妥協,這不是矛盾嗎?其實,任何的真理都一定是獨一無二的,是霸道的,排他的,不包容的,不妥協的;而甚麼都對的說法絕對不會是真理的。
一般的人也許會認為非物質界沒有絕對的真理,乃是因人而異,且因地,因時制宜。他們會指說,世上幾十億的人高矮,膚色,長相,體形都不一樣,而且有男有女。他們說的不錯;可是,每個人都有對錯,好壞,永恆,和敬拜神明的觀念和意識,但卻又都不能在每一件事上都遵照著自己的良心來行事,而且對真神又都是那麼的無知,不是嗎?他們也會說「一樣米養百樣人」,有好人,有壞人;有脾氣好,有脾氣不好的;有急躁的,有慢吞吞的;有溫和的,有暴戾的;有誠實的,有狡猾的等等。他們說的不錯;可是,每個人都是自私的,都是自傲的,都會不高興別人,甚至懷恨別人,對事對人都要自己作主加以定奪,也都會加以評論,都會做好事,也都會做壞事,不是嗎?他們還會說,世上的人際遇各有不同,有富的,有窮的;有成功的,有失敗的;有順利的,有坎坷的;有健康的,有害病的;有長壽的,有早逝的等等。他們說的不錯;可是,每個人都會喜,都會樂,也都會愁,都會憂,都會煩,都會難過,都會害怕,甚至都會死,不是嗎?會不會非物質界,也如物質界一樣,是在一些絕對性的真理的運作之下呢?而這些非物質界的真理又是些甚麼呢?基督徒的信仰是相信,這些非物質界的真理乃是在神所啟示的聖經中;而聖經中申明了有關神,有關人,有關罪惡,有關救主耶穌的救贖,有關未來和永恆等很多方面的非物質界的真理,其中所言,「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新約羅馬書三章23節﹞,以及「按著﹝神的﹞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新約希伯來書九章27節﹞,是非常值得我們警惕的。
然而,奇怪的是,今天當一個人去追求,去堅持物質界的真理時,他被人所推崇;但當一個人去追求,去堅持非物質界的真理時,他卻被人斥為是頑固,不包容。這豈不是矛盾嗎?這豈不是不合邏輯嗎?不但如此,更還有人認為那些持有非物質界的層面,特別是信仰上各種不同的見解和觀點的人,他們彼此之間都要相互包容,接納異己,大家和平共存。而不要去爭論誰對誰錯,誰是誰非,以免落得是排斥傾軋對方。這種說法聽起來是相當有說服力,我想也有很多的人會附從之。但這卻讓我想起好幾年前,有一次我去爬山的時候,看見一部車子上貼了一個標語,上面寫的是「PEACE」﹝「和平」的意思﹞。奇特的是,這五個英文字母乃是用各個宗教的標誌所組成的,包括了基督教的十字架,伊斯蘭教的彎月,佛教的「萬」字﹝卍﹞,猶太教的大衛星,以及道教的太極陰陽符號﹝yin yang﹞。製作這個標語者的用意相當明顯,鑒於世上很多的衝突,迫害和戰爭都是因為宗教信仰上的分歧所導致的,因此如果各個宗教,各種信仰都彼此接納,相互聯合,那麼世界就一定有和平了。為了世界和平的目標,我想很多的人一定會很贊成,很喜歡,甚至會很熱心,很努力地去推動這種的說法。
但是,讓我們先退一步,用冷靜的思考來仔細地想一想這個說法所代表的意義。各個宗教,各種信仰都彼此接納,相互聯合,表示有神論的要接納無神論的,多神論的要接納一神論的,基督教的要接納伊斯蘭教的,佛教的要接納道教的,印度教的要接納錫克教的,並以此類推。大家不要再爭誰信的對,誰信的錯,不要再說我信的對,你信的錯了,「殊途同歸」,「萬流歸宗」,「條條大路通羅馬」嘛,這不是很好嗎?可是,我們有沒有想過,有神論對,無神論也對,這不是荒唐嗎?多神論對,一神論也對,這不是糊塗嗎?到底是有神,還是沒有神;到底是有很多神,還是只有一位神,總要弄清楚,不可能都對,是不是?幾百年前,當時在爭論地球到底是平的,還是圓的;如果那時有一個人站起來說,不要爭了,免得傷了和氣,地球是平的也對,地球是圓的也對,我們一定會認為這個人是個瘋子,不是嗎?我們會不會為了要消除人與人之間的爭論,而說1 + 1 = 2, 3, 4, 5, 6, 7, 8, 9, 10都對,當然不會。對於物質界的真理,人非常執著地要追求明白真理;然而,對於非物質界的層面,特別是在信仰上,人卻為了所謂的世界的和平﹝其實也不見得會達到,人不爭這個,也會要爭那個﹞,或其他的理由,寧願說甚麼都對,放棄對真理的追求,而成為了一個愚昧的傻子和瘋子,這豈不可笑嗎?
第二十二則,正如物質界的真理是明白物質界種種現象的鑰匙,非物質界的真理也是明白非物質界種種現象的鑰匙。一個人如果不用物質界的真理來透視物質界的種種現象,那他一定會被物質界千千萬萬的現象,弄得是眼花撩亂,不但摸不著頭緒,還會有很多的問題。然而,用物質界的真理來加以透視之,他就會知道物質界千千萬萬的現象,其實乃是基於一些相當簡單的原理和原則。例如,宇宙萬物其實都是由一百零幾種的元素所組合而成的,而這一百零幾種的元素又都是由質子,中子,電子三樣基本粒子所組成的。宇宙中各式各樣的運動方式有多少,但這些所有的運動方式,卻都符合牛頓﹝Newton﹞的三項力學定律。世上的礦石千奇百怪,有各樣的顏色,有各樣的形狀,有各樣的大小,有各樣的光澤;但是,礦石晶體的基本結構卻只有幾種而已。所以,一個要學習去認識萬物的人,如果不先學習元素表﹝Periodic Table﹞和原子的結構,只看萬物的外表,那他是「捨本逐末,本末倒置」;一個要學習去認識各樣運動的方式的人,如果不先從力學三大定律著手,只看各樣運動方式的千變萬化,那他是「捨本逐末,本末倒置」;一個要學習去認識礦石的人,如果不先學習礦石晶體的幾種基本結構,只看各種礦石外表的千奇百怪,那他是「捨本逐末,本末倒置」;不是嗎?
同樣的,非物質界千頭萬緒的種種現象,也需要用非物質界的真理來加以透視。一個人可能會對非物質界的種種現象,例如人的表現,人的際遇,社會的問題,歷史的演變等暸若指掌,如數家珍;但是如果他不懂得非物質界的真理,那他是絕對無法真正地認清這些現象背後的因由,而他根據這些種種的現象所歸納出來的結論,也是「捨本逐末,本末倒置」,是在瞎子摸象,絕不會正確的,不是嗎?而一個不懂得非物質界的真理的人活在這個世上,就好像是在走一個迷宮,他的注意力只是集中在下一個的轉彎,希望這個轉彎能使他成功地走出迷宮。可是,因為他沒有站在高處,沒有看清楚整個迷宮的佈局,以致他所走的每一步都不過只是一個猜測,只是跟著大家走,而毫無把握。這樣一直迷糊地走下去,一生很快就走完了;到了最後,回頭看看自己所走過的途徑,滿了迷茫,滿了失望,滿了無奈,滿了懊悔,滿了抱怨,滿了如果,滿了懼怕。最可悲的是,即使到了一生最後的時刻,他還是不知道問題到底出在哪裏,他更不知道自己死後會怎麼樣。基督徒的信仰卻不是如此;基督徒乃是先認識非物質界的真理,就是在神所啟示的聖經中的真理,然後再用這非物質界的真理來了解,來透視世上非物質界千頭萬緒的種種現象,以之為自己要如何去活在世上,以及死後會如何的指引。
不可否認的,當人面對生活上現實的需要和問題時,人一定都會竭盡所能地想各樣的辦法要加以滿足和解決;但是,人一般用來解決生活上現實需要和問題的那些辦法,卻往往是短視的,是矛盾的,是自我中心的,是只顧今生的,是不可倚靠的,甚至還會帶來更多的問題。所以,一個不懂得非物質界的真理,只是一味地想盡辦法要滿足和解決生活上現實的需要和問題的人,也就好比一個人開了一家公司,他只是一味地想盡辦法要做生意賺錢,卻不管公司法,稅法,勞工法,專利法等的規定,以為這跟如何做生意賺錢沒有關係;那麼當公司的執照,專利出了問題,稅務出了問題,勞資出了問題,才臨時抓瞎,臨渴掘井,那豈不晚了嗎?豈不糟了嗎?
第二十三則,在文明進步開放,電腦網路發達的今天,絕大多數的人都很有思想,平時也讀很多的資料;因此,他們已不再只是滿足於「知其然」,他們更要「知其所以然」,就是不但要知道基督徒的信仰是在信甚麼,更要知道基督徒為甚麼會相信之,為甚麼基督徒認定惟有其所相信的才是真理,也就是基督徒所相信的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其道理和邏輯何在。所以,我們不但是要把基督徒信仰的「其然」告訴人知道,並且更是應該把基督徒信仰的「其所以然」也解說給人聽,因為「真理一定是有道理的」,以使得聽者不但是在其感性的層面上,並且也是在其理性的層面上去相信神,去跟從神,以致其對神的信心會更加堅牢穩固。如果我們只是一味地要求基督徒,要求那些對基督徒信仰有興趣的人,不要想太多,只要信就好了,那麼就容易地會落入所謂的「愚民政策」和「教條主義」了。其實,神體恤人的有限,因此祂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大都是具有人可以思想,明白和理解的道理的。
除了我在上述很多有關信仰的問題中所講的以外,我想再舉一個例子。聖經中宣告說,神是靈,神沒有一個物質的身體,所以神是人的肉眼所不能看見的﹝我們人在生前則是不同,人的構造不但是具有一個物質的身體的部份,就是人的「血肉之軀」,並且人也具有一個非物質的,被稱為是「靈魂」的部份,因此人會受限於其物質的身體;然而,聖經中卻說,人死後一直到救主耶穌再來的期間,乃是以靈的形態繼續地存在著﹞。因此,我們往往會誤以為在以靈的形態,而不是具有一個物質的身體的情形下存在著,就是虛無空洞的,只是幻影罷了;或是誤以為就像人腦中的念頭和想法那樣,稍縱即逝;或是誤以為就像一個人死後,我們說他的精神不死那樣,只是存在於人的記憶裏;或是誤以為只是一個沒有自我意識,不具有自己的知覺,情感和意志,沒有生命的力量或能量。其實,靈的本身是具有「實質﹝substance或essence﹞」的,而這靈的實質卻並不是人的肉眼可以看得見的物質﹝matter﹞。我用一個或許不太恰當的例子來說明之。當一個血肉之軀的人用木頭去雕刻一個像,或用鋼鐵去造一個機器人,或用磚頭去蓋一個房子,他所「創造」的木像,機器人,房子的實質,是與他血肉之軀的實質不同的。假設說,木像只能看見實質是木頭的東西,而看不見實質是血肉的人的身體;這並不代表創造木像的人的身體沒有實質,不是嗎?假設說,機器人只能看見實質是鋼鐵的東西,而看不見實質是血肉的人的身體;這並不代表創造機器人的人的身體沒有實質,不是嗎?假設說,房子只能看見實質是磚頭的東西,而看不見實質是血肉的人的身體;這並不代表創造房子的人的身體沒有實質,不是嗎?﹝我知道這聽起來很荒謬,不過您了解我想要表達的意思。﹞同樣的,我們人的肉眼只能看見實質是物質的東西,而看不見靈的實質;這並不代表創造血肉之軀的人的這位本質是靈的神,是沒有實質的,不是嗎?那麼,您也許會問,靈的實質到底是甚麼呢?坦白地講,聖經中並沒有明說,我想原因是靈的實質乃是超越了人所能理解的﹝請見下一則的信仰問題﹞;但是,可以確定的是,靈的實質是與物質不相同的;靈的實質是人物質性的肉眼無法看到的,是人物質性的手無法觸摸到的。
所以,神是靈,沒有一個物質的身體,以及人死後就脫離其將朽壞的物質身體的部份,而是以靈的形態繼續地存在著,都是以其個別的靈的實質,以具有自我意識,具有其自己的知覺,情感和意志的方式存在著,而並非像一滴水溶入了大海那樣,不是個別地存在著;否則,人死後如何能再見,如何能認得其已死的親人呢?並且,聖經中記著說,「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舊約創世記二章7節﹞;所以,人的靈是從神而來的。然而,人不是神,人的靈的實質是不同於本質是靈的神的實質。當然,我們可以想一想,人的靈的實質與本質是靈的神的實質不同,是在質上﹝quality﹞的不同,還是在量上﹝quantity﹞的不同。而從上面我所提到的人的血肉之軀,木像的木頭,機器人的鋼鐵,房子的磚頭,雖然在表面上是不同的物質,但卻都是由相同的質子,中子和電子所組成的;所以,會不會人的靈的實質和本質是靈的神的實質,實際上是具有相同的成分呢?這是不是也就是聖經中所記載的,神與人可以在靈的層面上接觸和感應的原因呢?而人與人間也能在靈的層面上相互溝通嗎?
第二十四則,當然,不可避免的,因為人是有限的,而神是無限的,所以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有時確實是人無法完全理解的;雖然神通常都是將人所能理解的真理,以人所熟悉的方式啟示給人知道,但在某些特殊的,絕對必要的情形下,神是會把人所無法完全理解的真理,啟示在聖經中讓人知道﹝只是要讓人知道,而不是要人自己去硬行地,謬誤地做出某種人可以理解,人認為合理,人會接受的解說;「真理一定是有道理的」,然而有的時候這個道理是超越了人能夠理解的範圍﹞。上一則的信仰問題中所提到的靈的實質到底是甚麼,可能就是超越了人所能理解的範圍。
另外,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有兩項也是超越了人所能理解的範圍;一個是「神的三一性」,另一個則是「耶穌的神人二性」。關於「神的三一性」,聖經中非常清楚地告訴我們說,真神乃是獨一無二的;可是,聖經中也有很多處的經文,明顯地宣告說,聖父,聖子耶穌基督,和聖靈三位都是神。那麼,您或許會問,基督徒的信仰是信有三個神囉?嗯,不是。如果基督徒的信仰是信三個神,那不就跟聖經中神乃是獨一的宣告相互抵觸了嗎?您或許還會追問說,神要不就是一位,要不就是三位,聖經中說神是獨一的,聖經中又說聖父,聖子耶穌基督,和聖靈三位都是神,這不是相互矛盾嗎?神不可能是一位,又是三位,不是嗎?現在,您或許會了解神的三一性乃是超過了人所能理解的。聖經中說神是獨一的;聖經中也說聖父,聖子耶穌基督,和聖靈三位都是神;聖經中還進一步告訴我們說,聖父,聖子和聖靈之間乃是合而為一的。因此,依照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全面的真理,基督徒的信仰是相信獨一真神的本身乃是聖父,聖子,聖靈三者合而為一;聖父是神,聖子是神,聖靈也是神,三者同等並立。基督徒的信仰不是信有三個神,各自獨立存在;基督徒的信仰相信獨一真神的本身乃是三而一,一而三的三一神。教會傳統上稱之為神的「三位一體﹝The Trinity﹞」;近代有神學家以「Three-in-Oneness」或「Triune」稱之。聖經還告訴我們說,神的三一性乃是永恆的;神的本身在過去,現在,未來都一直是三而一,一而三的三一神。
並且,雖然聖父,聖子,聖靈三者都是神,同等並立,本性相同,能力相同,身份相同,地位相同,榮耀相同,並且彼此之間是因愛而合而為一;但是,聖父不就是聖子,聖父不就是聖靈;聖子也不就是聖父,聖子也不就是聖靈;聖靈也不就是聖父,聖靈也不就是聖子。聖父,聖子,聖靈乃是個別的三者,而三者合而為一,成為那獨一的真神;但是,聖父,聖子,聖靈卻不是只各為神的三分之一。一般的人或許會認為,既然聖父,聖子,聖靈三者合而為一,拼湊成為了這一位神;那麼聖父,聖子,聖靈應該各只是這位神的三分之一,而不會三者又都各是百分之百的神,不是嗎?當然不是;獨一真神的本身乃是聖父,聖子,聖靈三者合而為一,而聖父,聖子,聖靈三者都各是百分之百的神,是同等並立的。還有,神的三一性也並不是說其實只有一個神,只是其在不同的場合擔任了不同的角色而已﹝所謂的「戴不同的帽子」,好像我是我父母的兒子,我也是我妻子的丈夫,我還是我兒女的父親;在我父母面前我擔任兒子的角色,在我妻子面前我擔任丈夫的角色,在我兒女面前我擔任父親的角色﹞。因為這樣,乃是只有一位,而不是如聖經中所說的,是有聖父,聖子,聖靈那可區別的,個別的三者。聖經中記載了聖父,聖子,聖靈三者曾多次同時地出現,以及聖父,聖子,聖靈三者之間的互動;並且,如果只是一位,那麼聖經中所記述的,聖子對聖父所說的那些很多的話,豈不都成了聖子在「自言自語」了嗎?神的三一性更不是像一個人具有多重個性﹝multiple personalities﹞,人是只有一個,但卻有時流露這一種的個性,有時則流露另一種的個性。反而,三一神的聖父,聖子,聖靈三者乃是具有一種完全相同的個性﹝神性﹞。
所以,正統基督徒的信仰依據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有關祂自己的真理,乃是相信獨一真神的本身是聖父,聖子,聖靈三者合而為一的;是三而一,一而三的三一神。任何偏離聖經中此一對神的本身最根本,最重要的宣告的說法,信仰和宗教,都是與神所啟示的聖經不相符合的異端。歷世歷代,直到今日,有很多這類的異端出現,引起很大的爭議,例如在前面第十五則的信仰問題中所提到的摩門教和耶和華見證人就並不相信神的三一性,甚至猶太教和伊斯蘭教也不相信神的三一性,更不要說佛教,道教,印度教,民間敬拜神明偶像的宗教等了;這些的宗教都並不是基督徒的信仰,也都不是信這一位獨一真神的。然而,就那些相信神的三一性的基督徒而言,對神的相信和敬拜,是不可以偏重三一神中的任何一位的。有一些所謂是福音派的教會,忽視不提聖靈的工作;而也有一些所謂是靈恩派的教會,只強調聖靈的工作;這都是不對的。還有,當基督徒來到神的面前禱告祈求的時候,不必從人通常所有的那一個是一個,三個是三個,不可能一個是三個,三個是一個的角度去擔心,如果只對三一神中的某一位禱告,會不會另外的兩位沒有聽見;三一神中的聖父,聖子,聖靈三者永遠是合而為一的。不過,我卻常常在想,神為甚麼要用人所熟悉的父子關係來啟示我們三一神的第一者與第二者之間的關係呢?既然神的三一性是永恆的,亦即三一神的第一者與第二者之間沒有先後之分,那麼為甚麼三一神的第一者是稱為「父」,而三一神的第二者是稱為「子」呢?
您或許會問,既然神的三一性是不可能解說清楚的,也是人無法完全理解的,那麼神為甚麼還一定要啟示給人知道呢?就簡單地說神是獨一的,或是說有三個神,不是人比較容易了解,容易接受嗎?我們教會以前來了一對夫婦,他們鑒於神的三一性在教會歷史上引起了很大的爭議和分歧,也不見得對人去行善做好有甚麼幫助,就是持這樣的看法﹝他們夫婦是相信神就是聖子耶穌基督,而沒有聖父和聖靈﹞。但是,我卻提醒他們夫婦,信神的人怎麼可以對自己所信的對象,就是這位獨一真神的本身是怎樣的,都不知道,不認識,也不在乎呢?那還算信神嗎?更何況,神的三一性是我們去了解愛與合一,去了解三一神的聖父,聖子,聖靈在神拯救人悔改歸向祂的整個計劃中各司其職等方面,所絕對必要的。因此,神的三一性乃是基督徒的信仰中最根本,也是極重要的一個信念。有一位著名的神學家強調說,基督徒相信,持守神的三一性,並不是因為這個信念是不證自明的,或是可以藉著邏輯性的推導而博得人的信服的,或是可以列舉一些實際類似的例子而使人理解的;基督徒接受這個信念,乃是因為神在聖經中啟示人祂是這樣的。西元二世紀末有一位名叫Tertullian的基督徒作家曾說,神的三一性一定是神所啟示祂自己是這樣的,而不是人所杜選出來的;因為從人的角度來看,神的三一性乃是荒誕可笑的,絕對沒有人會去發明這樣的說法。另有一位基督徒針對神的三一性也說過,
「Try to explain it, and you’ll lose your mind;
but try to deny it, and you’ll lose your soul.
﹝試著去解釋神的三一性,你將會失去理智而發瘋;
但企圖去否定神的三一性,你將會失去你的靈魂。
﹝「失去靈魂」是指一個人沒有得救歸向神的意思。﹞﹞」
第二十五則,而關於「耶穌的神人二性」,首先,我們要知道,神差聖子耶穌來到世上為救主,並不是耶穌以祂的神的身份直接來到世上;祂乃是由馬利亞所生,而降生成為了一個具有肉身的真正的人的方式來到了世上。從聖經中記錄耶穌降生的經過的經文,我們更可以知道,雖然耶穌是馬利亞所生的,但是馬利亞的丈夫約瑟卻並不是耶穌的父親,耶穌也不是馬利亞與其他的男人發生了姦情而生的;馬利亞還是童貞女的時候,就從三一神的聖靈懷了孕而生下耶穌。這「童女懷孕生子﹝the virgin birth﹞」卻絕對不是表示馬利亞與神之間發生了一般男女自然性的交合行為,好像中外的神話故事中所描述那假扮成人樣的神仙與人間凡女交往的情形一樣;而是神所行的一個超自然性,獨一無二,人世間從未發生過,也是人無法理解,無法藉著科學知識來解析的神蹟。另外,馬利亞是從三一神的聖靈懷了孕而生下耶穌;所以,也絕對不是馬利亞與三一神的聖父發生關係,而生下了耶穌,因此耶穌才會稱三一神的聖父為「父」,因此耶穌才會被稱為是神的兒子,因此耶穌才會是三一神的聖子,就像是希臘神話故事中的宙斯神﹝Zeus﹞與人間凡女發生關係,而生了大力士赫克力斯﹝Hercules﹞那樣。三一神聖父,聖子,聖靈三者之間的關係乃是永恆性的,亦即神的本身從亙古到永遠都一直是三而一,一而三的三一神;而不是在耶穌降生以後,才開始有了三一神的聖父,聖子,聖靈三者之間的關係。
聖子耶穌是降生成為了一個人,來到世上,但是祂卻並不是成為了一個與世上所有的人都相同的罪人;祂乃是降生到世上,成為了一個﹝自亞當和夏娃被趕出伊甸園以後惟一的一個﹞完全無罪的,神看為是好的真正的人。因此,當您讀到聖經新約中所記述耶穌在世上的所言所行時,如果您覺得耶穌實在是太超凡了,太完美了,太不像是與其他所有的人那樣的一個「真正」的人了,就請您一方面先不要歸因於耶穌的「神性」﹝祂是神嘛,所以會如此高超,完美﹞;另一方面也請您了解到,並不是耶穌不像是一個「真正」的人,而是所有其他的人,包括我們自己在內,都因其不虔和不義的罪孽,以致罪性已經成為其人性的一部份,而落得不是真正的人了。所以,我們是不可以照著一般人的標準來衡量耶穌的「人性」;反而,我們應當依據耶穌的「人性」,來正視我們自己的人性的缺失和敗壞,而向神認罪悔改。
然而,救主耶穌降生為人的時候,卻並沒有失去祂的「神性」,而變得只是具有「人性」;也不是說耶穌失去了祂的一部份的神性,使祂變得比較像一個人;也不是說耶穌是一個劣於神,但卻優於人的「半神半人」,或「某種比例的神人混合物」;也不是說耶穌有時候是神,而另外的時候則是人;也不是說耶穌是具有多重個性的一位。耶穌乃同時是百分之一百的神和百分之一百真正完美的人﹝百分之五十的神性,再加上百分之五十的人性所形成的「半神半人」我們可以理解;同時是百分之一百的神和百分之一百的人則是超過我們的理解範圍﹞;換句話說,耶穌是在祂百分之一百的神性上,再加上了百分之一百真正完美的人性,就是耶穌是具有「神人二性」,以致祂的神性的施展受限於祂的人性,但這並不表示祂不再具有百分之一百的神性。就好像一個大人與一個小孩一起「兩人三腳」地跑步,雖然比大人自己一個人跑時慢很多,但卻並不表示大人失去了原有跑的快的能力。並且,耶穌所具有百分之一百的神性和所具有百分之一百真正完美的人性,並不會單獨各別地行使和施展,而是合成一個個性表露出來;因此,耶穌並不是有時候流露出祂的神性,而另外的時候則流露出祂的人性。就如同三一神的聖父,聖子和聖靈三者是個別的,同時也是合而為一的;耶穌的神性和人性也是個別的﹝耶穌是百分之一百的神,耶穌也是百分之一百的人﹞,同時耶穌的神人二性也是合而為一的。所以,也請切勿謬指耶穌只是神,不是一個具有肉身的真正的人,乃是一個像人的幻影而已。可是,我們須要進一步去認清的是,為甚麼聖子耶穌必須要降生成為一個真正的人,才能達成神要拯救人脫離罪惡,而歸向於神的計劃呢?
第二十六則,由於人一般均將真理,特別是物質界,科學性的真理,視為是一些固定的道理,定律,原理和原則,所以就誤以為基督徒的信仰也只是在相信一套死板的道理或教義而已。其實不是;基督徒的信仰乃是相信一位活的真神,祂是一切真理的創造者,真理在祂裏面,祂就是真理,因此祂所啟示的也都是真理,離了祂就沒有真理。所以,在最前面所引述的第一段的聖經經文中就記載耶穌宣告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I am the way, and the truth, and the life﹞」;並且,聖經中還記著說,「道成了肉身﹝指那位是神自我和智慧的表露,是宇宙萬物背後的原理原則的真理,被稱為是「道﹝the Word﹞」的聖子耶穌降生成為了一個具有肉身的真正的人﹞,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新約約翰福音一章14, 17節﹞。這就是說,基督徒並不是只相信和跟從耶穌所說的那一些真理性的道理而已;基督徒乃是相信和跟從耶穌這一位身份是神,具有自我的意識,具有個別的知,情,意,祂就是真理的活的救主。不過,耶穌對我們的教導卻是要我們以去追求真理,去認識真理,去歸屬於真理為前提,為訴求,為目標,而不是徑行地以祂說了就算。因此,基督徒的信仰乃是一個追求,認識,接受,歸屬,遵循,傳講,持守,捍衛真理的信仰;任何的虛假,謊言,偽裝,誇大,謬論,邪說,異端,妄行都絕對不能在此一信仰中立足。然而,既然耶穌就是真理,祂所提出來的,祂所說的,祂所行的也都是真理,所以基督徒是要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
這是基督徒的信仰與儒家,道家,佛家等的信仰的不同之處;儒家,道家,佛家的信徒們乃是分別地相信和跟從孔子,老子,佛祖釋迦牟尼所提倡的一些道理,以期能達到孔子,老子,佛祖釋迦牟尼所提倡的那些道理的境界。所以,嚴格地說起來,儒家,道家,佛家的信徒們,他們並不是信孔子,老子,佛祖釋迦牟尼的本人,他們乃是信孔子,老子,佛祖釋迦牟尼所提倡的那些道理而已。其實,就是連孔子,老子,佛祖釋迦牟尼也分別是他們所提倡的那些道理的信徒;他們也分別地在追求以期能完全達到他們自己所提倡的那些道理的境界。孔子說他到了七十歲,才能「隨心所欲而不逾矩」;可見,在七十歲之前孔子也還沒有完全達到他所提倡的那些道理的境界。不但是儒道佛等的信仰,就是某一個主義,制度,學說,理論,例如資本主義,社會主義,共產主義,自由民主制度,專制集權制度,聯合國,大同世界,環境保護,防止全球暖化等等,其所擁有的信徒們,他們實際上也只是在信那個主義,制度,學說,理論的道理,而不是信那個主義,制度,學說,理論的首創者本人。同樣的,就是連某一個主義,制度,學說,理論的首創者,也是他所首先提出的那個主義,制度,學說,理論的第一個信徒而已,他也是在追求以期能證實,達到或實現他自己所提出的那個主義,制度,學說,理論。反之,神是一切真理的創造者,祂就是真理,祂所啟示的也都是真理;所以,神不像孔子,老子,佛祖釋迦牟尼,祂並不須要去追求以期祂自己能達到祂所啟示的真理的美善,聖潔,慈愛,公義,信實等的境界,祂也絕對不會在任何一個時刻還沒有完全達到祂所啟示的真理的境界。
第二十七則,聖經中記載耶穌對當時信祂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新約約翰福音八章31-32節﹞。神所啟示的聖經中的真理,可以讓人知道自己是個罪人,自己已淪為是罪的奴隸;也讓人知道如聖潔的神那沒有罪惡,完全美善的好;更讓人知道自己可以藉著相信和跟從神所差來的救主耶穌而得到神的拯救,以脫離罪惡黑暗的權勢的轄制,捆綁和奴役,而歸屬於聖潔的神,不再繼續地活在虛假,愚昧,自欺,罪惡之中,而能自由地去活在真理之下。一般的人通常都誤以為自由就是人可以自己作主,人可以自己隨心所欲,為所欲為,毫無任何的限制;其實從基督徒的信仰來看,這乃是放縱﹝indulgence﹞,而不是自由﹝freedom﹞。真正的自由乃是活在真理之下,就如同人活在物質界的真理之下是自由的一樣,也就如同人活在非物質界的信仰層面的真理之下亦是自由的一樣。我們不會說,人因胃的大小所限,不能隨便要吃多少就吃多少,是不自由的;反而,我們會說,一個喜歡常常荒宴醉酒的人,是被放縱於美食和烈酒所轄制住,而不能自由地掙脫之,不是嗎?同樣的,一個原諒別人過錯的人﹝這是活在了非物質界的真理之下﹞,乃是掙脫了仇恨別人的束縛,而自由了,不是嗎?
不過,卻有人會謬誤地認為人不要對神太有信心才好,免得「受到太多的限制,這也不行,那也不對」,或是變成「仙仙的,與世事脫了節」,或是落得「走火入魔」。有一次我踫到一位男信徒,他就鄭重其事地對我說,基督徒對神不可以沒有信心,但也不可以太有信心。我聽了就問他說,為甚麼會這樣想;他回答說,沒有信心就不能得救,太有信心就會落得被聖經中的教導所「束手束腳,動輒得咎,這也怕得罪神,那也怕得罪神」。於是,我就提醒他說,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的教導是要叫我們得以自由的,怎麼反而說是會使我們「束手束腳」呢?當一個基督徒對神愈有信心,他就愈會願意去了解,去接受,去遵行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他也就愈會脫離罪惡虛假的箝制,誤導和恐嚇,以致他也就愈會是能夠自由地去活在真理之中,就是他愈會是處於活在真理的自由之中。所以,怎麼說基督徒對神太有信心,太遵行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就會變得「束手束腳,動輒得咎」呢?怎麼說基督徒不要對神太有信心,不要太受到聖經中的真理的限制,才好呢?一個沒有被聖經中的真理所釋放,以致不能夠自由地去活在真理之中的人,他其實是仍然落在罪惡虛假的轄制,捆綁和奴役之中的罪的奴隸。
第二十八則,今天,我們常見有不少的人都會認為,人只要憑著自己本身的直覺﹝intuition﹞,良心﹝conscience﹞,甚至所謂的內在的光﹝inner light﹞,經過人的沉思,默想和內省﹝contemplation, meditation and reflection﹞的方法和過程,人就可以,也才可以知道那非物質界的真理,人也就可以認識神。這種的說法和做法乃是與聖經中的教導完全相異,相抵觸的。聖經中清楚地宣告說,所有的人,包括基督徒在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之前,因為其本身不虔和不義的罪惡和過犯,乃是落在了「靈性的死」的狀態之中,就是罪性已經成為了人性的一部份,以致人所具有的那分別善惡,對錯,是非和真假的良心﹝即良知﹞,變得是愈來愈麻木萎縮了,人的思念也變得是愈來愈虛妄愚昧了,造成人對於真理和真神變得是無知和忽視,甚至悖逆和敵對,結果人就成為是「欲行善而不能」﹝請見下列第三十六則的信仰問題中對於不信神的世人所做的「單純的善行」的說明﹞,一直都陷在罪惡的轄制,捆綁和奴役之中,完全無法自己覺醒,去掙脫罪惡,去自由地活在真理之下,並且也不會自己主動地來尋求認識這位真神,以悔改歸向祂。因此,被造有限,犯罪墮落的人憑著眼見的現象,和自己瞎子摸象的想像,和自己一廂情願的希望,和自己心中非常易變的感覺,是根本無法知道那非物質界的真理的,也是根本不可能會認識神的。
因此,人惟有依據神在聖經中關於祂是怎樣的一位神,以及關於人,關於罪惡,關於救主耶穌的救贖,關於未來和永恆等其他很多方面的真理的啟示,特別是聖經中有關三一神的聖子耶穌降世成為人,祂的本身和祂在世上時生平的言行和事蹟,以及祂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死,三日後從死裏復活以救贖人的啟示和記載;以及人因在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之後,得著神所賜那再造的新生命,取代了其原有那帶著罪性的舊生命而重生,而從原來「靈性的死」中復活過來,以致人的良心可以得到更新而清潔無虧;再加上在神所賜內住於信徒裏面的聖靈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之下,一方面去摒棄,去排斥人所既有的,已先入為主,根深蒂固的,但卻是與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相異,相抵觸的流行的科學,政治,人文和宗教的理論,主義,制度和信仰,世俗的觀念,想法,方法和做法,以及一般的常情,常理,常識和常規,同時也去抵擋,去抗拒那迷惑,誤導和敗壞人的虛假偏差,異端邪說和假神偶像的悖謬之言,並且另一方面更進一步地去明白,去遵循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以心意更新而變化;如此,人才可以真正地知道那非物質界的真理,人也才能夠認識神。
第二十九則,真理不但是獨一無二的,是霸道的,排他的,不包容的,不妥協的,並且離了真理還會受到懲罰的後果。例如一個不遵守地心引力定律的人,從高樓上向下跳,非死即傷;反之,順著真理去行而不跳樓,則會有平安,這就是真理的懲罰性和犒賞性。聖經中說,人不遵守神真理的道,就必會受到懲罰的報應;反之,人遵守神真理的道,則必會有蒙福的報應,其理在此。不過,物質界的真理的懲罰性和犒賞性往往是「立竿見影」。一個人逆著物質界的真理行,立刻招禍﹝如跳樓的例子﹞;反之,他若順著物質界的真理行﹝不跳樓﹞,則必定平安無事。可是,非物質界的真理的懲罰性和犒賞性則往往不是「立竿見影」的。善人不見得立刻得善報,惡人也不見得立刻受惡報。所以人就誤以為非物質界的真理沒有懲罰性和犒賞性,導致人以為遵守或不遵守非物質界的真理都無所謂。其實,聖經中告訴我們說,非物質界的真理的懲罰性和犒賞性沒有「立竿見影」是有多方面的原因,這些的原因包括了一方面是由於神忍耐等待著惡人的悔改,二方面是因為神要藉惡以成善,以及三方面是出於神拯救人的整個計劃的安排;然而,務請留意,非物質界的真理的懲罰和犒賞是一定會來到的。並且,我還要強調的是,物質界的真理的懲罰和犒賞都只不過是暫時性的﹝temporal﹞,所謂的「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所以就不要太在意今生在世上的得失和成敗;但是,非物質界的真理的懲罰和犒賞卻會是永恆性的﹝eternal﹞,必須格外地留意。聖經中記載耶穌說,「不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儹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新約馬太福音六章19-20節﹞。
然而,神卻是並不會勉強人去遵從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的。如果有一群人,或是有一個人,要去做違背聖經中的真理的事情,神是會先勸阻和警告他們﹝或他﹞不要那樣去做,甚至會向他們﹝或他﹞陳明利弊得失﹝其實,決不會有利和得,只會有弊和失﹞。然而,如果他們﹝或他﹞不肯聽神的警告,執意地要那樣去做時,神既使是不喜悅,神還是會讓他們﹝或他﹞照著他們﹝或他﹞自己的意思去做的;但是,他們﹝或他﹞就會遭受到他們﹝或他﹞違背聖經中的真理而行的「弊和失」的後果,就如聖經中所記載的,神對在伊甸園中的亞當和夏娃那樣,也就像神對該隱那樣,也就像神對挪亞建方舟當時的世人那樣,也就像神對埃及法老王那樣,也就像神對那離開埃及為奴之地的二十歲以上,為數有六十萬的猶太人的男丁那樣,也就像神對士師以利那樣,也就像神對絕大多數不信救主耶穌的猶太人那樣。不過,當一群人,或是一個人,按著自己的意思去做違背聖經中的真理而悖逆神的事情時,他們﹝或他﹞往往並不會「立竿見影」地遭受到那「弊和失」的後果,甚至開始時還可能會有一種自我的滿足感和成就感。所以,我常常提醒我們教會的信徒們,萬萬不要以為神沒有阻止我們去做某一件事,並且我們去做了以後還感到蠻滿足,蠻喜悅的﹝人照著自己的意思去行,當然會覺得滿足和喜悅了﹞,並且我們去做了以後事情可能還蠻順利的,並且我們去做了以後也不是立刻有不好的結果發生,我們就誤以為我們所行的並沒有違背聖經中的真理,甚至誤以為我們是行在聖經的真理之中。一群人,或是一個人是否是照著聖經中的真理而行的準繩,乃是完全要客觀地以神所啟示在聖經中的整體性,全面性的真理的道為依據;而不是看有沒有攔阻;也不是看當事人的心情是好是壞,是喜歡或不喜歡;也不是看事情做的是否順利;也不是看是否有不好的後果會立刻發生。並且,我還要提醒的是,請不要將任何一個所出現的,自己所喜歡的,所需要的機會,都視為是「神開了門」,而徑行地去做,卻不管是否會因此而違背了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
深入思考和理解信仰的問題﹝六﹞:第三十則至第三十三則
第三十則,人對神的信心有一個特質,就是此一信心並不是憑著眼見,所以是與一般人所強調的「見而信﹝seeing is believing﹞」的世俗觀念截然不同的;而所謂「見而信」是指看見了才會相信,就是在看見了某一件事情真正地發生之後,才接受,才相信這件事情是真實的。聖經中記載,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死,第三日從死裏復活之後,復活的耶穌曾多次向跟從祂的門徒們顯現;但由於那與耶穌最親近的十二位門徒中的多馬先不在場,多馬就說他除非看見復活的耶穌,他總不相信耶穌真的是復活了。結果,耶穌還特地向包括多馬的門徒們再顯現一次,多馬才相信耶穌真是復活了;但耶穌卻提醒多馬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新約約翰福音二十章29節﹞。並且,聖經中還強調說,「我們行事為人﹝指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的基督徒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新約哥林多後書五章7節﹞。可是,當我向還沒有信神的人介紹基督徒的信仰的時候,常有人會說,如果我能把神拿來讓他看看,他就信﹝這個要求其實是不合邏輯的;以我一個有限的人,豈能把一個無限的神拿來給人看呢?﹞;此乃出於一般人的「見而信」的心態。
人對神「不是憑著眼見」的信心卻是在神所應許將要發生的事情得以實現之前,就接受,就相信神的應許的真實,並且就一直期盼著神的應許必定的成就和應驗;甚至,既使是在神的應許與自己所眼見的現象和狀況似乎是完全相反的情形下,仍然還是有確實的把握,相信神的應許是真實的,並且相信神的應許將來是一定會實現的。因此,一個真正對神有信心的人,雖然他沒有看見過神,但他卻有確實的把握,神的確是照著祂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實客觀地存在著;同時,他也有確實的把握,神在舊約時代所應許要差來的那一位救主,正如聖經新約中所宣告的,就是在約兩千年前生為是一個低下卑微的猶太人的耶穌,祂是三一神的聖子的身份,但卻降生為人,來到世上,甚至像一個罪犯一樣地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死,以代贖人的罪,而祂死後第三日從死裏復活了。並且,這個對神有信心的人還有確實的把握,就如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因著救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死的代贖,他是白白地得到了神的赦罪,而免受神對罪惡的審判和懲罰的報應;且因著耶穌從死裏復活,他是得著了神所賜那再造的新生命,取代他原有那帶著罪性的舊生命而重生,以致他能被神稱為義,就脫離了罪惡黑暗權勢的轄制,捆綁和奴役,成為神的國度的子民和神的家裏的兒女,而活在神的面前﹝請留意,這其實才是前面第六則,第七則和第八則的信仰問題中所引述的聖經經文中所言的真正的意思,亦即「人活著」是指人活在神的面前;「得生命」是指得新生命;「有生命」是指有新生命;「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是指喪掉舊生命的,必得著新生命;「賠上自己的生命,….能拿甚麼換生命」是指賠上新生命,….能拿甚麼換新生命﹞。並且,他還有確實的把握,就如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他是有神所賜的聖靈永遠地內住在他的裏面,以帶領,教導,幫助他和賜能給他,而內住在他裏面的聖靈乃是他在永恆裏要得到神所應許的基業的憑據。並且,他更有確實的把握,聖經中所記載的那一切還尚未實現的神的應許,包括耶穌的再來,和屆時他會具有一個不朽壞的復活的新身體,以及神要重新創造的新天新地等,將來都必定會照著神所應許的得以成就和應驗;因而,他就會一直存著盼望的心,忍耐地等候神一切的應許完全地得以實現。
反之,一個必須要憑藉著眼見才肯相信的人,則只會相信他所看得見的,不會相信他所看不見的。聖經中宣告說,神的本質是靈,是人的肉眼所不能看見的;那麼,一個憑藉著眼見才肯相信的人怎麼可能會信神呢?不但他不可能信神,他也不可能會相信聖經中神所啟示的那些看不見的,以及尚未實現的真理。所以說,一個憑藉著眼見才肯相信的人,他只會看重今生的,眼見的,暫時的福氣,而不會珍貴那將來的,神所應許的,永恆的福分。並且,我還常常提醒說,人絕對不可以憑著眼見的現象來判定神是怎樣的;人要根據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來認識神,來相信神。如果是憑藉著眼見的現象,一個人充其量只可能會相信耶穌不過是一個指正猶太人信仰上的偏差的偉大老師;是一個完美的道德家;是一個憐憫幫助困苦者的慈善家;是一個具有「特異功能」,能施行神蹟奇事的超人;是一個不畏強權,要改變腐敗現狀的革命家;是一個到處奔走,宣揚自己的理念的狂熱份子;甚至是一個為自己的理念而不惜犧牲性命的殉道者而已。但是,當一個人不憑著眼見,卻相信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時,他才會接受耶穌是三一神的聖子的身份,是神所差來要拯救世人脫離罪惡,歸向真神的救主。
可是,既然通常一般的人都講求要「見而信」,那麼人怎麼會對神具有這種「不是憑著眼見」的信心呢?況且,沒有看見,怎能相信呢?那豈不是落入了「迷信」嗎?另外,既然耶穌教導說,「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那麼復活的耶穌為甚麼又要向當時的門徒們顯現,使他們看見,然後他們才相信耶穌真是從死裏復活了呢?那麼耶穌在世上的時候為甚麼又行了很多的神蹟奇事,而跟隨耶穌的門徒們也因此就信了耶穌呢?人看見了神所行的超自然性的神蹟奇事,不是會對神就更有信心嗎?甚至,今天在教會中人不是很喜歡聽,很喜歡讀神在生活上,身體上,工作上,奇蹟式地幫助,醫治,指引基督徒的一些具體的見證,藉之以產生,提昇自己對神的信心嗎?然而,神卻並沒有經常在世上各個大的城市公開地顯現,行一些神蹟奇事,好使人能相信祂,神為甚麼不這樣做呢?人真的可以藉著眼見的神蹟奇事,而產生,提昇對神那「不是憑著眼見」的信心嗎?
第三十一則,我們常會聽見不少的人,特別是一些的科學家和高知識份子,理直氣壯地質問說,沒有看見,怎能相信呢?並且徑行地將那「不是憑著眼見」的信心斥之為是荒誕無稽的「迷信」。並且,也有不少的人將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有關神,有關人,有關罪惡,有關救主耶穌的救贖,有關未來和永恆等很多方面的非物質界的真理,說成是類似「信則有,不信則無」的那樣純粹主觀,而缺乏客觀性的荒謬,無知,愚昧的個人性的想法而已;甚至,還有一些的人將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很多方面非物質界的真理,都視為是人完全無法理解,無法明白,是超越物質界,只是屬於精神層面的哲理的一種不符合理性,邏輯和科學,怪異深奧的形而上的「玄學」,而加以輕忽否定之。因而,就使得一般具有理性,講求邏輯的人,對於那「不是憑著眼見」的信心產生反感和排斥,以致他們不幸地仍然還是落在世俗「見而信」的心態之中,於是就造成他們對於基督徒信仰的卻步和拒絕,而無法以那「不是憑著眼見」的真正的信心來信神。
我在前面第九則的信仰問題中曾說過,不少的科學家和高知識份子所相信,所提倡的「無神論」,乃是有限的人在判定無限的神是不存在的,就好像有限的人要判定近乎無限的宇宙到底有多大一樣,不但是常常會變,並且是不合邏輯的,因為有限的人是根本無法判定近乎無限的宇宙到底有多大的,更不要說能夠判定那創造宇宙的無限的神到底是存在與否了。並且,如我在前面第十七則的信仰問題中所說的,不少的科學家和高知識份子所相信,所提倡的「進化論」,其實並沒有說明宇宙萬物最初的能和質的來源;進化論只是從大自然中所觀察到,由於「自然選擇,適者生存」會造成同一物種中不同品種的變化的現象,就進一步地主張物種會因此而進化,以產生新的,較優良的物種,並以此物種進化的假說來解釋宇宙萬物的演進。可是,這個假說不但尚無法找到確實的科學證據以證明其真實性,並且還有一個科學性的反證,顯明了其是值得懷疑的。所以實際上,除了聖經中記載,宇宙萬物乃是那一位先存在的,在宇宙萬物之外,超越宇宙萬物的大能的神所創造的宣告以外,至今仍然還沒有任何一個科學的理論,可以明確地告訴我們宇宙萬物的起源;既使是近來非常流行的「大爆炸假說﹝The Big Bang Theory﹞」也同樣地沒有說明大爆炸之前的那個高溫,高能量密度的狀態的來源。
或許有人還會覺得,又沒有人親眼看見神創造宇宙萬物,單憑聖經中這樣講,怎麼能就相信了呢?請讓我再說一個比喻性的故事。有一個人,他一生從來沒有見過手錶;有一次他在路上看見一隻手錶,他不知道這是甚麼東西。他把手錶撿起來,左看看,右看看;手錶的前面有三根指針會動,他把手錶背面的蓋子打開,看見手錶的裏面有很多小齒輪在轉。不久,他就發現手錶裏面小齒輪的轉動,控制著手錶前面三根指針的轉動。他是愈看愈覺得稀奇,禁不住地說,這個精巧的東西是誰造的?同樣的,當一個人看見宇宙萬物的浩大,美麗,巧妙,精細,規律和複雜時,他所要問的一個最合理,最邏輯性,最直截了當的問題應該是,這是誰造的;而不是去幻想各個星球,各種動植物,各類細胞,各樣分子和原子,怎麼樣就自己會胡亂地拼湊在一起的。因此,相信神創造了宇宙萬物並不是很難,這是最合理的結論。所以,雖然我一個有限,渺小的人並不能把那位無限,浩大的神拿來給人看,但是我可以將神所創造的宇宙萬物指給人看,可以將宇宙萬物的浩大,美麗,巧妙,精細,規律和複雜指給人看,並且告訴人說,這一切證明了這一位是宇宙萬物的設計者和創造者的大能的神是真實存在的。因此,我要請問,是人以那「不是憑著眼見」的信心,相信宇宙萬物是一位大能的神所創造的,就是落入了不合邏輯的「迷信」呢?還是人相信「無神論」,相信「進化論」,以致造成對神是「迷不信」,對於宇宙萬物的來源仍然是無知,才是落入了不合邏輯的「迷信」呢?
並且,我還要請問,是人只崇拜神所創造的人或物,但卻不崇拜那位更偉大,創造了人或物的神﹝如前面第十則的信仰問題中所說的﹞;是人受到一種狹窄的民族意識的影響,誤以為有中國神和外國神之分,而排斥去認識是普天下所有人的神的這位真神﹝如前面第十一則的信仰問題中所說的﹞;是人同時拜好幾位神明偶像;甚至是「多多益善」,免得漏拜了哪一個﹝如前面第十二則的信仰問題中所說的﹞;是人見到世上所發生的苦難和悲劇,從來不去怪自己所拜的那些神明偶像,問這些神明偶像為甚麼「見死不救」,怪說這些神明偶像是沒有慈愛,但卻只是怪老天爺﹝只有中國人﹞,只是怪基督徒信仰所信的真神﹝如前面第十三則的信仰問題中所說的﹞;是人因為世上的確存在著惡,就認為神並不是真正的那麼善,神其實具有一些惡的成分,或是神時善時惡,喜怒無常,陰晴不定,或是神心情好的時候就善,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惡,或是神對祂喜歡的人就善,對祂不喜歡的人就惡,或是如一般人的二元論的觀念,認為有一位善的神,也有一位惡的神,此善惡兩神彼此相爭,有時善的神得勢,有時惡的神得勢﹝如前面第十四則的信仰問題中所說的﹞;或是人自以為是信神的,但卻不相信,不跟從神所差來的聖子救主耶穌,以致落得是並沒有相信神,並沒有跟從神,而只是在相信,在敬拜他們自已所想像,所塑造出來的某一個偶像罷了﹝如前面第十五則的信仰問題中所說的﹞,結果落得不認識神,造成對神是「迷不信」,才是落入了不合邏輯的「迷信」呢?還是人以那「不是憑著眼見」的信心,相信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有關神,有關人,有關罪惡,有關救主耶穌的真理,就是落入了不合邏輯的「迷信」呢?
第三十二則,這樣將人通常所相信,所接受,所奉行,所提倡的流行的科學,政治,人文和宗教的理論,主義,制度和信仰,世俗的觀念,想法,方法和做法,以及一般的常情,常理,常識和常規,與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雙方,彼此之間「南轅北轍」的差異和抵觸加以對比之,就可以分辨何者才是會造成人落入缺乏理性,不合邏輯的「迷信」之中的例子真是太多了,不是嗎?今天有不少的人是相信「人死如燈滅」,就是相信人死之後就不復存在了,而不相信聖經中所說的,人死之後就脫離其將朽壞的物質身體的部份,而是以其個別的靈的形態繼續地存在著。並且,佛教和印度教則是相信人死之後會投胎轉世﹝reincarnation﹞的「輪迴」之說,就是相信一個沒有覺悟成為一個「佛」的人,他死後就會經由投胎轉世的輪迴,再回到世上來受苦;而一個覺悟成為了一個「佛」的人,他死後則不會輪迴再回到世上來受苦,而會進到所謂的「西天極樂世界﹝Elysium﹞」或「涅槃﹝nirvana﹞」。關於「人死如燈滅」,世上每個人先天性地都具有永恆的觀念;古代的人向皇帝高呼,「萬歲,萬歲,萬萬歲」,可是有哪一個人曾活到萬歲呢?一個有錢有勢的人,往往都企圖想建立一個存到「千秋萬代」的事業,使他能「留名千古,留芳百世」,為甚麼他會有這種的企圖心呢?人活在這個世上有限的一生,與人所具有那永恆的觀念形成一個鮮明的對比。會不會人死並不如燈滅,人死之後還是會繼續存在著呢?而既然每一個人遲早都要離開這個世界的,所以人先天性地就具有的那個永恆的觀念的實現,並不是在這個世界;人在世上的日子,就算百年,也只不過是人永遠存在的當中一段很短暫的時間而已,而這世上也只不過是人在這很短暫的時間內,所暫時停留的一個地方罷了,不是嗎?
而關於投胎轉世的輪迴之說,如果世上的人都是從其前生經過投胎轉世的輪迴而來的,而前生為非作歹,沒有行善積德的人還會投胎成為豬,狗等比人低等的動物以受懲,那麼世上人口的數目應該不但不會增加,反而會愈來愈減少,不是嗎?這與世上人口的數目一直都在逐年膨脹的事實是不相合的,不是嗎?世上那些新增加的人是從何而來的呢?而投胎轉世的輪迴之說又豈是可信的呢?所以,我更要請問,是人相信「人死如燈滅」,相信「輪迴」,以致落得對於未來和永恆仍然是無知,造成對神是「迷不信」,才是落入了不合邏輯的「迷信」呢?還是人以那「不是憑著眼見」的信心,相信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有關未來和永恆的真理,就是落入了不合邏輯的「迷信」呢?而如果人死之後不是「人死如燈滅」,也不會「輪迴」,那麼人死之後會怎麼樣呢?死了的人會怎麼樣,在哪裏繼續地存在著呢?我們還會再見到我們已死去的親友嗎?
請容我再說一個例子。不可否認的,我們人類一直都企圖要將這個充滿罪惡和苦難,像是「爛了的蘋果」一樣的世界加以修補好,改變好,以達到「天下一家」,「世界大同」,「理想國」的境界的目標。所以,人除了一方面想藉著將每個人都個別性地加以改善,加以改好,以期能達成這個目標之外,另一方面人還想使用各樣的方法和手段,來使得人類愈來愈文明,世界愈來愈和平,社會愈來愈進步,制度愈來愈完善,教育愈來愈普及,技術愈來愈發展,醫學愈來愈精湛,經濟愈來愈擴張。因此,在不久的將來,人是愈來愈健康,愈來愈長壽,愈來愈善良;而人與人之間,民族與民族之間,國與國之間是愈來愈友好,愈來愈合作,愈來愈聯結,以致整個世界就會變成一個「人間天堂」。屆時,世上將沒有天災,沒有戰禍,沒有爭鬥,沒有疾病,沒有饑荒,沒有迫害,沒有歧視,沒有罪惡,每一個人都健康長壽,而全世界所有的人就會同心協力地一起向外太空發展,將人類的文明推廣到其他的星球上去;如此,人類就可以永遠地長存於整個宇宙之中了。
可是,人類的這個夢想真的能夠得到實現嗎?就是,我再要請問,是人靠著自己行善做好,樂善好施,助人濟世,奉公守法等的善行和功德以得救;人靠著知錯能改,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戴罪立功,將功抵罪等,以彌補和抵消自己先前所犯的過錯和所當受的懲罰;人靠著儒家所提倡的修身養性,啟發良知,培育美德,或是法家所提倡的崇法尚紀,循規蹈矩,賞罰分明,或是道家所提倡的清虛無為,順應天道,回歸自然,或是佛家所提倡的覺悟成佛,清心寡慾,空即是佛,或是藉著教育環境,制度文化,政治改革,武力革命,榜樣宣傳,風氣運動,科學技術,除奸去惡,避世隱居,甚至或是憑著自己努力地去遵行聖經中所提到要做和不要做的誡命和要求,以及去效法耶穌生平所言所行的模範和榜樣等的方法和手段,人就可以把自己那帶著罪性,像是「爛了的蘋果」一樣的舊生命加以修補好,改變好,人也就可以把那充滿罪惡和苦難,像是「爛了的蘋果」一樣的世界加以修補好,改變好的企圖和努力,才是落入了不合邏輯的「迷信」呢?還是人憑著對神的信心,相信和接受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關於人得救的真理,就是人惟有藉著救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死,死後第三日從死裏復活的救贖,才能夠白白地蒙神赦罪,也蒙神賜那再造的新生命以取代人原有帶著罪性的舊生命而重生,如此人方能蒙神拯救,以脫離罪惡,歸向於神,並在神所賜,內住於信徒裏面的聖靈的帶領,教導,幫助,指正之下,去活出那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來,同時忍耐等候在將來耶穌再來的時候,信徒得救的完全實現,以及現今這個充滿罪惡和苦難的世界,屆時被神所重新創造的「新天新地」所取代,就是落入了不合邏輯的「迷信」呢?
第三十三則,基督徒的信仰不但要人相信神,要人相信神所差來的救主耶穌,基督徒的信仰更是強調,信神的人要憑著對神的信心去倚靠神。聖經中記著說,「你們敬畏耶和華的﹝「耶和華」即神,下同﹞,要倚靠耶和華;祂是你們的幫助,和你們的盾牌﹝「盾牌」是保護的意思﹞」﹝舊約詩篇一百十五篇11節﹞;並且,聖經中還記著說,「投靠耶和華﹝「耶和華」即神,下同﹞,強似﹝強過的意思,下同﹞倚賴人;投靠耶和華,強似倚賴王子」﹝舊約詩篇一百十八篇8-9節﹞。但是,不可諱言的,一般不信神的世人卻是強調人要「自立自強」,「自求多福」,甚至更說「人定勝天」,並且還認為倚靠神乃是懦弱者,懶惰者,失敗者的託詞,是人在走投無路的時候,所幻想出來的一種主觀性的,自我安慰的精神慰藉,是所謂的「精神鴉片」。現在,我想解說一下基督徒倚靠神,不倚靠自己的邏輯性。試問,一個病人在手術台上不是要完全倚靠醫生嗎?病人會不會對動手術的醫生說,我不要倚靠你,我要倚靠自己,醫生你要聽我的呢?他如果這樣說,別人一定以為他瘋了,不是嗎?病人倚靠醫生,因為醫生具有病人所沒有的專業能力;而那位創造宇宙萬物,崇高偉大尊榮,全知全能全在的無限的神,祂的能力豈不大大地超過我們這有限的人嗎?我們不倚靠神,要倚靠自己,不就像那不倚靠醫生,要倚靠自己的病人一樣的愚昧和無知嗎?這不是太不合邏輯了嗎?這不是太傻了嗎?
當然,我也常常提醒說,「倚靠神,不倚靠自己」並不是「神做,我自己不做」,而是一個人專心地去倚靠那位無限的神,以致他就可以超越他有限的自我,而成就更大的事。所以,一般的基督徒其實都是非常努力的,這並不是說他們不倚靠神,而是他們要倚靠神,去做到那超越他們有限的自我的更大的事。而一個只相信,只倚靠自己,或是只相信,只倚靠有錢有勢的親友,而不相信,不倚靠神的人,當他遇到自己和有錢有勢的親友都解決不了的問題時,豈不是束手無策,只能絕望放棄了嗎?因此,我又要請問,是有限的人憑著對神的信心,去倚靠那位大能無限的神,就是落入了不合邏輯的「迷信」呢?還是有限的人只相信,只倚靠自己和有錢有勢的親友,而不肯求助於神,騙自己說沒有神,寧願自己去瞎撞到「頭破血流」,落到「迷不信」,還不知回頭,就好像一個病人愚笨到死也不去找醫生醫治,結果落到「回生乏術」,才是落入了不合邏輯的「迷信」呢?
另外,有不少的人都抱持著自己的一生乃是冥冥之中被一個固定的命運所操縱著的宿命論,以致或是一方面落得無奈地以順其自然,不要強求,凡事隨緣,聽天由命,世事無常,隨遇而安,與世無爭,淡然處之,清心寡慾,消極被動,安分認命,得過且過,難得糊塗,無知是福的心態和說詞來自我安慰,自我麻醉;或是另一方面依據算命觀兆,氣數氣勢,生辰八字,姓名筆劃,風水吉日,求籤卜卦,拆字看相,吉祥物件,仙人指引,吃齋唸佛,過陰交鬼,法術奇術,巫術邪術,化運解命等超自然性,無定的方法來論事處事,斷事定事。反之,神在聖經中卻啟示我們說,人切不可奉行,也不可倚靠無定的占卜觀兆,法術迷術,巫術邪術,過陰交鬼等的事,而是應當要確實地聽從和遵循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並且要顧念和盼望神在聖經中所宣告的應許的實現和成就;人也切不要採信死板的宿命論而落得消極被動地隨緣認命,而是要確知人可以向那一位具有位格,有自我意識,有知覺,情感和意志,是創造宇宙萬物,是掌管一切萬有,是永不改變,是大能至善,是既慈愛又公義,是關愛看護人的又真又活的神禱告,以祈求祂賜給自己憐憫和恩典,帶領和幫助,拯救和福樂;人更可以靠著神的大能大力,去達成遠超過自己有限的能力所能做到的事,包括自己的本性和生命,思想和觀念,行事和為人徹底的改變和更新,以脫離罪惡,歸向於神,而活在神的面前。那麼請問,究竟何者才是落入了缺乏理性,不合邏輯的「迷信」之中呢?
深入思考和理解信仰的問題﹝七﹞:第三十四則至第三十六則
第三十四則,那麼,一個人究竟是如何會對神具有信心而能夠得救的呢?一般的人,甚至一些的基督徒,都會以為一個人能夠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成為基督徒,因而就得著神的拯救,以脫離罪惡,歸向真神,這乃是由於這個人自己的選擇和決定要接受耶穌是神所差來的惟一的救主,就如同他憑著自己的選擇和決定而接受某一個觀念,主張,理論,主義,理念或人生目標一樣。因此,一些的基督徒在向尚未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的人,傳講耶穌就是神所差來的惟一的救主的福音的時候,往往只是著重如何去使用各樣動人的說詞和勸從的技巧來企圖「說服對方」去相信耶穌,或是以套交情,賣關係的方式來拉攏對方去相信耶穌,以期使得對方會儘早地做選擇,下決定去接受基督徒的信仰。而當對方一直都無法決定是否要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時,就會責怪對方是在故意拖延,不肯做選擇,下決定,以致有的時候對方最終就不得不「不好意思拒絕,勉為其難接受」地「信」了耶穌。甚至,如前面第一則的信仰問題中所說的,還更常以「利誘」的方式,宣稱耶穌能賜給人健康平安,成功順利,發達富足,幸福長壽,宣稱耶穌能保佑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富強康樂,世界和平,以吸引那些只看重這些世上的福氣的人來選擇,來決定要信耶穌。並且,一般的人,甚至一些的基督徒,都還會以為既然一個人是憑著自己的選擇和決定而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的,那麼如果後來這個人「時過境遷,改變心意」了,他也就可以自己決定去放棄對救主耶穌的相信和跟從,就好像他可以決定去放棄原先所接受的某一個觀念,主張,理論,主義,理念或人生目標一樣。
並且,也有一些的人,甚至基督徒,會以為一個尚未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的人,只要他常常去教會聽講道,多與基督徒保持接觸,並且熟讀聖經,以及多閱讀關於基督徒的信仰的書籍﹝包括我所寫的書﹞,而徹底地認識了神以後,那麼他在這些的薰陶之下,自然而然地就會對神產生信心,就會信神,就會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而得著神的拯救。其實並不見得;不可諱言的,我們常見有一些陪伴是基督徒的配偶,親人在教會出入多年的非信徒,他們卻始終都沒有信耶穌。我這樣講的意思,倒還不是說非信徒不須要常常來教會聽講道,不須要多接觸基督徒,不須要熟讀聖經,不須要多閱讀關於基督徒的信仰的書籍,不須要讀我所寫的書;而是指一個非信徒即使是常常來教會聽講道,多接觸基督徒,熟讀聖經,並且多閱讀關於基督徒的信仰的書籍,包括我所寫的書,也並不見得一定就會使他對神產生信心,一定就會使他信神,一定就會使他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而得著神的拯救。
因為,聖經中宣告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指「恩」和「信」兩樣﹞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新約以弗所書二章8節﹞。這就是說,任何一個人能夠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而得著神的拯救,乃是本於神賜給人的恩典,也是因著人對神的信心;但是,這兩樣﹝神的恩典和人的信心﹞卻都不是出於這個人自己,而都是神所賜給人的。﹝我們或許會認為,「神的恩典」是神賜給人的,這沒有錯;但是,「人的信心」則應該是出於人自己的,而不是神所賜的;其實不然。﹞所以,不但神對人的恩典是神賜給人的,並且人對神的信心也是神賜給人的;以致,我們常見,基督徒並不知道,或許也不太說得上來,自己為甚麼會相信其所沒有看見過的神,的確是真實客觀地存在著,自己為甚麼會相信那位在約兩千年前生為是一個低下卑微的猶太人的耶穌,就是神所差來的惟一的救主,但是基督徒卻知道,也肯定自己確實是如此地相信。這聽起來好像很荒唐,是迷信;但其實不是,因為任何一個人會信神,會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都是神帶領,預備和感動了他的心去接受的奇妙的作為。
其實,如聖經中所說的,神不但一直普遍性地藉著祂所創造的宇宙萬物的浩大和奇妙,精巧和美麗;神也藉著祂照著祂的形像和樣式所創造的人的奇特,包括人先天地就具有的相同的善惡,對錯,是非和真假的觀念﹝所謂人的良心﹞,都具有的好壞的觀念,都具有的永恆的觀念,都具有的敬拜神明的意識;神亦藉著世上的天災人禍,罪惡苦難,人類歷史的演進變遷,世事無常,和每個人在世上生活時的生老病死,勞苦愁煩的際遇等等,來不斷地呼籲,喚醒,規勸,警戒普天下所有的人不要忽視神,悖逆神,離棄神,敵對神;並且,也如聖經中所記載的,神還一直特別性地藉著祂在聖經舊約時代所揀選的猶太人的整體和個人的示範;神也藉著祂在聖經新約時代所揀選的基督徒的生命見證和傳揚福音;神亦藉著祂在聖經舊約和新約中所啟示的其他的真理,預告和應許等,包括最重要的,那位降生為人,來到世上的三一神的聖子耶穌生平的言行和事蹟,特別是耶穌照著神拯救人的計劃的安排,捨了自己的性命,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死,三日後復活,使得凡是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的人,都能白白地蒙神赦罪,並且也都能得到神所賜那再造的新生命而重生,以脫離罪惡,歸向於神的福音,來不斷地呼召,教導,提醒,敦促人要去思想,尋求,認識,歸向神。不過,神帶領和幫助世人去相信神,相信和跟從神所差來的救主耶穌,而得著神的拯救的計劃卻是安排了一個帶著特殊的步驟的過程,而這個特殊的步驟就是神會揀選一些人,使得他們先信耶穌﹝此乃新約時代的基督徒﹞,然後再託付他們去與神同工,不辭辛勞,不計代價,不顧安危,不懼迫害,不怕失敗地向世上其他的人見證和傳揚神在救主耶穌裏拯救人的福音,以使那些其他的人也有得救的機會。所以說,神先揀選一些的人信耶穌而得救,並不是只為了要拯救這些的人,而是要這些人在得救之後,去向其他的人介紹神,介紹神所差來的救主耶穌,以使更多的人可以同樣地也得救歸向神。
神總是會先多方好言地邀請,帶領和感動人來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而有些人也就會立刻回應神的感動,以致好像喝神的「敬酒」一樣地信了耶穌。但是,如果當事人一再地對神多方好言的邀請置之不理,那麼神就可能會使一些不幸的事情發生在當事人的身上,神這樣做為的是提醒當事人要信耶穌﹝其實這是神對當事人的一個愛的警告,而這些所發生在當事人身上的不幸的事情卻往往都是當事人因不信神而悖逆神的「自作自受,自食其果」的後果﹞,以致當事人終於也會好像「敬酒不喝,喝了罰酒」一樣地信了耶穌。但是,非常叫人痛惜的是,不少的人卻是不但不喝神多方好言的邀請的「敬酒」,也硬著心不喝神愛的警告的「罰酒」,以致始終無法得著神的拯救。當然,最好是喝「敬酒」,「敬酒不喝,喝了罰酒」也還可以,但請千萬可不要「敬酒不喝,罰酒也不喝」哦,那可就沒救了。然而,聖經中記載耶穌宣告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新約馬太福音七章7-8節﹞;因此,一個人可以做的就是向神禱告,向神祈求,將自己在對神的信心上的困難和掙扎的情況坦白地告訴神,看神會怎樣地有所作為來帶領,幫助和感動自己。所以,針對一個人是如何會對神具有信心而能夠得救的,與其問說神要不要這個人,還不如問說這個人要不要神;並且這個人會不會要神要到一個程度,以致這個人還不只是求神帶領和幫助自己對神具有信心,而是會進一步地將自己在信神,在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上所有的困難和掙扎坦白地告訴神,懇切地祈求神要他,也謙卑地祈求神幫助他要到神。如此,神本著祂對人的慈愛,憐憫和揀選的恩典,總是還會「臨門一腳」地再藉著各樣奇特的作為,進一步地帶領幫助,感動改變這個對神「祈求,尋找,叩門」的人,而使得他必定有「得著,尋見,開門」,就是這個人終會具有神所賜的那「啟蒙」或「開端」的信心,去回應神的揀選和呼召,而開始會相信神,會相信和跟從神所差來的救主耶穌,以脫離罪惡,歸向於神。
我在此花了相當長的篇幅,對於人究竟是如何會對神具有信心而能夠得救的這個非常重要的信仰問題扼要地有所說明;然而,我必須要申明的是,我這樣加以說明的用意,卻並不是要教人如何去對神會具有信心的一些技巧和方法,而人只要照著去做就一定會信神,也就可以得到神在救主耶穌裏的拯救。神在任何一個時刻會揀選,帶領和感動誰去得著祂的拯救,完全是神的恩典,神的旨意和神的作為,而不是任何人用甚麼方法可以加以影響,可以加以左右,可以加以促成的。而我對人究竟是如何會對神具有信心而能夠得救有所說明的目的乃是為了要預備人的心,就是如耶穌的開路先鋒施洗者約翰一樣,要「預備主﹝指神﹞的道,修直祂的路」﹝新約馬太福音三章3節﹞,也就是要將一些會造成人在對神的信心上產生謬誤,攔阻和障礙的世俗的觀念,想法和做法,和個人的成見,情結和誤解,以及偏差的教導,說法和心態儘量地加以除去,以致人不會被虛假和謬誤的異端和邪說所迷惑和誤導,而會因著神的帶領,幫助和預備,願意認真,正確和恆切地去尋求,去思想,去了解神的事,並且也會毫不遲疑地立刻就回應神的揀選,呼召和感動,憑著真誠無偽的信心接受耶穌為救主,而得著神的拯救,以脫離罪惡,歸向真神。
第三十五則,聖經中不但宣告說,人能夠得著神的拯救,乃是本於神賜給人的恩典,也是因著人在神的帶領和幫助之下對神所產生的信心,並且聖經中還進一步地宣告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指「恩」和「信」兩樣﹞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好的﹞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新約以弗所書二章8-9節﹞。所以,人能夠蒙神拯救,而脫離罪惡,歸向於神,並不是靠著人努力地自己去培育美德,行善做好,助人濟世,奉公守法,循規蹈矩,改過自新,將功抵罪等;也不是靠著人努力地去遵行神在聖經舊約中所曉諭的律法的誡命和規條;也不是靠著人以聖經新約中所記載的耶穌生平的所言所行為榜樣,為模範,努力地效法耶穌去做;也不是靠著人的背景出身,教育程度,文化水準,特殊關係,社會地位,成就貢獻,名聲讚譽等;也不是靠著宗教儀式,傳統慣例,熱心服事,慷慨奉獻,避世出家,刻苦修行,別具慧根等先決的條件和因素,而使人可以配得,換得,賺得,或贏得神的拯救。實際上,聖經中清楚地告訴我們說,神並不是揀選人多勢眾的民族,神亦不是揀選好的人,神更不是揀選尊貴,強壯,有智慧的人,神也並不是揀選對神有心的人;神乃是揀選那少的小的,那難纏的,那不行的,那軟弱卑賤愚拙的,那被人厭惡的人。神這樣做的原因,是要人知道神揀選人信神,服事神,乃是完全出於神的恩典,而不是由於人自身任何的長處;以致,沒有一個人能夠向神誇口,也沒有一個人能夠自誇地說,神非揀選他不可。所以,如前所述,我總是提醒說,「好人」並不能用來定義基督徒,基督徒乃是知道自己並不是「好人」的人。
但是,我們卻常常會聽見一些偏差的教導;或是指稱人能夠得著神的拯救,乃是要憑著人對神的信心再加上人的好行為;或是指稱人必須要有某些超自然性的能力表現出來,才能證明是得著了神的拯救;或是指稱人在得著神的拯救以後,還需要憑著人的好行為,包括要經常地去參與教會的聖餐和告解等的宗教儀式﹝「聖餐」是信徒象徵性地領受那代表著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捨的身體的餅,和那代表著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的杯中的葡萄汁,以宣告和記念耶穌為人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死的儀式;而「告解」則是信徒向教會的神職人員認罪懺悔,以得到赦免的儀式﹞,才能繼續地保有神的拯救。這都並不是正確的。人不但要憑著對神的信心去得著神在救主耶穌裏拯救的恩典,人更要憑著對神的信心去保有神在救主耶穌裏拯救的恩典;所以,人對神的信心不只是一次,一時,一日,今生的,人必須要一直,每時,每日,永遠對神有信心才行。而那些認為信心再加上好行為才能得著神的拯救,認為人必須要有某些超自然性的能力表現出來以證明是得著了神的拯救,認為人在得著神的拯救以後,還需要憑著人的好行為,包括經常地參與教會的儀式,聚會和活動,來繼續地保有神的拯救的教導,都是偏差謬誤的。
或許我們會以為一個人說自己是信耶穌的,也於某年某月某日在教會接受了洗禮的儀式,亦加入了教會成為會員,且還在教會很熱心竭力地多有服事,甚至在教會中擔任某項職位,更在外表的行為上有好的表現,自己認為,也被一般所接受是「基督徒」,就好了,就夠了,就沒有問題了,就穩可以得到神的拯救了;甚至,我們還可能是非常接受,非常認同那「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說法。不過,聖經中卻記載耶穌宣告說,「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忍耐到底」是指基督徒要忍耐到將來耶穌再來以施行神最後的審判,也就是基督徒的得救完全實現的時候,而不是指基督徒只要忍耐到自己死後就好了﹞」﹝新約馬太福音二十四章13節﹞。這就是說,基督徒在相信救主耶穌以後,他對神的信心是一定會面對誘惑和試探,考驗和磨煉,並且他對神的信心也是一定要經歷造就和管教,增長和提昇,屆時基督徒務必要忍耐到底,堅守所信,而不要失望灰心,偏左偏右,半途而廢,放棄回頭,以致在將來耶穌再來的時候,他的得救能夠完全得以實現,而得著神在聖經中所應許的福分。
第三十六則,有一些的人,甚至基督徒,會誤以為,既然人得著神的拯救,乃是本於神賜給人的恩典,也是因著人在神的帶領和幫助之下對神所產生的信心,而不是靠著人的好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所以基督徒在行為上的表現如何乃是無關緊要的。這種將「信心」和「行為」分開來加以看待,以致就誤以為「信心」和「行為」之間沒有任何的關連的看法並不是正確的。固然,一個人有好的行為,並不見得就代表他對神有信心﹝所以,人是不能靠著自己的好行為而得著神的拯救的﹞;但是,一個對神有信心而得救的基督徒,是一定會有發自其信心的真正好的,善的行為表現出來的,否則這個人對神其實是沒有信心的。這就如同做好事的人,不見得就是好人;但是,好人是一定會做好事的,否則就不是好人。聖經中是這樣記著的,「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指「恩」和「信」兩樣﹞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好的﹞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指因著信心而得著神的拯救的基督徒,乃是神的手藝所做的成品﹞,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新約以弗所書二章8-10節﹞,所以因著信心而得著神的拯救的基督徒,乃是被神所做成的,為的是要預備他們去行善,以成就神的美意。並且,針對「信心」和「行為」相互的關連,聖經中也記著說,「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新約雅各書二章17節﹞,所以人對神的信心絕對不會是單獨的,而是一定會伴隨著有行為上的表現流露出來。
但是,基督徒發自其對神的信心,包括對神在聖經中啟示的真理的信心,在行為上所流露出的表現,我稱之為「信心的行為」,卻是與不信神的世人或出於自己的良心,或為得到別人的稱讚,或為避免他人的批評,或為順應世俗的教導,或為遵循傳統的規矩,或為符合時尚的風氣,或為達成個人的理念和目標,或為積德立功以消災得福等因素,所做的很多,尤其是在幫助有需要的人的方面的善事,我稱之為「單純的善行」,所大不相同的。基督徒的「信心的行為」與世人的「單純的善行」相比較,基督徒的「信心的行為」在對神的層面上的多方面的意義,乃是世人的「單純的善行」所沒有的;而在很多的情形下,世人也往往並不會認為基督徒的「信心的行為」乃是在行善做好。不但如此,基督徒的「信心的行為」也是與那對神不具有信心,只是表面上在做神所吩咐的事的「不具信心的行為」大不相同的。例如,基督徒的「信心的行為」在「善的定義和標準」,在「行善助人的心態和動機」,在「行」的方面,以及在「目的和結果」等的方面,都是與世人的「單純的善行」,或是與那「不具信心的行為」之間有很大的差異而截然不同的。
這就是說,在「善的定義和標準」的方面,世人的「單純的善行」只是以人所視為的善的標準來定義善;但是,基督徒的「信心的行為」卻是以神所視為的善的標準來定義善。聖經舊約挪亞的時期神要降大洪水除滅當時罪惡極大,充滿強暴,敗壞了的世人,就在降下大洪水之前120年吩咐挪亞要造一隻方舟以為見證,提醒當時的人,神對他們所犯的罪惡施行公義的審判和懲罰的報應的日子即將來到。於是,挪亞就遵著神的吩咐,在大洪水降下之前把方舟造好了;這是挪亞發自他對神的信心,所流露出的「信心的行為」。但是,當時的人不但對挪亞造方舟,警告會有大洪水要來,毀滅那充滿罪惡的世界的見證視若無睹,依然我行我素,不肯悔改,甚至可能還嘲笑挪亞是杞人憂天,是神經病。當時的人不但不會認為挪亞的「信心的行為」乃是在行善做好,他們或許更會認為挪亞應該把他造方舟所耗費的時間,氣力和物資,拿去幫助當時有需要,窮困的人,那才算是真正地在行善做好。我們會將幫助人解決其眼前生活上和今生暫時性的需要,視為是比向人傳揚福音,以幫助其得著神的拯救,而脫離罪惡,歸向真神,不但可以使人免受神降大洪水以除滅挪亞當時罪惡極大的世人所預表的,神將來要對人的罪惡施行最後的審判和懲罰的報應,並且還可以使人得享神所賜那永恆和滿足的福樂更為重要嗎?如果今天有一個人大聲地急呼,神要對人的罪惡施行最後的審判和懲罰的報應的日子即將來到,就像挪亞造一隻方舟以提醒當時的世人一樣,我們會認為這個人是在行善做好嗎?或者,我們會對這個人的呼籲視若無睹,依然我行我素,不肯悔改,甚至可能還嘲笑這個人是杞人憂天,是神經病,就像當時世人對挪亞的見證忽視不顧的反應一樣呢?就是,我們會只以人所視為的善來定義善,而不以神所視為的善來定義善嗎?
並且,在「行善助人的心態和動機」的方面,世人以「單純的善行」去從事一些幫助有需要的人的慈善性工作的時候,他們總以為自己乃是拿出了自己的時間,精力,金錢和物資等,去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以致,他們會認為是他們自己做了那些的善事,積了那些的功德,別人也都是這樣地稱讚他們;因為他們和別人都認為,那些他們用來幫助有需要的人的時間,精力,金錢和物資乃是屬於他們自己的。所以,世人以「單純的善行」去行善助人的動機,乃是以要表現自己的好,也是為了自己的好﹝自己可以得到別人的稱讚和褒獎﹞為著眼點。但是,基督徒以「信心的行為」去從事一些幫助有需要的人的慈善性工作則不是這樣的心態和動機。因為基督徒知道,每一個人都是神所造的,都是屬神的,而人所擁有的一切都是蒙神所賜的;因此,自己會有能力去幫助有需要的人,是由於神豐富的賜與,而自己拿去幫助有需要的人的那些東西,也都是從神而來的,自己不過是把神所賜給自己的東西,拿了一﹝小﹞部份去幫助有需要的人而已。既是如此,人參與慈善性工作以幫助有需要的人,就沒有甚麼可自許的,也沒有甚麼功德可言,更沒有甚麼配得別人的稱讚和褒獎的。
所以,基督徒以「信心的行為」去行善助人的動機,乃是以因為自己已先蒙受了神莫大的慈愛和憐憫,所以要遵著神的心意去愛人,去憐憫人,而將稱頌,感謝和榮耀歸給神,以回報神對自己的愛為著眼點,就像孩子回報父母的愛,而遵著父母的心意去行一樣。並且,在饒恕人的事上也是如此。世人以「單純的善行」去饒恕那對不起自己的人的時候,他們會認為是出於自己心廣度大,寬以待人,不計前嫌,以德報怨的美德;但是,基督徒以「信心的行為」去饒恕那對不起自己的人則不是如此。因為基督徒知道,自己也是有很多得罪神,虧欠人之處,並且自己乃是已經蒙受了神白白的赦罪的恩典;所以,自己也應當白白地饒恕那對不起自己的人,以回報神的恩典。還有,基督徒以「信心的行為」去從事傳揚福音,領人歸主的工作,固然是以遵著神的託付,憑著愛人的心,去幫助他人也能得救蒙福為出發點,但在自己的心態和動機上,則也要謙卑地認識到,自己乃是一個先蒙受了神的赦罪和拯救的恩典的罪人,甚至可能還曾拒絕過別的基督徒向自己所傳的福音,以致自己對於所遭到的忽視,排斥,詆毀,拒絕,甚至迫害會淡然處之,仍然有耐心地繼續向對方傳福音。
同時,在「行」的方面,世人的「單純的善行」都是只靠著自己個人的努力,或是靠著一群人的同心協力,去達成所要行的善事,而在做了善事以後,人卻往往是會自許,自傲;但是,基督徒的「信心的行為」卻往往不是只靠著基督徒自己個人的努力,或是靠著一群基督徒的群策群力就能做到的,而是必須要倚靠神的大能大力,才能行出,才能達成的,所以基督徒在行了「信心的行為」以後,是會感謝,稱頌神的。還有,在「目的和結果」的方面,世人的「單純的善行」乃是只以解決人在世時生活上,身體上,心靈上的問題,滿足人這些方面的需要為目的和結果,而就算會有所結果,也只不過是眼前的,暫時的,片面的;但是,基督徒的「信心的行為」則是以帶領人走一條合乎神的心意的屬天的道路,以脫離罪惡的黑暗權勢的轄制,捆綁和奴役,而歸回到聖潔的神那裏去,使人免受神對罪惡的審判和懲罰的報應,並且得享神所應許的那真正的,永恆的,滿足的福樂為目的和結果。
因此,聖經中一再地教導說,基督徒的行事為人是要與他悔改的心相稱;是要與他所蒙受的神的恩典相稱;是要與救主耶穌捨己救人的福音相稱;是要憑著信心,而不憑著眼見;是要心意更新而變化,以察驗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而不要效法這個已經是落在罪惡之中的世界;是要對得起神,要成就神的美意;並且更是要像光明的子女,而不再如不相信和不跟從救主耶穌的世人是暗昧的那樣;是要作神無瑕疵的兒女,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好像明光照耀,顯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中;以致在將來耶穌再來的時候,他能夠完全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蒙神喜悅。所以,一個因其對神的信心而得著神的拯救的人,他行為上的表現如何,並不是無關緊要的,而是極端重要的。
請特別留意,神對人的拯救乃是神所賜給人的白白的恩典;所以,基督徒並不是憑著自己所行的「信心的行為」為必備的先決性的交換條件,去配得,換得,贏得,賺得神的拯救﹝其實基督徒在得救之前,就如同一般不信神的世人一樣,是根本行不出「信心的行為」來的﹞。但是,那認罪悔改,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而得救的基督徒的「信心的行為」,就是基督徒在神所賜的,內住於基督徒裏面的聖靈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之下,對神的信心持續地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以活出得救以後神所賜的那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來,就是去行出符合神眼中真正的美善,主要是對於神的心態的轉變的「信心的行為」來﹝而不是去行世人的「單純的善行」,也不是去行那對神不具有信心,只是表面上在做神所吩咐的事的「不具信心的行為」﹞,卻是基督徒能夠永遠安穩地活在神的面前,得享神所應許的福分,所絕對不可或缺的必要性的狀態。這就好像一個人可以白白地,免費地曬到太陽光,不必用甚麼東西去配得,去換得,去贏得,去賺得,也不必符合甚麼必備的先決條件,才可以曬到太陽光;然而,他卻必須要出到室外才能曬到太陽光一樣。所以,「出到室外」並不是一個人能白白地曬到太陽光的一個必備的先決條件,而是一個人能白白地曬到太陽光的一個必要性的狀態。換句話說,並不是「出到室外」太陽光就是免費的,「不出到室外」太陽光就要收費;其實,不管是「出到室外」,還是「不出到室外」,太陽光都是免費的,只是「出到室外」才可以曬到免費的太陽光,「不出到室外」就曬不到免費的太陽光。所以,基督徒的「信心的行為」並不是基督徒得著神白白的拯救的恩典所必備的先決條件,但卻是基督徒得享神白白的拯救的恩典所必要的狀態﹝也請見下列第四十八則的信仰問題﹞。
我們從小都聽過,讀過不少偉人,賢人,聖人,好人生平偉大的事蹟和美好的行為,並且我們也被教導要把這些當作模範而加以效法之;不過,坦白地說,這都只是一般不信神的世人所做,並不能達到神的善的標準的「單純的善行」罷了,並不值得基督徒去效法之。並且,不少的基督徒也喜歡以歷世歷代有名望,有成就,自己所敬重的傳道人的言行,舉止為榜樣而加以仿效之;這並不是不對,但請務必仔細地去察驗一下自己所視為的榜樣是否真是合乎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而不要「因人信其言」地全部都肯定,接受之。而另外也有一些的基督徒對於自己所不喜歡,沒有名望和成就的傳道人的所言所行,就「因人廢其言」地一概加以否定,拒絕之,而不從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來客觀地評估一下自己所否定的那些言行是否真是有甚麼不對。有鑒於此,我要強調地說,當基督徒以「信心的行為」去表現出自己對神的信心,就是去見證自己蒙神所賜而具有的再造的新生命時,那真正值得基督徒去效法的乃是聖經的舊約和新約中所記載的「信心的行為」的範例。我自2014年起在我們教會曾講了一系列的證道,內容是關於聖經舊約和新約中所記載的七十六個「信心的行為」的實例﹝我在所要撰寫的一本名稱為「聖經中九十一個信心的行為的範例」的書中,又將之增添為九十一個的例子﹞,以幫助基督徒去真正地表現出「信心的行為」來。並且,我在講完這七十六個「信心的行為」的範例以後,從2016年中旬起在我們教會又開始講一系列聖經舊約和新約中所記載的「不具信心的行為」的實例;這些的戒例並不是指當事人沒有行出「信心的行為」來,而是指當事人有一些行為上的表現,但是他所做的行為卻顯示出他對神是沒有信心的;我已經講了近一百個這樣的例子﹝這一系列的聖經中所記載「不具信心的行為」的戒例,我也會將之另外寫成一本書﹞。
因此,基督徒在行事為人上要愈加地表現出符合神眼中真正的善的「信心的行為」來,就是要更加地去活出所具有的那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來的時候,請務必以聖經的舊約和新約中所記載的很多「信心的行為」的範例為實物教材而加以效法之;同時,也以聖經的舊約和新約中所記載的很多「不具信心的行為」的戒例為殷鑒而加以革除之,以致能從具體的行動上來表達自己對神真誠無偽的信心,自己對神的全心和真實,自己在對神的心態上的轉變,以得神的歡心,蒙神的悅納,而不是仍舊要去得到人的歡心,討人的喜歡,也不是要去達到一般世人所訂的某些標準和規定,亦不是要去滿足別的人對於基督徒的某些要求和期望,更不是要追求去獲得一般世人的接納,肯定,讚揚和稱譽。
深入思考和理解信仰的問題﹝八﹞:第三十七則至第四十七則
第三十七則,很多的人,包括不少的基督徒,都誤以為惟有那超自然性的神蹟奇事,才算是神的作為,而自然性所發生的事情則是與神無關的;其實並不是如此。神是掌管萬有的,超自然性的事是在祂的掌管之中,自然性的事物也同樣是在祂的掌管之中;並且,神在行做超自然性的神蹟奇事時,往往都一定會帶著某些自然性的成分和步驟。聖經的第一卷書創世記中記述了神最初六日創造宇宙萬物的經過;雖然神創造宇宙萬物的工作是一個超自然性的神奇作為,彰顯了神無比的大能,然而神卻是按著一個自然性的,合理的步驟,次序和過程來創造宇宙萬物的。所以,神是在先創造了光,空氣,旱地和海之後,才創造各樣的植物,然後再創造各樣的動物,包括亞當和夏娃兩個人,使所有的生物都得以自然性地存活下去,並且生育繁殖;神並不是「大筆一揮,一聲令下」,就創造了所有的一切﹝神乃是六日創造天地,而不是一日就創造天地﹞;神也不是一下子就創造了全部的生物,全部的人類,而不須要生物各從其類地生育繁殖;神更沒有顛倒次序地在創造光,空氣之前,就先創造各樣的生物,使其可以超奇地在無光,無空氣的狀態下存活。並且,神通常都不會將聖經中的真理,或是人所希望具有的愛心,忍耐,謙卑等的美德,像輸入電腦程式那樣,奇蹟式地灌輸給人;神乃是會帶領和幫助人經過自然性的學習,磨煉,甚至失敗等經歷的過程,以得著造就而成長。例如,當一個人祈求神賜他愛心時,神就讓很多惹他討厭的人出現在他的周圍,以磨煉他去學習愛這些的人,這也是神的作為;或是當一個人祈求神賜他耐心時,神就讓他開車一路都碰到紅燈,以磨煉他去忍耐等候,這也是神的作為。其實,神大多數的作為都是循著一個自然性的步驟和過程去達成的。
並且,必須格外小心的是,基督徒是要試驗一切的靈,以認出神的靈﹝即聖靈﹞來;聖經中教導基督徒說,「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新約約翰一書四章1節﹞。同時,基督徒也要辨識那超自然性的神奇作為是出於神,還是出於罪惡的魔鬼,以免受到迷惑,因為那是屬於魔鬼的假基督和假先知,也能行超自然性的神蹟奇事;聖經中記著耶穌教導門徒們說,「﹝當將來耶穌再來之前﹞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裏;或說,基督在那裏,你們不要信。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新約馬太福音二十四章23-24節﹞。至於說基督徒要如何去認出神的靈來,要如何去辨識那超自然性的神奇作為是不是出於神,聖經中教導說,「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敵基督者」就是指那與基督耶穌和信徒們相敵對者,例如假先知之流﹞」﹝新約約翰一書四章2-3節﹞;所以,凡指認三一神的聖子耶穌乃是降生成為一個完完全全,有血肉之軀的人,來到世上的,而不是如異端所言,耶穌只是一個幻影,或耶穌只是一個普通的人,而不是三一神的聖子降生為人的,就是神的靈,否則就是那邪惡,謬妄的靈。並且,聖經中還教導說,「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新約哥林多前書十四章32-33節﹞;所以,今天我們所見到的「靈笑﹝holy laughter﹞」﹝就是人不能停止地一直笑﹞,和「擊倒﹝slain in the Spirit﹞」﹝就是人一被碰觸就不由自主地倒下去﹞等使人失控的超自然的神奇事件,是否是真的出於神,都是值得深入考量的。另外,聖經中記著使徒保羅和他的同工提摩太寫信給位於哥林多城的教會的信徒們,對他們說,「我們若果癲狂,是為神;若果謹守,是為你們」﹝新約哥林多後書五章13節﹞;所以,基督徒,尤其是傳道人,一方面或許會因太執著地信神,大發熱心地事奉神,而被別人視為是癲狂了,是「走火入魔」了;但另一方面,基督徒,尤其是傳道人,卻是要為所接觸到,所牧養的信徒們,謹慎自己的所言所行。這就是說,基督徒,尤其是傳道人,並非只是一味地「癲狂」,而是同時也要「謹守」。
第三十八則,既然我們不能憑著超自然性的神蹟奇事來認神,來認救主耶穌,那麼我們要以甚麼來認之呢?聖經中告訴我們說,當時跟隨耶穌的門徒們,特別是那與耶穌最親近的十二位門徒,他們所見到的耶穌的榮耀,並不是耶穌外表英武雄偉,清秀俊美,和藹可親,友善慈祥的佳形美容的樣子﹝耶穌不但沒有令人羨慕的美貌,反而耶穌可能是相當憔悴,枯槁,蒼老﹞,而是耶穌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聖經中記著說,「道成了肉身﹝指那位被稱為是「道﹝the Word﹞」的三一神的聖子耶穌降生成為了一個具有肉身的真正的人﹞,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即榮耀,下同﹞,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父」是指三一神的聖父,「父獨生子」即聖子耶穌﹞」﹝新約約翰福音一章14節﹞。聖經新約前四本的福音書中記載了耶穌在世時生平的言行和事蹟,當時耶穌走遍了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現今的巴勒斯坦地區﹞的各城各鄉,致力於從事將很多的真理教導人;亦將神差了救主耶穌來拯救人脫離罪惡,回轉歸向神的天國的福音宣講於人;還憐憫幫助有需要的人;更選召栽培神的工人去收神的莊稼,去替神得著人來歸向神這四個方面的工作。而在這四項的工作中,耶穌的教導是包括了關於「悔改」,「信心」,「生命」,「真理」,「恩典」,「愛神」,「愛人」,「未來」,「永恆」,「天國的特質」,「天國子民生命的特質」和「天國的福氣」等很多方面的真理,為了要使得當時的猶太人,以及歷世歷代的人都能夠據之而脫離虛假,偏差和悖逆的罪惡。
至於耶穌的恩典,聖經中記載三一神的聖子耶穌受聖父所差,降生成為了一個低下卑微的人,來到世上,走人所走的辛苦的路,面對人所在面對的罪惡的誘惑和試探﹝只是耶穌並沒有犯罪﹞,除了致力於從事上述四項的工作,並且最後耶穌還照著聖父拯救人的計劃的安排,甘願捨了自己的性命,像一個罪犯一樣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死,成為贖罪的祭,三日後卻從死裏復活了,以致凡是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的人,都可以白白地得到神的赦罪,同時也得著神所賜再造的新生命而重生,因此可以聖潔,稱義地活在神的面前。並且,耶穌的恩典也是流露於祂在世時生平的言行和事蹟上,特別是在祂憐憫幫助有需要的人的工作上。雖然聖經中記載耶穌行了很多超自然性的神蹟奇事以醫治那些害病的人,包括患癱瘓的,患血漏的,患大痲瘋的,患癲癇症的,患熱病的,瞎眼的,瘸腿的,手枯乾的,以及啞巴和聾子,甚至是已經死了的人等;然而,耶穌在憐憫幫助有需要的人時所流露出的那種憐憫的心和恩典的作為,例如耶穌在醫治一個大痲瘋的患者時,特地伸手摸他,讓他能真正地感受到被關懷的溫情,以及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時,禱告求三一神的聖父赦免那些誣害祂,將祂釘在十字架上的人,才是真正能夠將那位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的三一神的聖子耶穌,和同樣能行大神蹟和大奇事的罪惡的魔鬼,敵基督,假先知加以分辨的最重要,最準確的憑據,而不是那行大神蹟和大奇事的超奇能力。真理的教導和對人憐憫的心和恩典的作為,乃是耶穌基於祂就是真理和祂那長闊高深的愛所獨有的;所以,我們惟有憑著耶穌那充滿著恩典和真理的榮耀,才能夠真正地認出祂來。
第三十九則,神所行做的超自然性的神蹟奇事,往往都會帶著某些自然性的成分和步驟,這不但是彰顯在神當初對宇宙萬物的六日創造的工作上,並且也是彰顯在神對人的拯救的工作上。固然基督徒會因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就白白地蒙神赦罪,且得著神所賜再造的新生命,取代了其原有帶著罪性的舊生命而得以重生,從原來「靈性的死」中復活過來,並有神所賜的聖靈內住在裏面,永遠與其同在,將來更具有一個不朽壞的,榮耀的,強壯的,靈性的復活的新身體,以使得基督徒能夠脫離罪惡,成為聖潔,被稱為義,而歸向於神,活在神的面前,乃是神超自然性的神奇作為;但是,如上面第三十七則的信仰問題中所說的,針對基督徒在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以後,其對神的信心是必須要持續地受到造就和栽培以增長和充足,以致基督徒的得救能夠完全實現,就是基督徒能夠全然成聖,以作神無瑕疵的兒女的這個極為重要的後續的拯救工作,神對基督徒的帶領和幫助通常卻都並不是將聖經中的真理,以及基督徒所希望具有的信心,虔敬,愛心,謙卑,忍耐,順從,忠心,智慧,節制,恩慈,良善等,像輸入電腦程式那樣,超自然性奇蹟式地灌輸給基督徒,以使基督徒超自然性地得到造就而成長。並且,神也不會將基督徒心中所原有的一切知識記憶,罪惡習慣,傾向好惡,無知偏差,誤解謬見等,以及那些與神真理的道相異,相抵觸的理論主義,制度信仰,觀念想法,方法做法,常情常理,常識常規等都完全洗除掉,以使基督徒像一張白紙一樣地重新開始。再者,神更不會將基督徒突然變得像是一個機器人一樣,對神是「毫無抗拒,惟命是從」,是「一個命令,一個動作」,是絕對不會再悖逆神了。
實際上,神造就基督徒的工作的方式,通常乃是帶領,教導,幫助基督徒去經過一個自然性的學習,建造,考驗,磨煉,甚至掙扎,失敗等的步驟的過程而成長和成熟,就是基督徒在內住於基督徒裏面的聖靈,以及聖靈所使用的教會的傳道人和其他基督徒的帶領教導,幫助扶持,提醒指正,安慰鼓勵之下,去學習,去明白,去接受,去操練,去遵循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而持續地受到造就,俾能心意更新而變化,不再效法這個已經是落在罪惡之中的世界,以使得基督徒在對神的信心上更加成長和成熟,以致基督徒終能以神為主,尊神為大地以耶穌為王,能以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掛帥,能與其他所有的基督徒以愛相待,合而為一,能體認和順從聖靈的帶領和教導,而活出神所賜那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來,同時能儆醒謹守而預備好,能堅守所信,忍耐到底,也能又良善又忠心又有智慧地事奉神,而作神聖潔無瑕疵的兒女,行事為人像光明的子女,並且在將來耶穌再來的時候完全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蒙神喜悅,以得著稱讚,榮耀和尊貴。
因此,神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基督徒,以使基督徒在對神的信心上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的這個自然性的過程,不但是包括了基督徒對於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的道,全盤性正確地學習和了解;並且也包括了基督徒與內在自己心中所舊有的,已先入為主,根深蒂固的,並沒有被洗除掉的,也還沒有忘記的,甚至還很留戀的罪惡習慣,傾向好惡,理想目標,無知偏差,誤解謬見等的拖累相爭戰,以及與外在周圍世上所充斥的世俗成見,罪惡不義,虛假奸詐,悖逆妄行,和教會中和信仰上所常有的偏差謬誤,異端邪說的纏擾相爭戰;甚至還包括了基督徒與罪惡的魔鬼相爭戰,以抗拒,抵擋和勝過魔鬼的誘惑誤導,攻擊迫害。而這個自然性的造就過程乃是持續不斷的,是長期的,是漸進的,是一步一步的,是從少到多的,甚至還是相當掙扎的,並且也會是不進反退,不增反減,走偏回頭,犯罪失敗的。但神卻往往是要基督徒去經歷這個學習和磨煉,建造和更新,考驗和跌倒,掙扎和失敗,認罪和悔改,重來和修正的自然性的造就過程,以使得基督徒能夠在信仰上持續地成長和成熟。我深深地相信,不論是基督徒生前或死後,神其實都是這樣藉著一個自然性的過程來造就基督徒,以使得基督徒在對神的信心上能夠成長和成熟,俾能得享神所應許要賜給基督徒的福分;並且,非常值得我們警惕的是,固然一個人生前所成就,所擁有的一切,包括事業,地位,身份,權力,聲譽,財物等,乃是「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然而,這個人在生前是成為了怎麼樣的一個人,卻是會一直伴隨著他到生後,就是在他死了之後,他仍然繼續還會是那麼樣的一個人。
神在基督徒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而得救之後,總是藉著一個自然性的過程來造就基督徒的作為,其實與神在聖經舊約的時代,拯救猶太人離開埃及為奴之地,然後幫助他們去得著神所應許要賜給猶太人的迦南美地的作為是相同的。雖然神所差派的摩西能夠帶領猶太人離開埃及為奴之地,乃是因為神以祂的大能在埃及地降下了十災,迫使起先不但不允許猶太人離開埃及,並且還越發地苦害猶太人的法老王不得不放猶太人走,但是當猶太人離開埃及為奴之地以後,那二十歲以上,為數有六十萬的猶太人的男丁卻因信不過神,就懼怕高大強壯的迦南人和迦南人堅固寬大的城邑,而不敢進迦南地去與迦南人爭戰,以致他們落得在曠野飄流了四十年,且都倒斃在曠野,沒有進到神所應許要賜給猶太人的迦南美地。但是,後來神所揀選以繼承已過世的摩西的約書亞,卻是帶領著猶太人,就是那些離開埃及為奴之地時是二十歲以下,和在曠野飄流時所生的孩子,以及婦女等的猶太人,憑著他們對神的相信和倚靠,在神的幫助之下,不但勇敢地進到迦南地,並且接著就與迦南人多次爭戰而得勝,而不是只希望神也將迦南地奇蹟式,超自然性地就賜給他們;如此,他們才得著了神所應許要賜給猶太人的迦南美地。
第四十則,常見有不少的基督徒會認為,神無論如何都一定會叫基督徒對神的信心增長和充足,一定會使基督徒得蒙神的保守,而全然成聖,以致基督徒能夠永遠活在神的面前,享受神所賜的福樂。因此,他們就認為,就算基督徒在生前因著某些的因素,或是基督徒自己的忽視,懈怠;或是基督徒自己不願意,不喜歡;或是基督徒被周圍世上的世俗成見,罪惡不義,和信仰上的偏差謬誤,異端邪說所帶偏;或是基督徒被罪惡的魔鬼的誘惑誤導,攻擊迫害所迷惑,以致沒有能循著一個自然性的造就過程而在對神的信心上成長和成熟,甚至落得是不進反退,不增反減;不過,在基督徒死了之後,神無論如何都一定會使基督徒變得願意,也喜歡以神為主,尊神為大地以耶穌為王;一定會使基督徒變得願意,也喜歡以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掛帥;一定會使基督徒變得願意,也喜歡與其他所有的基督徒以愛相待,合而為一;一定會使基督徒變得願意,也喜歡去體認和順從聖靈的帶領和教導,持續地受到造就,以在對神的信心上更加成長和成熟;並且,神無論如何都一定會使基督徒變得儆醒謹守而預備好,以致基督徒能夠堅守所信,忍耐到底,同時也是又良善又忠心又有智慧地事奉神;而且,神無論如何都還一定會使基督徒勝過罪惡的魔鬼對基督徒的誘惑誤導,攻擊迫害。換句話說,也就是他們認為不管基督徒生前是如何,基督徒死後神無論如何都一定會使基督徒變得能夠作神聖潔無瑕疵的兒女,能夠行事為人像光明的子女,能夠在將來耶穌再來的時候完全沒有玷污,無可指摘,而永遠安穩地活在神的面前,享受神所賜那滿足和永恆的福樂。並且,他們更認為當基督徒死後,神甚至是會藉著祂超自然性,奇蹟式的作為,突然地就使基督徒產生這樣的改變,以致基督徒從此就對神是「毫無抗拒,惟命是從」,是「一個命令,一個動作」,是絕對不會再悖逆神了。而抱持這種看法的基督徒還會說,基督徒在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以後,實在不必太在意,不必太擔心自己生前是否順從了聖靈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循著一個自然性的過程以使自己在對神的信心上持續地受到造就和栽培而增長和充足,因為將來到時候﹝通常他們是指將來到基督徒死了以後﹞神一定會使基督徒得蒙保守,全然成聖,而能夠永遠活在神的面前,享受神所賜的福樂。
然而,非常值得我們去仔細思想,去認識清楚的是,不少的基督徒所抱持的此種看法對嗎?神真的會在基督徒死後這樣做嗎?基督徒生前神都沒有這樣做,神又豈會在基督徒死後這樣做呢?神不但在最初創造亞當和夏娃的時候,並沒有把人造的像是一個機器人,完全沒有自己的意思,惟神的命令是從,完全不會悖逆神,只會「一個命令,一個動作」,況且後來神也沒有超自然性,奇蹟式地使在伊甸園裏的亞當和夏娃變得不受蛇所代表的罪惡的魔鬼的誘惑的影響,變得不會自己選擇去違背神的禁令,而沒有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不要自己做主來決定孰善孰惡,並且願意聽從神所定的善惡,以致他們不會被逐出伊甸園,而能夠繼續待在伊甸園裏,活在神的面前。除此以外,神也沒有超自然性,奇蹟式地使聖經舊約挪亞的時候那罪惡極大,充滿強暴,敗壞了的世人,變得會相信挪亞建方舟以警告神要降大洪水以審判和除滅他們的見證,以致他們會認罪悔改,而不至於被大洪水所淹滅。神也沒有超自然性,奇蹟式地使聖經舊約時代離開埃及為奴之地的二十歲以上,為數有六十萬的猶太人男丁,變得不會不信神,不會藐視神,因此他們就不懼怕當時住在迦南地的人身量高大強壯,城邑也堅固寬大,而願意進去得神所應許要賜給猶太人的迦南地,以致他們不會都倒斃在曠野,而能夠進到神所應許的迦南美地,得享神所賜的恩福。神也沒有超自然性,奇蹟式地使從耶穌在世上時,以及一直到今天,那絕大多數不接受耶穌是神所差來的救主的猶太人,變得會相信,接受救主耶穌,以致他們不會被摒棄在神的國之外。更何況,神亦沒有超自然性,奇蹟式地使歷世歷代所有不信神,忽視神,悖逆神,離棄神,褻瀆神,敵對神的世人,變得會「身不由己」地對神「惟命是從」,以致他們都能脫離罪惡,歸向於神,而活在神的面前。
所以我們要問明的是,神真的會在基督徒死後,以靈的形態繼續地存在著的時候,就超自然性,奇蹟式地使基督徒突然變得會摒棄其所原有的一切世俗的罪惡習慣,傾向好惡,理想觀念,想法做法,誤解謬見,無知偏差等嗎?神真的會在基督徒死後,就超自然性,奇蹟式地使基督徒突然變得是非常懂聖經,非常認同,接受聖經中的教導,使基督徒突然變得是具備愛心,忍耐,謙卑,順服等的美德,使基督徒對神的信心突然變得是十分高漲,以致基督徒對神是「毫無抗拒,惟命是從」,是「一個命令,一個動作」,是絕對不會再悖逆神了嗎?神真的會不管基督徒是願意不願意,是喜歡不喜歡,都強制性地這樣將基督徒突然變得完全順從神嗎?這真的是神使基督徒在對神的信心上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的方式嗎?或者,這是否只是那些抱持此種看法的基督徒自己一廂情願的想法呢?這是否只是那些基督徒由於自己懶惰而不願意謙卑地學著去配合和順從聖靈對他們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不願意努力地去學習和操練神真理的道,不願意堅強地去抵擋和抗拒罪惡魔鬼的誘惑的一些推託之詞呢?這是否只是那些基督徒由於誤解了倚靠神和順從神的真正意義,以致落入了那種「神做,我不做」,只希望神賜「現成的」的偏差心態呢?我常常強調說,神要基督徒在對神的信心上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以致基督徒會順從神,而得以活在神的面前,並不是要基督徒像機器人一樣,沒有思想,身不由己,盲從式地服從祂;神也不是要基督徒在毫無選擇的情形下,心不甘情不願地服從祂;神亦不是要基督徒在懵懵懂懂,不了解不明白的情形下,糊裏糊塗地服從祂;神更不是像罪惡的魔鬼那樣,誘惑,欺騙基督徒去服從祂;神乃是要基督徒在自己能夠選擇,自己清楚明白的情形下,心甘情願地去自己選擇要順服神。就算神有時候是會藉著基督徒的境遇來敦促,感動基督徒去順從祂,但神後來卻還是會考驗基督徒是否是自己真心地願意走在神的道路上,願意遵著神的旨意而行。
固然,有的時候,當教會的傳道人教導和牧養基督徒,或傳福音給非基督徒時,在對方問題很多,對傳道人所講的也不願意接受的情形下,傳道人很可能會希望對方不要那麼多自己的想法,不要那麼自以為是,而能﹝甚至希望神超自然性,奇蹟式地將對方﹞變成一個絕對順從聖經中的教導,或很快地信神的人,就「好」了。但是,當我們這樣希望的時候,請切記,神乃是照著祂的形像和樣式創造了活生生的真人,而不是機器人;雖然神這樣所創造的人,是會選擇去悖逆神而犯罪,以致神就須要差聖子耶穌降生為人,來到世上,且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死,三日後復活,以救贖人脫離罪惡,歸向於神,神也「在所不惜」。同時,也請切記,神並不會超自然性,奇蹟式地使基督徒突然很快就變得對神是「毫無抗拒,惟命是從」,是「一個命令,一個動作」,是絕對不會再悖逆神了,就像把基督徒變成機器人一樣;雖然神不這樣做,神就須要花長時間,一再反復地以一個自然性的過程,來帶領教導,幫助扶持,提醒指正,安慰鼓勵基督徒,才能使得基督徒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神也「在所不惜」。由此可見神的美善,和神創造人,對待人,以及神拯救基督徒,造就基督徒的善意。因此,神要基督徒順從祂,絕對不是要支使基督徒,利用基督徒,奴役基督徒,而是為了要使基督徒能夠作神聖潔無瑕疵的兒女,行事為人像光明的子女,並且在將來耶穌再來的時候完全沒有玷污,無可指摘,以得到那惟有在萬福的源頭的神的面前活著,才會享受到的真正美善,滿足和永恆的福樂。所以我深深地相信,不論是基督徒生前在世上活著的時候,還是基督徒死後以靈的形態繼續地存在著的時候,基督徒都會在內住於其裏面,永遠與其同在的聖靈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之下,按著一個自然性的過程來持續地受到造就,以使得基督徒在對神的信心上能夠成長和成熟,直到將來耶穌再來,施行神最後的審判,亦即是基督徒的得救完全實現之時,基督徒俾能以具有神所賜的一個不朽壞的,榮耀的,強壯的,靈性的復活的新身體,在神所重新創造的「新天新地」裏,永遠安穩地活在神的面前,得享神所應許要賜給基督徒的福分。
第四十一則,不過,基督徒在對神的信心上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的這個學習的過程中,神因著祂莫大的恩典,卻並不是讓基督徒自己單獨地去摸索,去嘗試,去瞎闖,去掙扎,去失敗,去難過,去「咬牙苦撐」,而是安排了一位導師一直在基督徒的身旁陪著基督徒,永遠與基督徒同在,以隨時隨地帶領幫助,教導堅固,安慰鼓勵,提醒指正基督徒,甚至護衛基督徒,賜能給基督徒,為基督徒代禱,以使得基督徒能夠正確地,及早地去活在神真理的道中;而這一位導師,如聖經中所宣告的,就是神所賜,內住在每一位基督徒裏面的三一神的第三者聖靈。因此,聖經中還記著說,神是會在基督徒的心裏運行,以成就祂在基督徒身上的美意,而神乃是藉著祂所賜內住在基督徒裏面的聖靈去這樣做的。所以,基督徒在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之後,蒙神賜那再造的新生命以取代基督徒原有帶著罪性的舊生命而重生,以及神所賜內住在基督徒裏面,永遠與基督徒同在的聖靈保惠師對基督徒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這兩者在基督徒學習,明白,接受,操練,遵循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以致基督徒能夠全面地,徹底地,永久地活出其所具有的那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來,其相互之間的關連是非常緊密的。這就是說,基督徒的重生與內住的聖靈兩者都是絕對必要的,也是缺一不可的,並且這兩者亦是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的。
對於一位不信神,不信救主耶穌的非基督徒而言,他沒有神所賜再造的新生命,他仍舊是活在那個帶著罪性,像是「爛了的蘋果」一樣的舊生命中,因此他是絕對不可能靠著自己多方努力地以修身養性,啟發良知,行善做好,改過自新等人各樣的方法,而能將自己那像是「爛了的蘋果」一樣的舊生命修補好,改變好,而能把自己那帶著罪性的舊生命變成一個如神所再造的新生命,他也不可能會去抗拒和勝過內在和外在的罪惡和誘惑,而能真正地活出基督徒所具有的,神所賜的那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來,特別是在相信神,敬拜神,倚靠神,順從神,事奉神等的方面。就算這個人在外表上會努力地去照著聖經中所記的誡命和要求,範例和戒例,以及照著耶穌所言所行的模範和榜樣去奉行,去效法,去戒除,這也只不過是像「猴子學人樣」,而並非如基督徒一般地因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就成為了一個具有神所賜那再造的新生命,以取代其原有帶著罪性的舊生命的新造的人,所以他在外表上所努力去做的,其實並不是神所賜的那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也不是發自對神的信心的真正好的,善的「信心的行為」。
因此,我並不贊成基督徒從神在聖經舊約中所頒佈的那些誡命,律例,典章和法度,以及所啟示的那些正面順從神和反面悖逆神的例子,再加上從聖經新約中的教導,特別是耶穌生平所言所行的模範和榜樣,歸納出一些人在行事為人上應當做和不應當做的條文,而訂定為法律,制度和規定,強行地要求所有的人,既使是還沒有信神的非基督徒,都要照著遵守,否則就對之加以懲罰,以為如此就可以使人變好,使家庭變好,使團體變好,使社會變好,使國家變好,甚至使整個世界變好。其實,這樣將神在聖經舊約和新約中所啟示的真理,不視為是判定人都有罪,都要受到懲罰的報應的標準,也不視為是要人認罪悔改以歸向神的指引,而只當做是某種的道德論去遵行的態度和做法,不但達不到想要使那不具有神所賜的再造的新生命的人變好的目的,並且反而是有害無益,很容易會造成人雖然表面上去做了,但心中卻產生不滿,抱怨和排斥;或者只是「假冒為善」地按著自己的選擇和解釋,在表面上做一做;或者更自高自傲地藐視,批評和諷刺那些不如自己的人;甚至流於「律法主義﹝legalism﹞」,就是以為只要在外表的行為上,遵照著人所訂的一些信仰和道德上的規定和條例去做就夠了,或「儀式主義﹝ritualism﹞」,就是以為只要遵循著某一些傳統的宗教儀式和制度去做就夠了,或「常態主義﹝normalism﹞」,就是以為只要去將信仰加以常態化,正規化,使之成為如飲食,穿著,擺飾,建築,活動,習俗,節期,慶典,用詞,名稱,教育,娛樂等一般正常生活文化中食衣住行育樂的一部份就夠了等負面和不良的結果。
而對於一位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的基督徒而言,他雖然是具有神所賜的再造的新生命,取代了他原有的那個帶著罪性的舊生命,但是神在賜給基督徒那再造的新生命的時候,並沒有像電腦換裝新的程式一樣,或是像一個人患了失去記憶症一樣,將基督徒原有的一切知識能力,記憶習慣,傾向好惡,誤解謬見,無知偏差等都完全洗除掉,使基督徒就像一張白紙一樣以再造的新生命重新開始,以致基督徒得著神所賜再造的新生命以後,乃是仍然繼續地保有其原來的知識能力,記憶習慣,傾向好惡,誤解謬見,無知偏差等。因此,基督徒雖然是具有那再造的新生命,但卻一方面依然是會受到其內在所舊有的,已先入為主,根深蒂固的,並沒有被洗除掉的,也還沒有忘記的,甚至還很留戀的,世俗的罪惡習慣,傾向好惡,理想觀念,想法做法,誤解謬見,無知偏差等的拖累和左右,而造成基督徒不但不容易去活出其所具有的那個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來,並且還是仍然會繼續地犯罪。不但如此,另一方面基督徒依然還是會受到外在周圍世上所充斥的世俗成見,罪惡不義,虛假奸詐,悖逆妄行,和教會中和信仰上所常有的偏差謬誤,異端邪說的纏繞和影響,以及再加上罪惡魔鬼的誘惑誤導,攻擊迫害,而更造成基督徒不但不容易去活出其所具有的那個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來,並且也還是仍然會繼續地犯罪,還是仍然在繼續地犯罪。
如果我們將基督徒與當初神所創造的亞當和夏娃相比較,重生的基督徒並不是像一張白紙一樣以再造的新生命重新開始,但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裏卻是像一張白紙一樣開始的,他們並沒有內在舊有的,已先入為主,根深蒂固的罪惡習慣的拖累和左右,並且他們也沒有外在周圍世上所充斥的罪惡不義,和教會中和信仰上所常有的偏差謬誤的纏繞和影響;但是,他們卻依然會因受到狡猾的蛇所代表的罪惡的魔鬼的誘惑,落得悖逆神而犯罪,就是他們違背神的禁令,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要自己做主來決定孰善孰惡,而不要聽從神所定的善惡。所以,神並沒有在基督徒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的那一刻,就使基督徒像一張白紙一樣以再造的新生命重新開始,因為神知道既使是如此,基督徒還是會因受到罪惡的魔鬼的誘惑而犯罪的,就如在伊甸園裏的亞當和夏娃那樣。反而,神使基督徒仍然繼續地保有其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之前所原有的知識能力,記憶習慣,傾向好惡,誤解謬見,無知偏差等,並且神也要基督徒繼續地留在世上。而神這樣做的用意乃是,如上面第三十九則的信仰問題中所說的,為了使基督徒在內住於基督徒裏面的聖靈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之下,循著一個自然性的造就過程,藉著學習去與內在心中所舊有的,已先入為主,根深蒂固的,並沒有被洗除掉的,也還沒有忘記的,甚至還很留戀的罪惡習慣,傾向好惡,理想目標,無知偏差,誤解謬見等的拖累相爭戰,以及也去與外在周圍世上所充斥的世俗成見,罪惡不義,虛假奸詐,悖逆妄行,和教會中和信仰上所常有的偏差謬誤,異端邪說的纏繞相爭戰,甚至還去與罪惡的魔鬼相爭戰,以抗拒,抵擋和勝過魔鬼的誘惑誤導,攻擊迫害,從而經歷各樣的考驗和磨煉,以幫助基督徒在對神的信心上持續地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俾能活出基督徒所具有的新生命的樣式來。因為惟有如此,而不是如在伊甸園裏的亞當和夏娃那樣像一張白紙一樣的開始,才是真正地可以使得那具有再造的新生命的基督徒,愈來愈會按著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而心意更新而變化,也愈來愈不再效法那個已經是落在罪惡中的世界而犯罪,且愈來愈會抗拒異端和邪說的誤導,亦愈來愈會抵擋魔鬼千方百計的誘惑,更愈來愈多活出其所具有的新生命的樣式來,以致終能受到造就而成為成熟的基督徒的途徑。
所以,重生的基督徒如果沒有內住的聖靈為保惠師,永遠與基督徒同在,隨時隨地對基督徒加以帶領幫助,教導堅固,安慰鼓勵,提醒指正,那麼基督徒在經歷各樣的考驗和磨煉,試探和挑戰,誘惑和誤導,攻擊和迫害時,豈不是只能自己「單槍匹馬,單打獨鬥」地,或是只能與其他也同樣需要聖靈的帶領幫助,教導堅固,安慰鼓勵,提醒指正的基督徒和傳道人「自身難保,相依為命」地,要去面對自己內在心中所舊有的,已先入為主,根深蒂固的,並沒有被洗除掉的,也還沒有忘記的,甚至還很留戀的罪惡習慣,傾向好惡,理想觀念,想法做法,無知偏差,誤解謬見等的拖累和左右的挑戰;並且也要去面對外在周圍世上所充斥的世俗成見,罪惡不義,虛假奸詐,悖逆妄行,和教會中和信仰上所常有的偏差謬誤,異端邪說的纏擾和影響的挑戰;以及還要去面對罪惡的魔鬼的誘惑誤導,攻擊迫害的挑戰;甚至更要去面對自己在經歷這些考驗和磨煉時的掙扎沮喪,失敗跌倒,失望灰心,放棄退後,以及認罪悔改,記取教訓,重新來過,繼續向前的挑戰;尤其是亦要去面對基督徒在這個持續地受到造就以更加成長和成熟的學習的過程剛開始的階段,會覺得很不習慣,甚至很不喜歡,以致會有像是走在針草上,扎得難受,寸步難行的感受了嗎?如此一來,這位基督徒豈不是很容易地就會落得在對神的信心上疲倦灰心,喪志回頭,虛偽假裝,放棄背離了嗎?而這位基督徒豈能全面地,徹底地,永久地活出神所賜那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來呢?這位基督徒又豈能儆醒謹守而預備好,以堅守所信,忍耐到底,同時也是又良善又忠心又有智慧地事奉神,而作神聖潔無瑕疵的兒女,行事為人像光明的子女,並且在將來耶穌再來的時候完全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蒙神喜悅呢?因此,基督徒的重生與內住的聖靈兩者在基督徒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以致基督徒能愈多地活出神所賜那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來,就是愈多地有發自其對神的信心的真正好的,善的「信心的行為」表現出來的過程中,都是絕對必要的,也是缺一不可的,並且這兩者亦是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的。
第四十二則,既然神所賜內住於基督徒裏面的聖靈對基督徒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在基督徒的成長和成熟所必經的造就過程中是這麼樣的重要,那麼基督徒又要如何去體認聖靈在基督徒身上的工作,甚至更進一步地去順從聖靈對基督徒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以致能夠真正地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呢?不可否認的,有一些的基督徒並不見得確定他們是真的如聖經中神所應許的領受了聖靈,而內住在他們裏面的聖靈是必定會要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他們的,因為他們並不見得體驗過聖靈在他們身上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的作為,以致他們並不見得知道聖靈是會如何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他們的,更遑論他們會順從聖靈對他們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而常去活出神所賜那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來了。所以,我常常鼓勵我們教會的信徒們,要試著去列舉一些他們親身所經歷的聖靈在他們身上的作為的實例,以及他們親身順從,或沒有順從聖靈對他們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的實例以為見證,這就是為了要提醒他們學著去認識,去體驗,去順服聖靈在他們身上的工作。可惜的是,常見不少的基督徒根本說不上來聖靈在他們身上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的實例,也根本說不上來他們是否曾經順從過聖靈對他們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的實例;這樣一來,他們對神的信心怎麼可能會在聖靈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之下,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呢?
有一些的基督徒,或是因為忙碌於生活,而無暇去細想,顧及聖靈在自己身上的工作;或是為了要避免自己落得捕風捉影,疑神疑鬼;或是認為聖靈在自己身上的工作十分玄奇,無法捉摸;或是由於很不習慣,也不肯聽從聖靈對自己的帶領和教導,就不顧,輕忽,銷滅,否定聖靈在他們身上的工作。反之,另有一些的基督徒,卻將聖靈在基督徒身上的造就工作,只局限於使基督徒有某些超自然性的能力的表現,或是對基督徒奇蹟式的醫治,幫助和保守,而落得忽視不顧聖靈在基督徒身上其他的作為,特別是不看重聖靈要帶領和教導基督徒去明白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去按著這些的真理而心意更新而變化,以致基督徒不再效法這個已經是落在罪惡之中的世界。並且,也有一些的基督徒,還將聖靈在基督徒身上的工作只局限於某些超自然性,奇蹟式的指引;或是憑著「兆頭」,憑著自己向神所要求的「印證」的實現與否,憑著自己是否順利成功,來判定聖靈對自己的帶領和教導為何;或是隨意地將自己的「喜好」或「憎惡」,自己心中的「感覺」,就說成是聖靈對自己的帶領和教導的「感動」;或是將聖靈對自己的工作只限制在固定的,令人驚奇的,自己所熟悉,所喜歡的方式;或是認為聖靈對自己的帶領一定不會是要自己經過困難,受到攔阻的,而會是容易的,通達的。這都是不正確的。
其實,聖靈對基督徒的帶領和教導的「感動」,總是依據神在整本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換句話說,聖靈對基督徒的帶領和教導的「感動」,是絕對不會與神在整本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相違背的。所以,那些不認識,不明白,不了解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的基督徒,是不太可能會確定聖靈是否感動了他們,也不太可能會知道聖靈到底感動了他們甚麼,更不要說會順從聖靈對他們的感動了。而因為內住在基督徒裏面的聖靈是一定會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基督徒的,所以當一位基督徒從來都沒有經歷過聖靈在他身上的作為,也從來都沒有順從過聖靈時,這只有兩個可能性,要不就是他一直都忽視不顧,銷滅否定聖靈對他的感動,以致悖逆了神還不自知,要不就是他其實並不是真正的基督徒,根本沒有神所賜的聖靈內住在他的裏面。
因此,我除了常鼓勵基督徒去舉出一些他們親身所經歷過聖靈感動他們,以及他們順從,或沒有順從聖靈對他們的感動的實例之外,關於聖靈對基督徒的帶領和教導,我還常請基督徒要切記下列的這些提醒。其一,不要懷疑自己是否真的領受了聖靈,要先確實地相信自己是真的因著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而照著神在聖經中所應許的領受了聖靈;其二,要認定聖靈在自己的身上一定會有作為,有帶領;其三,也要有願意順從聖靈的心,並且常常在禱告中謙卑地求神保守,堅固自己此一願意的心;其四,也要牢記聖靈對基督徒的帶領和教導的「感動」,總是依據神在整本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是絕對不會與神在整本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相違背的,所以就要好好地去學習聖經中的真理,並且深入地了解其所代表的意義和適當的應用,而且既使聖經中的真理並不合乎自己的喜好和期望,甚至自己現實的光景和處境也看似不行,但卻依然要懇切地祈求聖靈的帶領和幫助,以使自己仍是以聖經中的真理為依歸,還是願意聖經中的真理得以成就在自己的身上;其五,也要經常藉著自己親身所經歷的聖靈的感動,和自己順從,或沒有順從聖靈的感動的那些實例來默想,察驗聖靈對自己的帶領和教導,以與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相互比照,而能夠觸類旁通,舉一反三;其六,也要願意去順從聖靈對自己每一次的帶領,每一回的教導,每一個的感動,每一項的指正,而不是只選擇性地同意那些與自己本身的想法和觀點相符合的;其七,也要記住自己在一件事上一次或多次地順從聖靈,並不表示自己會在這件事上或其他的事上一直都順從聖靈,因此要在每日,每事上都儆醒謹守;其八,也要有真誠的態度,如果自己沒有順從聖靈,不要忽視不顧,也不要找理由掩飾,亦不要以為藉著自己在其他的事上的順從加以彌補就可以了,而要向神認錯,重新再來。
並且,如我在前面第二十九則的信仰問題中所曾提醒的,如果有一群基督徒,或是有一位基督徒,不肯順從聖靈對他們﹝或他﹞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而行,卻要去做違背聖經中的真理的事情,那麼聖靈是會先勸阻和警告他們﹝或他﹞不要那樣去做,甚至還會向他們﹝或他﹞陳明利弊得失﹝其實,決不會有利和得,只會有弊和失﹞。然而,如果他們﹝或他﹞不肯聽聖靈的警告,執意地要那樣去做時,神既使是不喜悅,神還是會讓他們﹝或他﹞照著他們﹝或他﹞自己的意思去做的,亦即聖靈是不會勉強人去順從祂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而行的;但是,他們﹝或他﹞就會遭受到他們﹝或他﹞違背聖靈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而行的「弊和失」的後果。聖經中記著相當多這樣的例子。不過,當一群基督徒,或是一位基督徒,按著自己的意思去做悖逆神的事情時,他們﹝或他﹞往往並不會「立竿見影」地遭受到那「弊和失」的後果,甚至開始時還可能會有一種自我的滿足感和成就感。所以,請萬萬不要以為神沒有阻止我們去做某一件事,並且我們去做了以後還感到蠻滿足,蠻喜悅的﹝人照著自己的意思去行,當然會覺得滿足和喜悅了﹞,並且我們去做了以後事情還蠻順利的,並且我們去做了以後也不是立刻有不好的結果發生,我們就誤以為我們所行的是順從了聖靈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因此,一群基督徒,或是一位基督徒是否順從了聖靈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而行的準繩,乃是神所啟示在聖經中那整體性,全面性的真理的道;而不是看有沒有攔阻;也不是看當事人的心情是好是壞,是喜歡或不喜歡;也不是看事情做的是否順利;也不是看是否有不好的後果會立刻發生。並且,也請不要將任何一個所出現的,自己所喜歡的,所需要的機會,都視為是「神開了門」,而徑行地去做,卻不管是否會因此而違背了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
第四十三則,針對上一則的信仰問題中所說,基督徒請不要憑著「兆頭」,不要憑著自己向神所要求的「印證」的實現與否,來判定聖靈對自己的帶領和教導為何的這個提醒,不可否認的,聖經中的確記載著神有時是會賜給人印證,但這乃是在神將祂對一個人的帶領和旨意清楚地告訴了那個人之後,由於那個人自認無法承擔神艱巨的託付而感到卻步,神乃藉著印證以堅固那個人的信心,以使得那個人終能願意照著神的託付,去完成神的旨意。例如當神打發摩西回埃及去將在那裏做奴隸的猶太人領出來,摩西卻三次推辭不去時,神就賜給摩西三個神蹟式的印證以堅固他的信心,以致摩西終於接受神的差派,回到埃及將猶太人領出了為奴之地;以及當神揀選基甸為士師,差遣他去從米甸人的手裏拯救猶太人,基甸卻以自身卑微,不敢承擔時,神也前後賜給基甸三個神蹟式的印證以堅固他的信心,以致基甸遵從神的指示,只率領少數的猶太人就擊敗了來犯的眾多的米甸人。所以,神賜給人印證,絕對不是要人藉著印證來確定神的旨意是甚麼,更絕對不可以人要神去實現人自己所訂的某一些的印證,來確定人心中所想的很多可能的選擇之中,哪一個才是神的旨意。換句話說,神賜給人印證乃是為了要堅固那已經清楚地知道神的旨意和帶領的人,以使得當事人能有足夠的信心,願意去遵照著神的旨意和帶領而行,就如摩西在神賜給他三個印證之前,已經清楚地知道神要打發他回埃及,去將在那裏做奴隸的猶太人領出來﹝只是摩西卻先推辭不去﹞;也如基甸在神賜給他三個印證之前,已經清楚地知道神要差遣他去從米甸人的手裏拯救猶太人﹝只是基甸卻先不敢承擔﹞,而絕對不是要人藉著印證來知道神的旨意和帶領為何。
聖經中也有不少的例子,當事人在沒有印證的堅固之下,仍能憑著自己對神的信心,去遵循神的旨意和帶領。而一般常見基督徒向神求印證的心態和做法,其實是近乎聖經中所明文禁止的「觀兆」,就是所謂的「看兆頭」,因為這是與一般不信神的世人去廟裏求籤,希望藉此而得著假神偶像的指引的做法,並沒有多大的差別。一個不是先清楚地知道神對他的旨意和帶領的人,印證對他來說是沒有甚麼大的意義的,並不能堅固他去遵循神的旨意和帶領,因為他根本就不確定神對他的旨意和帶領是甚麼;而當事情不如己意,或是面對攔阻的時候,他很可能會再求其他的印證,來看一看神對他是不是有另外的旨意和帶領,就像喜歡求籤以得指引的人,如果求得的籤不好,就會再求別的籤一樣。但是,一個清楚地知道神的旨意和帶領,並且蒙神賜印證而堅固的人,既使是在遵循神的旨意和帶領時,面對很多的困難,攔阻,辛勞和挫折,他也不會改變和放棄的。其實,細細地想一想,這一位又真又活的神並不是不能言,不能看,不能聽,沒有氣息的假神偶像,祂豈會要基督徒藉著兆頭,藉著印證來猜測祂的旨意和帶領為何,而不是將祂的旨意和帶領清楚地告訴基督徒呢?關鍵所在乃是基督徒在清楚地知道神的旨意和帶領以後,是不是願意去順從和遵循神的旨意和帶領,而這首先是要從願意去順從和遵循神在聖經中清楚地所啟示的真理開始。
第四十四則,聖經中不但宣告說,凡是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的基督徒,就有「聖靈內住」在他們每一位的裏面,並且聖經中也提到基督徒會被「聖靈充滿」;而被「聖靈充滿」的基督徒往往一時會具有超自然性的能力,而行出一些的神蹟奇事來。因此,有一些比較崇尚,講求神蹟奇事的教會就宣稱說,基督徒有「聖靈內住」還不夠,基督徒都必須要被「聖靈充滿」,有超自然性的能力表現出來,才能證實其是真正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的信徒。這種的說法當然並不正確,讓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之。每一個人都是具有「愛心」的﹝就連虎毒都不食子﹞,所以我們可以說每一個人都是「愛心內住」在他的裏面;然而,有時候當一個人的愛心高漲,竟然去愛他所不認識的人,去愛那對不起他的人,甚至去愛他的敵人時,我們就會說他是充滿了愛心,也就是被「愛心充滿」。而這個人之所以會被「愛心充滿」,乃是因為他使自己完全地順服在內住於他裏面的愛心的掌控之下,以致他的一舉一動都能表現出愛心來。同樣的,每一位基督徒都是有「聖靈內住」在他的裏面,而一位被「聖靈充滿」的基督徒,則是這位基督徒使自己完全地順服在內住於他裏面的聖靈的掌控之下,以致聖靈的美善,能力和心意就會藉著這位基督徒而流露出來。
因此,與其傳授基督徒如何能有超自然性的表現,以表示其是被「聖靈充滿」,而證明其是真正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的信徒,還不如教導基督徒去完全地順從聖靈,也就是完全地順從神的旨意;這樣,基督徒自然而然地就會被內住的聖靈所充滿了,而成為是被「聖靈充滿」的基督徒。這就是說,一個人,甚至一位基督徒,如果希望,也追求自己能被「聖靈充滿」,那麼第一步他必須先要真正地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因而就會如耶穌所應許的,有「聖靈內住」在他的裏面,永遠與他同在;接著,他必須要依據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去知道和確定聖靈到底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了他甚麼;然後,他必須要學習去摒棄自己在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以前所舊有的,已先入為主,根深蒂固的,並沒有被洗除掉的,也還沒有忘記的,甚至還很留戀的罪惡習慣,傾向好惡,理想目標,無知偏差,誤解謬見等,以及抗拒那些世俗的,一般人的觀念和想法,方法和做法,異端和邪說,甚至抵擋罪惡魔鬼的誘惑和誤導,以致他才能夠配合和順從聖靈對他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而被內住的聖靈所充滿。
第四十五則,基督徒在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之後,還是仍然繼續地會犯罪,還是仍然繼續地在犯罪的這個不爭的事實,讓人不得不懷疑基督徒是否真是如聖經中所宣告的,具有神所賜的再造的新生命,取代了其原有的那個帶著罪性的舊生命而得以重生,或是懷疑神所賜給基督徒的這個新生命有甚麼問題,缺陷或還不夠成熟。好多年前的聖誕節的時候,我在報紙上讀到了一篇文章,此文章的作者訪問了幾位宗教信仰的領袖人物,包括天主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猶太教等,請他們各自地對聖誕節發表談話。其中有一位猶太教的拉比﹝rabbi,是猶太教信仰上的教師和領袖;這位猶太教的拉比不會是基督徒﹞,就一針見血地質疑說,基督徒並不見得比非基督徒好多少。另外,我也曾遇到過一位女士﹝當時她還不是基督徒﹞,她的嫂嫂是基督徒,但是卻愛錢如命,比其他的人都吝嗇小氣;這位女士就質問我說,她嫂嫂既是基督徒,為甚麼還會如此貪財。並且,有一位曾來參加我們教會的聚會的男士﹝當時他也不是基督徒﹞更對我說,他在週間的每天很早都會去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我們教會所在的美國加州,與東岸紐約市華爾街的股市相差三個小時﹞,他在證券交易所碰到了一位基督徒也在買賣股票;但是,每當股市下跌時,這位基督徒也同樣地是憂心重重,焦慮不安。這位男士有一次就忍不住地問這位基督徒說,你們基督徒不是只盼望,只羨慕那更美的天家,不是將在世上活著視為是客旅,是寄居的嗎?怎麼會也那麼在乎世上錢財的得失呢?還有,基督徒仍舊倚靠自己,倚靠別人,而不倚靠神;以及基督徒是以在世上的健康平安,成功發達,名譽聲望來斷定自己是否蒙受了神的賜福,來判定自己在神的面前是否富足;以及基督徒對於日常生活上的事物,以兆頭來定奪,靠著眼見,而不是憑著信心,甚至落到迷信的地步;以及在基督徒的集合體的教會中分門別類,以致基督徒與基督徒之間沒有彼此相愛;以及基督徒以擴展世上的國的方法和手段,去建立神真理的國度等的例子,真是屢見不鮮。也難怪世人要質疑基督徒的重生的真實性了,因為基督徒似乎與一般的世人並沒有多大的差別,甚至可能還不如世人。而不少的世人就據此而否定了基督徒的重生的真實,更因此而否定了整個基督徒的信仰的真實,就如同上述那位猶太教的拉比的言下之意。
然而,不可否認的,我們卻是常常會聽見,會看見一些的基督徒在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之後生命改變的真實的例子,就是他們在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而成為基督徒以後,好像是變了一個人一樣。我從1992年相信和跟從了救主耶穌而成為基督徒,後來去讀神學院,畢業之後在教會做傳道人,這迄今約有三十年當中就聽見了,也看見了不少基督徒生命改變的實例。我們教會以前有一位女信徒,她說她會想要成為基督徒的一個很大的原因,乃是她的姐姐原來是很怕黑的,但是當她姐姐成為基督徒以後,晚上一個人外出走很久的黑路卻不再害怕。我也知道一位家世很好的白人牧師,他說他年輕的時候原來是常常口出髒話,只要一開口就免不了會說英文四個字母所組成的髒話句子,已成為了習慣性的口頭禪,怎麼都改不了。但是在他真心地悔改,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以後,一句髒話他都說不出口;不是忘記了這些髒話,也不是自我克制不說這些髒話,而是很奇妙地就是說不出口。另外,我亦認識一位黃姓的基督徒,他是相當有名的中醫師,他也說他年輕的時候,出口都帶著中文三個字所組成的髒話;但是當他成為基督徒以後,從此髒話再也說不出口了。還有,我成為基督徒以後,加入了一個教會,有一次去教會一位女信徒的家裏參加一個週末晚上的基督徒聚會;這位女信徒的丈夫並不是基督徒,這位丈夫不但沒有禮貌性地與大家寒喧,歡迎大家到他家去,還從頭到尾都沒有出來打個照面。後來沒有多久,我聽別人說這位丈夫也成為了基督徒,我都不敢相信;然而,有一次在教會聚會的時候,我聽見身後有一位男士,很大聲地在唱詩歌,回頭一看,正是這位丈夫。他竟然從一個原來是不願意與基督徒打照面的人,徹底地改變成為一個會大聲唱詩歌以讚美基督徒所敬拜的這位真神的人。
並且,我就讀神學院的時候,曾於1998年夏天與其他幾位神學生一起去波蘭從事短期傳福音的工作;我在波蘭的首都華沙認識了一位閻姓的男士,也帶領他相信和跟從了救主耶穌而成為基督徒。他原來煙癮很重,但是他在成為基督徒以後不久就對我說,他每次再抽煙都會覺得有一些噁心,我乘機就勸他把煙戒了﹝在這之前我從來沒有和他提過戒煙的事﹞,他也就從此不再吸煙了。並且,他原來也對一位曾經詐騙過他的人非常懷恨,很想找人去對付這個人,但是他在信了耶穌之後,卻將這個恨意放下來了。並且,他原來還覺得一個男人唱詩歌,似乎有一些太娘娘腔了,但後來他每次參加基督徒的聚會時,卻都很大聲地唱詩歌讚美神。另外,我知道有一對夫婦,丈夫脾氣不好,於是妻子就帶丈夫來到教會,希望丈夫能信耶穌而使得他的脾氣變好一點。結果,夫妻兩人都信了耶穌;然而丈夫在信了耶穌以後,對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變得非常認同,非常投入,非常認真,以致與妻子討論聖經時口氣相當強硬,並不輕易讓步,似乎是脾氣並沒有變好,使得妻子十分地失望。甚至,後來丈夫還回應神的呼召,放下原來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去讀神學院,做了教會全時間的傳道人,造成家庭的經濟狀況陷入困境,雖然夫妻一起在教會服事,但卻頗為辛勞。丈夫這樣在生命上對於神的心態的轉變,真是當初妻子只希望丈夫在信了耶穌以後,脾氣能變好一點,所始料不及的。
一個類似的例子就是,有一位女信徒將自己的女兒帶到教會來,希望女兒在教會的環境的薰陶之下,能成為一個聽話的好孩子﹝不是常聽見有人說,學鋼琴的孩子和來教會的孩子都不會變壞嗎?﹞。結果,女兒在教會信了耶穌,讀大學的時候參加教會暑假所舉辦的,去泰國短期宣揚基督徒的信仰的工作;想不到女兒對於傳揚神的福音,幫助人信耶穌,變得非常認真,非常投入,告訴母親說想要休學,長期留在泰國做傳福音的工作。女兒這樣在生命上對於神的心態的轉變,真是當初母親只希望把女兒帶到教會,能成為一個聽話的好孩子,所始料不及的;而母親卻並不贊同女兒這樣在生命上對於神的心態的轉變,並且還責怪教會的牧師把女兒帶「壞」了。後來,女兒順從母親的意思,回到大學完成了學業;畢業的時候,母親問女兒要甚麼為畢業的禮物,女兒回答說,希望母親能給她買一張飛機票,去泰國做傳福音的工作。我所就讀的神學院的院長曾霖芳牧師,他有一次告訴我們說,他年輕的時候,在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之後,受到神的帶領和感動要去上海讀神學院,結果就被不信神的母親趕出了家門;然而,神後來卻也奇妙地帶領曾院長的母親信了耶穌。
再者,我們教會以前有一位郭姓的女信徒,她有一次對我說,當她讀了聖經,知道宇宙萬物都是神所創造的以後,每次看見樹葉子都會禁不住地讚賞樹葉子的美麗和精緻,而不再像她在信耶穌之前,認為樹葉子到處都是,沒有甚麼大不了的。我們教會以前也另外有兩位女信徒,她們都很坦白地在教會眾人的面前,公開地承認自己以前所做過的得罪神,虧欠人的事情,而不再「家醜不可外揚」地加以掩飾。而我自己在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而成為基督徒以後,也經歷了很大的改變。我原來是自傲自恃,冷漠獨善,只想活在自我和工作,以及家庭和親人這個小圈子之內的一個人。然而,在我成為基督徒以後,加入教會,固定去參加聚會,後來更轉業在教會擔任傳道人,這都必須要從我以往的冷漠,孤傲,拘謹的性格中走出來,才能很自然地去與其他各式各樣的人接觸接納,並且互助同工,互重互愛。感謝神,祂賜給我再造的新生命,使我重生改變,以致我的一舉一動,行事為人愈來愈有新生的樣式流露出來;並且,我也對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的道愈來愈投入,愈來愈明白,愈來愈認同,以致我的心思意念,觀念看法,想法做法都有很大的改變。同時,除了在性格舉止和心思意念方面的改變以外,我也變得比較不會再刻意地去掩飾自己的弱點和缺失,也比較不會再強詞奪理以遮掩自己的錯誤,也比較不會再說一些誇張的話為了要證明自己所主張的觀點是對的,也比較不會再說一些虛假的小謊言來表現自己是見多識廣,也比較不會再在人前要裝出一副「正人君子,道貌岸然」的模樣,而會比較輕鬆自在地與人相處來往,也比較不會再「嚴以律人,寬以待己」,而會考慮到別人的處境和需要。
我深深地相信每一位基督徒都一定會經歷這樣生命上的改變;從很多的基督徒,在世人都休息的每個星期日的早上,不賴在床上睡個懶覺,一早就起來,梳洗整齊,要去到教會聚會,以與其他的基督徒一起敬拜神,就可以知道了。因此,我常常鼓勵基督徒去客觀地評估一下,自己在信神之前與信神之後有怎樣的改變,因而可以確認自己的重生的真實;例如,自己之前是不相信,不認識神的,之後卻變得是相信神,也想要認識神的;自己之前是不知道,也不承認自己是罪人的,之後卻變得是願意認罪悔改的;自己之前是只會倚靠自己,倚靠別人的,之後卻變得是會向神禱告,求神保佑的;自己之前是不喜歡聽講道,上聖經課程的,之後卻變得會認為牧師講的還不錯,聖經中說的也蠻有道理的;自己之前是不太關心別人的,之後卻變得是願意在教會中做服事的工作的;自己之前是只專注於世事的,之後卻變得有時會想想「天堂」到底是怎麼樣的等等。我也鼓勵一般的人去仔細地觀察自己周圍的基督徒,看看這些基督徒信神之前與信神之後相比較,他們在生命上有怎樣的改變,以親自認識到基督徒重生的真實。
第四十六則,然而,不可諱言的,一些不信神的世人有時也會從自己某一項的過錯中「大徹大悟,改過自新」,例如我們有時會看到,或是一個好賭的人,在輸的傾家蕩產,家破人亡之際,痛下決心,毅然決然地從此戒賭;或是一個貪財的人,在為錢賣命,身體得病之際,痛改前非,從此視金錢如糞土;或是一個自私的人,在偶然看見一些需要幫助的人之際,突然生發同情的心,而施以援手;甚至或是一個兇惡的殺人犯,在服死刑之際,良心發現,為自己所犯的罪痛哭懊悔等等。但是,這些一般世人的改變卻往往都不過只是局部的,表面的,一時的。二十幾年前有一部得過奧斯卡﹝Oscar﹞最佳影片金像獎的電影「Schindler’s List﹝Schindler的名單﹞」。該影片是根據一個真實的故事,記述二次世界大戰時的一位工業家Oskar Schindler,他是當時德國納粹的黨員;那時納粹德國政府迫害,殘殺了很多的猶太人,而當他看見那些瘦弱,可憐的猶太人時,他卻動了憐憫的心,就用自己的錢向納粹德國政府買了他所列的名單上近一千名的猶太人,到他的工廠裏來做工,以保護這些猶太人不被殺害。影片中有一幕,是英美同盟國的軍隊就要打到他的工廠來了,為避免被同盟國的軍隊逮捕﹝同盟國並不知道他救了很多的猶太人﹞,他必須開車逃到瑞士去。他要開車逃走的時候,他所救的猶太人都圍在四周給他送行;當時,他流著淚說,如果他把那部車子賣掉,又可以多救一些猶太人。觀眾看到這一幕,無不動容,真是非常的感人。可是,他逃到瑞士以後,仍舊是花天酒地,揮霍無度,陷入財務窘境;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猶太人為了感激他,還曾經送了不少錢去資助他。Schindler的故事告訴我們說,他雖然動過憐憫的心,救了很多猶太人,但他整個的生命卻並沒有改變。
同樣的,一個為錢賣命工作的人,因工作太辛勞,患了癌症,從此視金錢如糞土;可是除了這一點,他其他的惡習卻並不見得改好了。一個嗜賭如命的人,因賭光了家財,無錢給女兒看病,以致女兒病死後,下毒誓從此戒賭;可是除了這一點,他其他的惡習卻並不見得改好了。所以,一個人偶爾良心的表現並不就代表著他整個的生命的改變;這樣的例子很多,不是嗎?另外,還有一些的人也會為自己所信從的理念,主義和信仰而有所改變,例如黃花崗七十二烈士為了推翻滿清,建立民國而參與孫中山先生所領導的革命,不惜「拋頭顱,灑熱血」地犧牲了自己的性命;佛教的信徒們因看破紅塵而與世無爭,出家為僧尼;提倡環保的人士到處遊行示威,抗爭抵制;注重養生的人嚴忌葷腥,只是吃素等。這些人的付出犧牲,所作所為或許值得欽佩,但卻也只是侷限在某一個的方面,並不代表著他們整個的生命的改變。
由於我們常常所聽見,所看見的一些基督徒生命改變的真實的例子,包括我在上面所列舉的那些基督徒生命改變的實例,就是那一位變得不再懼怕黑暗的女信徒;那一位變得不會講髒話的白人牧師;那一位也變得不會講髒話的著名中醫生;那一位變得會大聲唱詩歌讚美神的丈夫;那一位變得抽煙會噁心,變得願意唱詩歌讚美神,並且原諒曾經詐騙過他的人的閻姓男士;那一位脾氣似乎沒有變好的丈夫,但他卻回應神的呼召,放下原來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去讀神學院,做了全時間的傳道人,與妻子一起辛勞地在教會服事;那一位在讀大學時和畢業以後,要去泰國做傳福音的工作的女兒;我所就讀的神學院的院長曾霖芳牧師,他年輕時受到神的帶領和感動,不惜被母親趕出家門,執意一個人去上海讀神學院;那一位郭姓的女信徒,她從聖經知道宇宙萬物都是神所創造的以後,每次看見樹葉子都會禁不住地讚賞樹葉子的美麗和精緻;那兩位女信徒,她們很坦白地在教會眾人的面前,公開地承認自己以前所做過得罪神,虧欠人的事情,而不再加以掩飾;我自己本身變得不再是冷漠孤僻,自傲自恃,拘謹獨善,同時也對神真理的道愈來愈投入,明白和認同,以致我的心思意念,觀念看法,想法做法都有很大的改變;以及很多的基督徒都變得在每個星期日會去教會敬拜神,也都只是那些的基督徒在某一方面的改變,這或許會讓人誤以為基督徒生命上改變,是與一些不信神的世人有時會對自己某一項的過錯「大徹大悟,改過自新」沒有甚麼不同,是與一些的人為自己所信從的理念,主義和信仰而有所改變沒有甚麼不同,也只是局部的,表面的,一時的。其實不是;基督徒在生命上的改變必定會是全面的,徹底的,永久的。
基督徒在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之後,因為具有神所賜再造的新生命,取代了其原有那帶著罪性的舊生命,以致基督徒或多或少就會開始在生命上產生一些的改變;這種的改變有時是很奇妙的,是不知不覺的,是當事人並沒有刻意,努力地要去改變的,甚至是超自然性地就發生了的。不過,接著下來基督徒則是要進一步地去配合和順從內住在他們裏面的聖靈對他們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循著一個自然性的學習的過程,以使自己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俾能多多地活出那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來,就是使自己在生命上流露出更多的改變來,終而造成自己在生命上有全面的,徹底的,永久的改變。所以,基督徒請千萬不要誤以為自己在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之後,生命上所開始產生的那些或多或少的稍許的改變就夠了,就好了;也請不要誤以為自己在生命上全面的,徹底的,永久的改變,也會是這樣奇妙超自然性,「神做,我不做」地得以成就,於是就「順其自然」﹝應該說是「順其超自然」﹞,消極被動地坐等神使自己有其他的改變。否則,基督徒不但是會抱持著一種在神奇妙超自然地使他們有其他的改變之前,就「依然故我」地一直停滯在他們開始時生命上那些稍許的改變的錯誤的心態;並且他們也不看重,更不願意進一步地去配合和順從內住在他們裏面的聖靈對他們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循著一個自然性的學習的過程,以使自己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俾能多多地活出那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來,就是使自己在生命上流露出更多的改變來。而這些錯誤的態度就導致基督徒反而落得是「不進反退,不增反減」,亦即他們開始時生命上的那些改變,會逐漸地淡化,會逐漸地變質,會逐漸地被遺忘,會逐漸地消失,而他們又回復到信耶穌之前,在行事為人上只流露出那同於一般不信神的世人所具有帶著罪性的舊生命的樣式來了。
好多年前我認識一位基督徒,當時他與我同屬一個教會,他是在一個規模很大的公司做事。有一次他在教會中作見證說,他公司的上司為了在限期內趕完一個重要的工作計劃,就要他努力加班;事先說好的,他趕完這個計劃,他的上司就會晉升他。可是,當他趕完了計劃,向上司詢問晉升的事時,他的上司卻支吾其詞;他一生氣,就當場與上司吵了一架。他晚上回到家中,心情不好,飯也吃不下,就到臥房裏去向神禱告;結果神感動他,要他去向上司道歉。但他認為這是上司食言不對,應該上司向他道歉,而不應該是他去向上司道歉。可是,他扭不過心中的感動,第二天就去向上司道了歉。結果他與上司恢復了原來良好的關係,後來不久上司就把他晉升了。然而,令我感到驚訝的是,幾年之後,當我在一個場合提到他曾作的這個合乎神所賜那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的「信心的行為」的美好見證時,他卻好像是不太記得了。不但基督徒在生命上的一些改變會逐漸地被淡忘,何況又有多少的基督徒,剛開始信耶穌時,星期日來教會參加聚會的目的是為了要敬拜神,後來卻慢慢變質地是為了要有一些與他人的社交活動;剛開始信耶穌時,唱詩歌的目的是為了要讚美,稱頌,感謝神,後來卻慢慢變質地成為是人要聽聽歌以打發時間的消遣和娛樂,甚至竟成為是人要贏取聽眾的掌聲和喝彩的演唱;剛開始信耶穌時,讀聖經的目的是為了要認識神,後來卻慢慢變質地是為了要向他人炫耀自己懂聖經;剛開始信耶穌時,向神禱告的目的是為了要親近神,後來卻慢慢變質地是為了要求神滿足自己的需要和喜好;剛開始信耶穌時,在教會服事的目的是為了要事奉神,達成神對基督徒的託付,後來卻慢慢變質地是為了要得到他人的稱許和讚揚,以自我肯定;剛開始信耶穌時,向人傳福音的目的是基於愛人,為了要別人也能得著神的拯救,後來卻慢慢變質地是為了要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小團體,使自己擁有權柄,地位和財利;甚至,剛開始信耶穌時,遵行聖經中的教導的目的是為了要討神的喜悅,後來卻慢慢變質地是為了要表現自己比別人好,配得神的青睞和賜福呢?
其實,基督徒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之後,在生命上開始所產生的一些很奇妙的改變,乃是神給基督徒的一個堅固,一個提醒和一個鼓勵;其用意並不是要基督徒只是滿足於這些稍許的改變,也不是要基督徒誤以為自己在生命上全面的,徹底的,永久的改變,也會是這樣奇妙超自然性,「神做,我不做」地得以成就,於是就「順其超自然」,消極被動地坐等神使自己有其他的改變;而是要基督徒在受到堅固,提醒和鼓勵之後,願意積極主動地遵著聖經中的教導,進一步地學習去配合和順從內住在自己裏面的聖靈,對自己隨時隨地,永永遠遠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以致在對神的信心上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而愈來愈多活出神所賜的那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來,終而在生命上能夠流露出全面的,徹底的,永久的改變來。否則,基督徒就會落得既使是在信耶穌多年以後,仍然還是「依然故我」地一直停滯在其開始時生命上那些稍許的改變,甚至會如「逆水行舟,不進反退」地連這些生命上稍許的改變也逐漸淡化,消失,而回復到信耶穌之前的那個帶著罪性的舊生命的樣式。
第四十七則,固然基督徒對於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很多方面的真理缺乏認識和了解,乃是導致基督徒沒有活出神所賜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來,就是基督徒無法表現出「信心的行為」的一個主要的因素,但是今天基督徒在行事為人上還往往落入了幾種偏差謬誤的心態之中,這也是造成基督徒沒有流露出「信心的行為」的另一個因素。第一種的心態就是基督徒誤以為自己只要是某年某月某日信了耶穌,也接受了洗禮,就好了,就夠了,就成了,就沒事了,就可以穩進天堂了,以致就仍舊依然故我地照著信耶穌之前的樣式去行事為人。第二種的心態就是基督徒誤以為只要自己按著世人一般的標準和要求,去多做一些的善事,就像佛教的慈濟機構所行的,以得到世人的稱讚和表揚,就可以了。第三種的心態就是基督徒誤以為只要自己以能在生活上多蒙受到神的幫助和賜福,或是能得著某些超自然性的能力和恩賜為信仰上追求的目標,就對了。第四種的心態就是基督徒誤以為只要自己奉行教會牧師的幾項要求,例如,固定來教會參加聚會,讀聖經,向神禱告,傳福音,參與教會服事的工作,對教會奉獻金錢,遵守教會的傳統,儀式和規矩,表現出好的行為來,關懷和幫助有需要的人等,就足夠了。第五種的心態就是基督徒誤以為只要自己照著一些信仰上固定的方式,行為上死板的規條,和其他基督徒個別的案例,去「依樣畫葫蘆」地遵行,那就是發自對神的信心的「信心的行為」了。第六種的心態就是基督徒誤以為,只要自己一個人,或是與其他的基督徒和傳道人一起,單靠著人自己的決心和努力,依照著一般世俗所提倡的人要如何去修身養性,行善做好的方法,而不必理會,體認和順從聖靈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就能夠表現出「信心的行為」來。第七種的心態就是基督徒誤以為,只要自已在凡事上都抱持著「神做,自己不做」,消極被動地坐等神賜「現成的」,非要神「耳提面命」式地來帶領和指引自己,並且替自己開啟一條通達的,熟悉的路不可,那才是發自對神的信心的「信心的行為」。
第八種偏差謬誤的心態就是當基督徒沒有流露出「信心的行為」時,卻反而會用一些其他的動作來加以掩飾,自欺欺人地認為自己已經做了「信心的行為」;例如,聖經中記著說,「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若是弟兄,或是姐妹﹝「弟兄」和「姐妹」是指其他的基督徒﹞,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新約雅各書二章14-17節﹞。所以,基督徒看見有人缺衣缺食,特別是其他的信徒們,如果自己不給他們所需用的,只是口惠而實不至地為他們向神禱告,求神供應他們的需用,並且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還以為自己如此為他們向神禱告,求神供應他們的需用,就是做到了「信心的行為」,而不會感到愧疚和虧欠,這真是自欺欺人。同樣的,有不少的基督徒只是為傳福音的事工禱告,求神幫助別的基督徒去傳福音,卻不肯去向自己周圍的人傳福音,這也是口惠而實不至的虛假。實際上,這樣的禱告都是基督徒為了要掩飾自己沒有流露出「信心的行為」,但卻反而會造成基督徒誤以為自己已經做了「信心的行為」的自欺欺人的行徑罷了,真是非常的可悲。
第九種偏差謬誤的心態則是基督徒其實是不肯去行出「信心的行為」,但卻不但不願意坦白地承認,並且還以一番的說詞來表示自己沒有做乃是有正當的理由,而不會感到愧疚和虧欠。例如,很多的人,甚至包括基督徒,因著種種的顧忌而造成他們在「以愛待人」上卻步。我住在美國東部與紐約市鄰近的新澤西州﹝New Jersey﹞時,我的一個朋友就好意地警告我說,我到紐約市去,如果看見老先生或老太太跌倒在地,千萬不要好心地去扶他們起來,不然我可能會被他們告。我在神學院讀書的時候,也有一位女基督徒問我說,當她看見有一部車子停在路旁,有一個人在車旁招手,她應不應該停下來幫助那個人;如果停了下來,而那人是個壞人,搶她,害她,那怎麼辦?她又問說,如果有一個陌生人來敲她家的門,請她幫忙,或向她要錢,她應不應該開門去幫助那個人;如果開了門,而那陌生人衝進來搶她,害她,那怎麼辦?她還問說,很多無家可歸的流浪漢都是拿討來的錢,去買酒,買毒品;如果我們憐憫他們,給他們一些錢,不是反而害了他們嗎?這位女基督徒的言下之意是,由於這些不好的情形,基督徒的信仰所說的「愛人如己」似乎是不切實際,也並不適用,甚至還可能會害了照著這樣去做的人。後來,我在教會擔任傳道人時,就常常對教會的信徒們說,我不會要求他們去幫助一位陌生人;但是,在我們的周圍有很多我們所認識的人,我們知道這些人是不會害我們的,我們要從這些人開始,憑著愛心去幫助這些人的需要。我還強調地說,上述那位女基督徒所說的不好的情形,是有發生,但卻不可以用來廢去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人與人之間要以愛彼此相待的真理。
並且第十種偏差謬誤的心態就是,我也常常聽到有一些的基督徒,當他們被提醒必須要流露出「信心的行為」時,會反嘴地回答說,「我不要做法利賽人」,而以這個理由就拒絕在自己的行為上去流露出對神的信心來,甚至還誤以為這是一個很正當的理由,以致不會感到愧疚和虧欠而悔改。聖經中記載耶穌在世上時曾嚴厲地指責當時猶太人中敬虔派的法利賽人是「假冒為善」,因為他們雖然在行為上謹守六百多項信仰的規條,但卻只是注重外在的表現,而不強調內心的真實,也不是遵照神所啟示的真理,而是按著人的遺傳和規定在行。但是,難道說基督徒不可以既遵照神所啟示的真理,又憑著自己內心的真實,去流露出「信心的行為」來嗎?當然可以;這並不是在做法利賽人,而是因為愛神,真心誠意地在遵循聖經中所教導的。例如,聖經中記著說,「﹝耶穌在最後的晚餐時對十一位仍然在座的門徒們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新約約翰福音十四章15, 21節﹞;並且,聖經中還記著說,「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使你們﹝指基督徒,下同﹞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新約腓立比書二章14-16節﹞。所以,基督徒請千萬不要以「自己不要做法利賽人」的想法和說詞,為自己不肯在行為上去流露出對神的信心來的掩飾和理由,來自欺欺人,以致不會感到愧疚和虧欠,也就不會悔改,這是絕對不可取的。
同時第十一種偏差謬誤的心態就是,我還聽到有一些的基督徒,會引用聖經的經文來理直氣壯地說,人並不是要靠著所表現出的好行為,才能夠得到神在救主耶穌裏的拯救﹝亦即人並不是靠行為得救的﹞;以致,他們根本就不在意自己是否有「信心的行為」流露出來。他們此種偏差謬誤的心態,乃是完全誤解了基督徒發自其對神的信心而流露出「信心的行為」的意義。其實,如我在前面第三十六則的信仰問題中所說的,基督徒並不是要憑著自己所行的「信心的行為」為必備的先決性的交換條件,去配得,換得,贏得,賺得神的拯救,神在救主耶穌裏對人的拯救乃是神所賜給那不配得的人的白白的恩典;然而,那認罪悔改,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而得救的基督徒的「信心的行為」,就是基督徒在神所賜的,內住於基督徒裏面的聖靈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之下,對神的信心持續地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以全面地,徹底地,永久地活出得救以後神所賜的那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來,卻是基督徒能夠永遠安穩地活在神的面前,得享神所應許的福分,所絕對不可或缺的必要性的狀態,這就如同太陽光是免費的,但人卻必須要「出到室外」才能夠曬到免費的太陽光一樣。因此,基督徒是務必要按著神的心意,與神一起同工,循著一個自然性的學習和磨煉,建造和更新,考驗和跌倒,掙扎和失敗,認罪和悔改,重來和修正等的步驟的漸進的過程,以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就是基督徒要在內住於基督徒裏面的聖靈,以及聖靈所使用的教會的傳道人和其他基督徒的帶領教導,幫助扶持,提醒指正,安慰鼓勵之下,積極主動去努力地學習和操練神真理的道,去完全地摒棄舊有的罪惡習慣和世俗的觀念做法,去堅強地抵擋和抗拒信仰上的偏差異端和罪惡魔鬼的試探誘惑,以經得起各種內在和外在的爭戰而得勝,以致基督徒可以在對神的信心上持續地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而能夠多多地活出所具有的那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來,以得享神所應許要賜給基督徒的福分。
還有第十二種偏差謬誤的心態就是,更有一些的基督徒會認為聖經中所教導的,神要基督徒的行事為人流露出「信心的行為」來的旨意和要求,實在是太不容易了,太困難了,太強人所難了,也太不切實際了,太煩瑣而令人生厭了,是人不可能做到的,而人是絕對不可能達到神這麼過於嚴苛的要求的;因此,他們就自悲自憐,自暴自棄地不去懇切地祈求神對他們加以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也不去察驗和體認神對他們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為何,甚至更放棄而不願意去順從,遵循神對他們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結果,他們就「依然故我」地照著自己信耶穌之前的樣式在行事為人,而不肯,也就不會憑著其對神的信心,謙卑地求神饒恕他們沒有活出那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來的缺失,並且也迫切地祈求神幫助他們去學習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並且據之而心意更新而變化,以在對神的信心上受到造就,俾能流露出「信心的行為」來。這真是十分可嘆可悲的。然而,聖經中卻提醒基督徒說,「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新約路加福音十八章27節﹞;聖經中又說,「﹝耶穌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新約馬太福音七章7-8節﹞;聖經中還說,「我們﹝指基督徒﹞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神﹞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新約希伯來書四章16節﹞。所以,雖然神要基督徒的行事為人流露出「信心的行為」來的旨意和要求,在人看來可能是太困難了,是太強人所難了,也不是基督徒自己一個人,或是與其他的基督徒和傳道人一起,單靠著人自己的決心和努力,依照著一般世俗所提倡的人要如何去修身養性,行善做好的方法,就能夠達到的,但是當基督徒憑著所具有的,已取代了自己原有那帶著罪性的舊生命,蒙神所賜的再造的新生命,並且願意去體認和順從內住於自己裏面的聖靈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循著一個自然性的造就過程,以在對神的信心上持續地成長和成熟的時候,基督徒是能夠在那位大能奇妙,創造掌管萬有的神的幫助,造就和同工之下,去達到神對基督徒的旨意和要求,而在行事為人上愈多地流露出「信心的行為」來。所以,基督徒是可以將自己在流露出「信心的行為」上,所有的困難,掙扎和失敗的真實情況坦白地告訴神,謙卑地祈求神的幫助;然後,耐心地看神會怎樣有所作為來帶領,幫助和感動自己,並且積極地去回應神的帶領,幫助和感動。
另外第十三種偏差謬誤的心態則是,我也常見到有一些的基督徒,因為一位傳道人﹝特別是他們所不喜歡的傳道人﹞在某些行為上的缺失﹝或許只是他們不喜歡,不滿意的地方﹞,就以傳道人自己都沒有做到其所說的為藉口,「因人廢其言」地對該傳道人的教導,甚至是合乎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的教導,都一概加以否定,拒絕之,以致就沒有遵著該傳道人說的合乎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的教導去行出「信心的行為」來,這是非常的可惜。反之,也有一些的基督徒,往往對於他們所喜歡的傳道人的教導都「因人信其言」地全部肯定,接受之,甚至以該傳道人的言行,舉止為榜樣而加以仿效,卻不去深究他們所接受的教導和所視為的榜樣是否真是合乎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結果就連該傳道人偏差的教導和言行也都接受和仿效了,以致落得沒有行出真正的「信心的行為」來,這也是非常的可惜。固然基督徒是應當要敬重那受到神的託付,在他們中間辛勞忠心地擔任帶領,教導和治理工作的教會的牧者,但是基督徒在行事為人上所流露的「信心的行為」,卻必須絕對要依據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的教導,而切勿落到「因人廢其言」或「因人信其言」的地步。所以,基督徒對於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各個方面的真理和其所代表的意義和適當的應用的確知和認定乃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基督徒務必要在內住於自己裏面的聖靈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之下,虛心地,認真地,用心地,不斷地去學習,明白,接受,遵循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的教導,同時也要摒棄那與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相異,相抵觸的流行的科學,政治,人文和宗教的理論,主義,制度和信仰,世俗的觀念,想法,方法和做法,一般的常情,常理,常識和常規,以及虛假荒渺,偏差謬誤的異端和邪說;以致,基督徒能按著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而心意更新而變化,行事為人上就不再效法這個已經是落在罪惡之中的世界了。
深入思考和理解信仰的問題﹝九﹞:第四十八則至第五十三則
第四十八則,我在此要參照一位是英國古典文學教授,著名的基督徒作家C. S. Lewis,在他寫的一本書「They Asked for a Paper」中所提出的論點,將神對人賜福的意義和方式與一般世俗人得福的觀念做一個對比。一般的人對於得到福氣,包括蒙神賜福的觀念往往都是,當一個人做到了神所喜悅的甲事時,神就以另外的乙事的福氣賜給他,而甲事和乙事是沒有甚麼相干的,是沒有甚麼關連性的。比如說,在一個人善心地去幫助別人以後﹝甲事﹞,神就會另外賜他平安健康,成功發達,甚至中彩票大獎的福氣﹝乙事﹞;而「幫助別人」與「平安健康」,「成功發達」或「中彩票大獎」是互不相關的兩碼子事。其他類似此種得福的觀念的例子還有「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這是指如果一個人努力讀書﹝甲事﹞,他就會得到黃金屋和美嬌妻的福氣﹝乙事﹞;而「努力讀書」與「擁有黃金屋」和「娶到美嬌娘」是互不相關的兩碼子事,而且努力讀書的人,並不見得就會擁有黃金屋和娶到美嬌娘,不是嗎?當一個人以此種心態來看進入天國和享受天國的福氣時,甲事只是他想要得到乙事的手段而已,就是他做甲事的目的只是為了要得到乙事;他並不見得真的想去做甲事,但是為了要得著乙事,只好勉為其難地去做甲事,並且他在得著乙事之後,從此就不會再去做甲事了。這就是說,他其實並不想具有聖經新約第一卷書馬太福音五章1-12節中記載耶穌所講述有關天國的福氣的一段話,一般是稱之為「八福﹝the Beatitudes﹞」中所列的「虛心」,「哀慟」,「溫柔」,「飢渴慕義」,「憐恤人」,「清心」,「使人和睦」,「為義受逼迫」八樣天國子民生命的特質,但是為了要能進入天國,享受天國的福氣,只好勉為其難地想以這八樣生命的特質去換得天國的福氣,誤以為進了天國以後就不需要再具有這八樣生命的特質了。這是絕對錯誤的想法,而這種根本上乃是功德的觀念,也並不是神在聖經中所應許要賜人福氣真正的意義和方式。
其實,神對人賜福的方式是與此種以甲事換乙事的方式大不相同的;神賜福的方式多是,神帶領和幫助一個人去做對他有益處的甲事,那麼他做甲事所會達到的最終自然,圓滿,完全的美好成果﹝consummation﹞,就是神所賜給他的福氣。比如一般性地來說,神幫助一個人有恆心,勤於鍛鍊身體,那最終他的身體健壯了,這就是神所賜給他的福氣;神幫助一個人努力讀書,那最終他的知識淵博了,他的智慧增長了,這就是神所賜給他的福氣,而不是擁有黃金屋和娶到美嬌娘;神幫助一個人勤勞工作,那最終他的事業成功發達了,這就是神所賜給他的福氣;神幫助一個人以愛持家,父母帶著孩子都來認識神,那最終他的家庭美滿幸福了,這就是神所賜給他的福氣;而他所得到「身體健壯」,「知識淵博,智慧增長」,「事業成功發達」,「家庭美滿幸福」的福氣,乃分別是他所做「鍛鍊身體」,「努力讀書」,「勤勞工作」,「以愛持家,來認識神」的甲事的最終自然,圓滿,完全的美好成果。或許有很多的人會以為這些美好的成果,要完全歸功於這個人所做的甲事的辛勞;其實不然,如果不是神幫助他有恆心,有悟性,有決心,有愛心,他豈能持之以恒,而達到那最終自然,圓滿,完全的美好成果呢?
那些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的基督徒蒙神賜福的意義和方式就是如此。神帶領和幫助一個人去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使他得到神所賜那再造的新生命,因而具備了天國的子民所必要的八樣生命的特質,並且神還帶領和幫助這個人去活出天國的子民這八樣生命的特質,以致他能蒙受到具有和活出這樣生命的特質之後那最終自然,圓滿,完全的美好成果的福氣,就是能進入天國,享受天國永恆的福氣。因為,所謂「天國」,其實就是由具有這八樣生命的特質的人所組成的一個國度;而不是一個人勉為其難,功德式地想以這八樣生命的特質去換得天國的福氣,並誤以為進了天國以後就不需要再具有這八樣生命的特質了。所以,基督徒並不是以天國的子民所具備的八樣生命的特質去換取天國的福氣;基督徒乃是在神的帶領和幫助之下,藉著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去具有,去活出天國的子民的生命的特質,以致得享其最終自然,圓滿,完全的美好成果的福氣。比如說,神幫助一位基督徒有興趣,常常研讀聖經,那最終他對神和神所啟示真理的道更認識了,信心更增長了,因而能忍耐到底,且不會被異端邪說所誤導,這就是他所得的神的賜福;神幫助一位基督徒去傳福音,那最終他了解福音更深,就更會為自己的得救感謝神,也更珍惜自己的得救,以致會持守所信,這就是他所得的神的賜福;神幫助一位基督徒有愛人的心,能寬恕對不起他的人,那最終他就不記恨人,不報復人了,這就是他所得的神的賜福;神幫助一位基督徒專心盼望將來耶穌再來時所要得到的賞賜,以致能輕看世上的苦難,那最終他雖然是處在逼迫之中卻能歡喜快樂了,這就是他所得的神的賜福;神幫助一位基督徒去愛神,去服事神,那最終他與神更親近了,就不會離棄神,這就是他所得的神的賜福;神幫助一位基督徒去專一地信神,去親近神,去順從神,那最終他能永遠安穩地活在神的面前,這就是他所得的神的賜福等。
而這也就是耶穌在「八福」中把天國子民生命的特質與天國的福氣合併在一起講,所帶著的特別的涵意,因為天國子民生命的特質與天國的福氣乃是息息相關,緊密不可分的,亦即具有天國子民生命的特質的人一定會得享天國的福氣,因為天國的福氣乃是天國子民生命的特質的那最終自然,圓滿,完全的美好成果。因此,耶穌所講述的「八福」中「虛心」,「哀慟」,「溫柔」,「飢渴慕義」,「憐恤人」,「清心」,「使人和睦」,「為義受逼迫」八樣天國子民生命的特質,乃是人蒙受「得天國」,「得安慰」,「承受地土」,「得飽足」,「蒙憐恤」,「得見神」,「稱為神的兒子」,「得天國和得天上大的賞賜」的天國的福氣的必要性的狀態,而不是去得到天國的福氣所必備的先決性的交換條件。
換句話說,神對基督徒加以賜福的方式多是,神會帶領和幫助基督徒去做對基督徒有益的甲事,那麼基督徒做甲事所會達到的最終自然,圓滿,完全的美好成果,就是神要賜給基督徒的福氣;亦即,神會帶領,教導,造就和幫助基督徒在對神的信心上的產生,成長,堅守和持久,而使得基督徒不再效法這個已經是落在了罪惡之中的世界,但卻照著神的旨意而心意更新而變化,以活出神所賜那重新創造的新生命的樣式來,就是有符合神眼中真正的善的信心的行為流露出來,而作神聖潔無瑕疵的兒女,行事為人像光明的子女,並且儆醒謹守而預備好,以堅守所信,忍耐到底,同時也成為神所合用的器皿,又良善又忠心又有智慧地事奉神,與神同工,傳揚福音,領人歸主,造就信徒,扶助軟弱,建立教會﹝這是對基督徒有益的甲事﹞,終而基督徒在將來耶穌再來,施行神對所有的人最後的審判的時候,完全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蒙神喜悅,以致能夠得享在神所重新創造的「新天新地」裏,永遠安穩地活在神的面前,並且重新受到神的託付,與救主耶穌一同做王,照管和治理「新天新地」的最終蒙福的結局。這就是基督徒去做那在對神的信心上的產生,成長,堅守和持久的甲事時,最終自然,圓滿,完全的美好成果,這也就是神要賜給基督徒的福氣。我誠摯地希望您會欣賞和尋求神對人這樣賜福的方式,以致能得著神這樣最寶貴的賜福。
同樣的,神對人的罪惡施以審判和懲罰的報應的方式也是如此。一般的人對於神降禍的觀念乃是當一個人做了不好的甲事,神就另外降不相關的乙事的禍給這個人,以懲罰他。比如說,一個人偷了別人的東西,其後他的家遭到火災;他很可能就會以為他的家遭到火災,乃是神對他偷了別人的東西的降禍的懲罰。其實,「偷東西」與「遭火災」是互不相關的兩碼子事。然而,神對人降禍的懲罰的方式卻並不是如此,而是當一個人做了神所不喜悅的惡事,並且他一直都硬著頸項,不肯悔改的時候,神最終對這個人的審判和懲罰的報應,就是他所行的惡事所會達到的那必然的,全面的,凸顯的,極度的,最悲慘的後果和下場。比如說,當一個人只知道倚靠自己,倚靠別人,而不去倚靠神時,神就讓他一直都落在由於人的有限,而無法真正地解決人所面對諸多的問題和難處的掙扎,沮喪,愁煩,憂慮,痛苦和絕望之中。而當一個人貪愛世上的錢財,地位,名譽,權力等時,神就讓他一直都落在為之勞苦,犧牲,賣命,爭鬥,謀算和搶奪之中。而當一個人不肯原諒,饒恕那些得罪了他的人,反而「以惡報惡」地去報復他們時,神就讓他一直都落在「冤冤相報何時了」的仇恨和兇殺之中。所以說,神對人的罪惡施以審判和懲罰的報應的方式,乃是任憑那犯了罪,且不肯悔改的人深陷在其所犯的罪惡之中不得脫身,而「自食其果」地受到那必然的,全面的,凸顯的,極度的,最悲慘的後果和下場。
甚至,當一個人,不論是非基督徒一直都執意地不認神,不信神,忽視神,悖逆神,離棄神,褻瀆神,敵對神,而不肯認罪悔改,不肯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以歸向於神,還是基督徒始終都執意地不肯以神為主,尊神為大地以耶穌為王,不肯聽從神所定的善惡,仍舊還是要自己做主,自己做王,自己來決定孰善孰惡;也不肯以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掛帥,仍舊還是要照著與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相異,相抵觸的流行的科學,政治,人文和宗教的理論,主義,制度和信仰,世俗的觀念,想法,方法和做法,以及一般的常情,常理,常識和常規去行事為人;也不肯與其他所有的基督徒以愛相待,合而為一,仍舊還是要「分門別類,分黨分派」地只與他所喜歡的基督徒在一起,造成對別的基督徒的隔離,排斥和鄙視;也不肯去體認和順從聖靈的帶領和教導,持續地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仍舊還是要「隨心所欲,為所欲為」地我行我素,完全沒有神所賜那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流露出來,以致他沒有儆醒謹守而預備好,沒有堅守所信,沒有忍耐到底,同時也沒有又良善又忠心又有智慧地事奉神;那麼,神就會讓這個人遭到他如此行惡的那必然的,全面的,凸顯的,極度的,最悲慘的後果,以為神對他的審判和懲罰的報應,亦即神最終會讓他「自做自受,自食其果」地落在與神永遠的,全然的割斷的下場之中,以致永久地被丟棄在天國外邊的黑暗裏,並且被扔在如燒著硫磺的火湖的「地獄」裏,遭受到那充滿罪惡和苦難,極度恐怖和悲慘,令人哀哭切齒的刑罰的沉淪的結局﹝聖經中稱那些不相信神的人和不跟從神的人最終會遭到的這個懲罰的報應和沉淪的結局為人的「第二次的死」,神學上又稱之為人的「永遠的死﹝eternal death﹞」,就是不相信神的人和不跟從神的人最終是落得與神永遠的,全然的割斷﹞。
正因為神這樣賜福和降禍的方式,是與一般世俗人得福和遭禍的觀念不同的,以致常常會令人很感嘆地看見,不少的基督徒是「人在福中不知福」,誤以為自己還沒有蒙神賜福,仍然還是一直在看重,在祈求,在等待,在期盼神賜那不相關的「乙事」的福給自己,而沒有得到時就懷疑和責怪神。更令人痛心的則是,一般不相信和不跟從救主耶穌的世人卻是「人在禍中不知禍」,誤以為自己不信神也沒有遭到甚麼禍害,因此信不信神都沒有關係。
第四十九則,說到這裏,我就順便將神對人的罪惡施以最後的審判和懲罰的報應的真正意義也加以陳明。那些不相信神的非基督徒和那些不跟從神的基督徒最終會受到神的審判和懲罰的報應的緣故,並不是他們本來是不會受到甚麼懲罰的報應的,但卻因為神對於他們的不相信和不跟從感到非常忿怒,就報復性地對他們施以刑罰以報應他們。實際上,他們會受到懲罰的報應的緣故,乃是當那位總是以慈愛,憐憫和恩典對待人的神,一直都「千方百計」地給人機會,希望人願意來回轉歸向祂以得救蒙福,但是他們卻始終是硬著心腸,拒絕神所給他們的很多要帶領,呼召,教導,規勸,提醒,感動,甚至警告他們去接受福音,去認罪悔改,去相信神,去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去以神為主,尊神為大地順從神的各樣的機會,並且他們還執意地仍舊是要自己做主決定孰善孰惡,要「依然故我」地照著世俗的觀念,想法,方法和做法,以及一般的常情,常理,常識和常規去行事為人,要「我行我素」地隨心所欲,為所欲為,要「分黨分派」地只與自己所喜歡的人在一起,而不要脫離悖逆神的罪惡,不要歸屬於神,不要倚靠和感謝神,不要以神為主,尊神為大,以致他們無法脫離罪惡,不能歸向於神,不能活在神的面前,終而「自做自受,自食其果」地受到他們不肯相信神,和不肯跟從神的必然的,悲慘的後果。
換句話說,其實並不是當那些不相信神的非基督徒和那些不跟從神的基督徒死後最終來到神的面前受審判時,雖然他們一直都「哭哭啼啼」地求神饒恕他們,並且「真心誠意」地表示自己願意認罪悔改,願意接受福音,願意相信神,願意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願意以神為主,尊神為大地順從神,但是神卻像一個嚴峻的法官那樣,「不為所動,毫不留情」地將他們打入所謂的「地獄」受苦,以懲罰他們先前對神的不相信和不跟從。反而,既使是在死後,那些不相信神的非基督徒和那些不跟從神的基督徒卻仍然還一直執意地要硬著心腸,拒絕不聽任何的教導,感動,規勸和警告,堅持不肯接受福音,不肯認罪悔改,不肯相信神,不肯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更不願以神為主,尊神為大地順從神,以致他們「自做自受,自食其果」地落得無法得著神的拯救,不能脫離罪惡,不能歸向於神,不能活在神的面前的後果;這乃是他們自己堅持選擇要去「地獄」,而不要去所謂的「天堂」,亦即不要以神為主,尊神為大而永遠安穩地活在神的面前的結果。這就是說,人得不著神的拯救,以致死後最終會落在「地獄」受苦,而不能去到「天堂」蒙福,並不是神不要拯救他們,而是他們拒絕神的拯救,堅決不要被神拯救,堅決不要以神為主,尊神為大地順從神,終而「毅然決然,死不回頭,如其所願」地去到了「地獄」受苦的緣故。然而,奇妙的是,那掌管萬有的神卻是如此地藉著人自己堅持選擇要去「地獄」,而不要去「天堂」的決定,來彰顯和施行祂對人的罪惡的公義的審判。這是一個多麼令人心悸戰慄,後果極端嚴重和悲慘,值得人深刻警惕的事實。
第五十則,關於神對人的罪惡施以最後的審判和懲罰的報應,還有另外的一點也值得我們特別加以留意和警惕。基督徒往往都誤以為,只要自己在某年某月某日相信接受耶穌為救主,並且受了洗禮,那麼當將來耶穌再來,施行神最後的審判的時候,不管自己是否有「信心的行為」,有多少「信心的行為」流露出來,自己都不會遭到審判,不會被定罪,不會受懲罰的報應;而是會永遠活在神的面前,得著神所賜的福分,稱讚,榮耀,尊貴和基業。其實,這並不是正確的;因為聖經中有多處的經文一再地宣告說,神是會照著各人,不論是督徒或非基督徒,的行為報應各人,這當然是指那因著對神的信心所流露出的「信心的行為」而言的。例如,聖經中記著,「祂﹝指神﹞必按人所作的報應人 ,使各人照所行的得報。神必不作惡, 全能者﹝即神﹞也不偏離公平」﹝舊約約伯記三十四章11-12節﹞;聖經中也記著,「﹝神﹞注目觀看世人一切的舉動,為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指他做事應受的結果﹞報應他」﹝舊約耶利米書三十二章19節﹞;聖經中又記著,「祂﹝指神﹞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指非猶太人,下同﹞,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神不偏待人」﹝新約羅馬書二章6-11節﹞。並且,聖經中還記著,「﹝耶穌說﹞人子要在祂父的榮耀裏,同著眾使者降臨﹝「人子」是耶穌自稱,「祂父」是指三一神的聖父,「眾使者」是指眾天使;這乃是指將來耶穌的再來﹞;那時候,祂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新約馬太福音十六章27節﹞;聖經中也記著,「﹝復活的耶穌說﹞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新約啟示錄二章23節﹞;聖經中又記著,「﹝天使傳達復活的耶穌的話說﹞看哪,我必快來﹝指將來耶穌的再來,屆時祂要施行神最後的審判﹞,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新約啟示錄二十二章12節﹞。同時,聖經中且記著,「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指生前活著﹞,離開身外﹝指死了之後﹞,我們﹝指基督徒,下同﹞立了志向,要得主﹝指耶穌﹞的喜悅。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即耶穌﹞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新約哥林多後書五章9-10節﹞。
另外,聖經中更記著耶穌說,「當人子﹝耶穌自稱﹞在祂榮耀裏,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指將來耶穌再來的時候﹞,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以接受祂所要施行的神最後的審判﹞,祂要把他們分別出來﹝指要把他們分開來的意思﹞,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於是王﹝指負責審判的神的國的王耶穌,下同﹞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指三一神的聖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指那永遠的神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祢餓了給祢吃,渴了給祢喝;甚麼時候見祢作客旅留祢住,或是赤身露體給祢穿;又甚麼時候見祢病了,或是在監裏,來看祢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指跟隨魔鬼的惡鬼們﹞所預備的永火裏去;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裏,你們不來看顧我。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祢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裏,不伺候祢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所以說,右邊的綿羊乃是代表著那幫助了有需要者,因而就是做在耶穌的身上的一些人;而左邊的山羊則是代表著那不幫助有需要者,以致就是沒有做在耶穌的身上的另一些人﹞。這些人﹝指被咒詛的人﹞要往永刑裏去,那些義人﹝指蒙聖父賜福的人﹞要往永生裏去」﹝新約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1-46節﹞。請千萬不要誤會,耶穌在此並不是說那些助人濟世,幫助有需要者的慈善家就是義人,會蒙受聖父的賜福,而那些不肯助人濟世,沒有幫助有需要者的人就是被咒詛的人,會落在永火裏受刑。我在前面第三十六則的信仰問題中已將基督徒的「信心的行為」與一般世人的「單純的善行」在多方面的差異加以陳明了。做好事的人,並不見得就是好人,但是好人是一定會做好事的,否則就不是好人;而基督徒乃是先因著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而成為了義人,然後才會有那真正好的,善的「信心的行為」表現出來。
因此,雖然基督徒並不是憑著自己所行的「信心的行為」為必備的先決性的交換條件,去配得,換得,贏得,賺得神白白的拯救﹝其實基督徒在得救之前,就如同一般不信神的世人一樣,是根本行不出「信心的行為」來的﹞;但是,那些真心地認罪悔改,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的基督徒,憑著他們對神真誠無偽的信心所流露出的「信心的行為」,就是基督徒在神所賜的,內住於基督徒裏面的聖靈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之下,對神的信心持續地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以全面地,徹底地,永久地活出得救以後神所賜的那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來,卻是基督徒在將來耶穌再來的時候,能夠得著稱讚,榮耀,尊貴和基業,而永遠安穩地活在神的面前,得享神所賜那滿足和永恆的福樂,所絕對不可或缺的必要性的狀態。這就如同太陽光是白白免費的,但人卻必須要「出到室外」才能曬到免費的太陽光,「不出到室外」就曬不到免費的太陽光一樣。換句話說,基督徒並不是憑著他們在信耶穌之前所做的一般世俗的「單純的善行」,或對神不具有信心,只是表面上在做神所吩咐的事的「不具信心的行為」去得到神的拯救;但是,神卻是一定會按著基督徒在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之後,是否是會在他們對神的信心上持續地受到造就以增長和充足,而愈多地活出所具有的那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來,就是愈多地流露出符合神眼中真正的美善,主要是對於神的態度的轉變的「信心的行為」,去審判基督徒。而那些始終都硬著頸項地不肯認罪悔改,拒絕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的人,以及那些的「假信徒」,「假先知」,「假師傅」,「假使徒」之流,因為他們對神並不具有信心,他們對神並不具有真正的信心,而沒有神所賜再造的新生命,以致他們完全沒有「信心的行為」表現出來,就是他們一直都執意地不肯以神為主,尊神為大地以耶穌為王;不肯以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掛帥;不肯與其他所有的基督徒以愛相待,合而為一;不肯去體認和順從聖靈的帶領和教導,而沒有神所賜那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流露出來;不是純真清心,專一無二,儆醒謹守,堅守所信,忍耐等候;不是又良善又忠心又有智慧地事奉神;那麼,就算他們有時行出了一般世人所做的「單純的善行」,或是就算他們雖然對神並不具有信心,但卻表面上照著神在聖經中所吩咐的事去做了一些「不具信心的行為」,然而他們卻是一定會被神定罪,而遭受到懲罰的報應的。
既然論到人死了以後的情況,我也順便提醒一下,今天我們有時候會聽到一些人活龍活現地描述自己「假死」或「靈魂出竅」之後的奇特經歷,或是覺得非常安詳;或是看見了光;或是看見了很美麗的景象;或是去到了一個很美麗的地方;或是看見了一座珍珠門,碧玉牆和黃金街的高大的城﹝這是聖經新約的啟示錄中對於將來救主耶穌再來以後,由神那裏從天而降的「聖城新耶路撒冷」的高大,美麗,光輝,榮耀和尊貴的描述﹞;或是看見了一群穿著白衣裳的人﹝聖經新約的啟示錄中記著說,那些死後來到了神的面前的基督徒乃是穿著白衣的﹞;或是有自己已過世的親友來迎接自己;或是有已過世,自己所尊敬的人來迎接自己;或是有自己生前所參加的教會中已過世的熟識的基督徒或傳道人來迎接自己;或是有那與耶穌最親近的十二門徒中的首徒彼得來迎接自己﹝怎麼知道真是彼得呢?﹞;或是有天使來迎接自己﹝怎麼知道真是天使呢?﹞;或是有耶穌來迎接自己﹝怎麼知道真是耶穌呢?﹞等等。這些人「假死」或「靈魂出竅」之後的奇特經歷,經過不少媒體的訪問,文章,書籍,電影等的報導和渲染,往往很容易地就造成不少的基督徒都誤以為那就是自己死了之後所會發生的情形,而屆時自己只要或是覺得非常安詳;或是看見了光;或是看見了很美麗的景象;或是去到了一個很美麗的地方;或是看見了一座珍珠門,碧玉牆和黃金街的高大的城;或是看見了一群穿著白衣裳的人;或是有已過世,是基督徒的自己的親友,或自己所尊敬的人,或自己生前所參加的教會的基督徒或傳道人來迎接自己;或是有還蠻像自己心目中的使徒彼得,天使,耶穌的樣子的一位來迎接自己,那就代表著自己是來到了所謂的「天堂」,或自己只要跟著他們去,就從此可以穩在「天堂」裏享福了,而不必在乎自己是否有「信心的行為」,有多少「信心的行為」流露出來,也不用擔心神會照著各人,不論是督徒或非基督徒,的「信心的行為」的與否來報應各人。
所以,基督徒請千萬不要誤以為人在「假死」或「靈魂出竅」之後的那些奇特經歷,就是聖經中對於人死後會怎麼樣的教導,而以之取代了聖經中對於人死後會怎麼樣的真正的教導,以致在信仰上落入了偶像崇拜和謬誤偏差的心態之中。雖然這些奇特的經歷很迎合一般人的期望,也符合一些世俗的看法,表面上也好像與聖經中某些的教導有相似之處,但基督徒卻絕對不可以就相信和接受人在「假死」或「靈魂出竅」之後的那些奇特經歷為真理,並加以傳講和渲染,否則就很容易地會產生錯誤,虛假的期盼,以致會造成基督徒在死後偏離正道,而沒有能真正地來到神的面前蒙福的結果;基督徒是務必要以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關於未來直到永恆的真理為惟一的依歸。聖經中關於這方面的教導,請參閱登載在本網站的周明傳道的第三本著作「人死之後所會遭遇的事情」中的講論。
第五十一則,然而,令人非常嘆息的是,一般的人,甚至基督徒,都往往比較看重,也只祈求渴望自己在世上活著的時候,神能賜給自己個人性的健康平安,成功順利,發達富足,幸福長壽,以及社會整體性的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富強康樂,世界和平等今生的,眼前的,暫時的福氣,但卻忽視,輕看神在聖經中所應許要賜給凡是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的基督徒的那真正的,永恆的,滿足的福分,就是基督徒能白白地蒙神赦罪,並蒙神賜再造的新生命取代了原有那帶著罪性的舊生命而重生,以脫離罪惡和苦難,成聖稱義而歸屬於神,且有神所賜的聖靈永遠同在,亦與其他所有的基督徒一同具有神的國度的子民和神的家裏的兒女的新身份和新地位,當將來耶穌再來的時候,更能以神所賜的一個不朽壞的,榮耀的,強壯的,靈性的復活的新身體永遠安穩地活在神的面前,得享神所賜的基業,在神所重新創造的「新天新地」裏,重新受到神的託付,與救主耶穌一同做王,照管和治理「新天新地」的最終蒙福的結局。不但如此,更叫人難過的是,既使是對於我們還活在世上的時候,神因著他的慈愛和憐憫,對我們的需要和困難的幫助和紓解,我們其實往往也並不見得很看重,更不見得很珍惜神所賜給我們的。
我們教會以前有一位女信徒,她要買房子,就禱告求神賜給她一棟「坐落在佳美之處」的房子,其後她果然買到了一棟相當滿意的房子,就非常感謝神;後來她想搬家,也就把這一棟她自己說是神賜給她的房子給賣了。中國清朝的皇帝對所寵信的大臣會賜「黃馬掛」以為褒獎;被賜黃馬掛者視之如珍寶,必會好好地用框子裱起來,掛在家中正廳上,世世代代為傳家之寶。今天,常聽見基督徒說神賜他這,神賜他那,有的是配偶,有的是兒女,有的是房子,有的是工作,有的是在教會服事的崗位,有的是聖經中的一節經文以為指引等,而誇示於人前;但等到事過境遷,又再隨著自己的需要和喜好求神賜他別的,而那先前他所說是神賜給他的東西,則棄之不顧,不但毫不珍惜,也不常常回想神先前賜給他的東西或聖經經文的用意。以致,基督徒與他們自己說是神賜給他們的配偶離婚;基督徒沒有好好地教養他們自己說是神賜給他們的兒女;基督徒不注意與他們自己說是神賜給他們的房子周圍的鄰居和睦相處,而能夠安居;基督徒不努力地,不敬業地去做他們自己說是神賜給他們的工作;基督徒也沒有在他們自己說是神賜給他們的教會服事的崗位上專一忠心地事奉神。基督徒對神所賜給他的東西的看重,珍惜和感謝,遠不如世人對有頭有臉的人賜給他們的東西的看重,珍惜和感謝,這豈不讓人痛心嗎?
第五十二則,通常,任何一個人不可避免地都會有他人生的理念和目標,也會有他行事的原則和態度;但是,某些的人生的理念和目標,和行事的原則和態度,卻常常會導致這個人根本無法遵循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也會造成這個人根本不能蒙受神的賜福。例如,當人去努力地追求自我的成功和發達時,無可避免地會造成人與人之間的爭競。有一次我去一家銀行提錢,在排隊等的時候,無意聽到排在後面的兩位女士的聊天,很有意思。她們聊天的內容是談到她們都認識的一個家庭;其中一位女士說,她很佩服這個家庭的母親,因為這位母親把這家的幾個孩子都教的很好,孩子功課都好,自己都知道要努力學習,大人完全不用操心;另一位女士聽了就問說,這位母親是怎麼教的,會教的這麼好呢?頭一位女士回答說,這位母親是常常教導孩子們要做「人上人」,後一位女士聽了直點頭說對。我聽見她們所說的,心裏真是非常的感慨。我想世上沒有一個當父母的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長大以後能成為一個人上人;可是,每一個人都想成為人上人,那誰要當「人下人」呢?如果沒有人下人,怎麼會有人上人呢?那人上人的前一個「人」字,不就是指人下人嗎?所以,一個要當人上人的人必須把別人踩下去,自己才能成為人上人,不是嗎?如此一來,世上人與人之間的爭競將永遠不會停止的,不是嗎?這不是與我們所希望人與人之間,團體與團體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都和睦相處的想法相互矛盾嗎?這不是與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人要彼此關愛的真理相抵觸嗎?還有,當這些被灌輸要成為人上人的孩子,長大以後真的成了人上人之後,您想他們會是怎樣的一個人呢?他們豈不目空一切嗎?他們豈不高傲自負嗎?他們豈不剛愎自用嗎?他們還會謙卑受教嗎?他們還能與別人相處嗎?他們還會真正地關心別人嗎?我還沒有講,如果失敗了,沒能成為人上人,他們會變得怎麼樣哪。這對他們是好嗎?
聖經中記載耶穌曾對那與祂最親近的十二位門徒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指非猶太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僕人」是奴隸的意思﹞。正如人子﹝耶穌自稱﹞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指耶穌要自己捨了性命,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死,以成為贖罪祭而救贖人﹞」﹝新約馬太福音二十章25-28節﹞。因此,一位在教會的眾信徒中擔任帶領,教導和治理工作的傳道人,乃是要做眾信徒的用人和僕人以服事他們,而不是高高在上地反要眾信徒來伺候他。
另一個例子,我們常會聽見有人強調說,人在行事為人上是要有忠心,同時也要良善,亦要正直公義,中國古典文學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滸傳」中梁山泊的好漢們就是標榜「忠義雙全」;然而,從一個深入的角度來看,一般說起來,固然不忠心者,必定是不良,不善,不義之徒,可是「忠心」與「良善」,「忠心」與「正直公義」卻是很難兩全的。好多年前我看過一部電影,影片中的男主角的父親在所參與的一個黨派的支持下,曾擔任過一個大城市的市長;因此,他這個做兒子的原來也想從政。但是,當他見到政治的黑暗面,特別是他的父親的黨派竟然提名了一個卑鄙的小人為候選人,而他的父親居然也公開支持這位候選人的時候,他就忍不住地去質問他的父親為甚麼要這樣做。他的父親回答說,當年自己競選市長時,也是靠著黨派裏的人士大力的支持,才能當選的;現在基於對黨的忠心,不管黨提名誰為候選人,自己都一定要支持。他聽見他的父親這樣講,就決定不從政了。當世上的主人要僕人去昧著良心,為非作歹時,僕人又如何能又忠心,又良善和正直公義呢?「水滸傳」中梁山泊的好漢們所標榜的「忠義雙全」,真是談何容易;結果他們被朝廷招安以後,並沒有好的下場。一個人惟有忠心地服事至善,公義的神,他才會達到真正的忠善,忠義雙全。
再一個例子,一般世俗的說法往往都是勸人說,凡事都沒有絕對的,都只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所以不要以非善即惡,非對即錯的絕對性的善惡,對錯的黑白鮮明的分壘來看待事情,而要以凡事均是因時,因地,因事,因人而異,均可因時,因地,因事,因人制宜的相對性,和以模糊的灰色來看待事情,因而就將絕對性的善惡,對錯的存在和區別加以否定。並且,一般世俗的說法也還勸人說,對於信仰不要太死心眼,不要信的太迷,免得走火入魔,不要把所有的蛋都放在一個籃子裏,要把心思放開﹝open mind﹞,心思要活一點,要接納不同的講法,要有幾個不同的選擇,要面面俱到,要靈驗才拜,不靈驗就拜別的。同時,一般世俗的說法亦常勸人說,各種的信仰最終都會是殊途同歸,萬流歸宗,條條大路通羅馬的,所以不同的信仰要彼此包容,要彼此接納,要彼此共存。這些的說法會使得人抱持著一種左右逢源,瞻前顧後,腳踏兩條船,想兩者兼得的心態,就是又信耶和華神,又信自己,又信別神,也就是在生前要享世上的福,死後在永恆裏要享天國的福,亦就是既想要得到神所賜那有真正的仁義和聖潔的再造和永恆的新生命,又不願意捨棄原有那帶著罪性的舊生命,以致很容易地就落得是像隨風擺動的牆頭草,不但是無法兼顧,左右為難,舉棋不定,三心二意,並且是半信半疑,裹足不前,見風轉舵,虛偽假裝,更往往會落得是顧此失彼,捨本逐末,因小失大,兩頭都不著的下場﹝甚至是成為了一個愚昧糊塗的傻子和瘋子;請見前面第二十一則的信仰問題中所提到的一部車子貼了一個寫著「PEACE﹝和平﹞」字樣的標語的例子﹞。
例如,有一些的人,包括基督徒,他們誤以為自己可以既認識,接受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的道,且又不須要摒棄自己原來所舊有的,已先入為主,根深蒂固的,但卻是與神真理的道相異,相抵觸的流行的理論,主義,制度和信仰,世俗的觀念,想法,方法和做法,以及一般的常情,常理,常識和常規。此種想兩者兼得的心態是絕對錯誤的。這就如同一個人若不捨棄原來所接受的進化論,豈能接受創造論呢?若不捨棄原來所接受的地平說,豈能接受地圓說呢?若不捨棄原來所接受的太陽是繞著地球轉的學說,豈能接受地球是繞著太陽轉的事實呢?若不捨棄原來所接受的虛假,豈能接受真理呢?若不捨棄原來所接受的假神偶像,豈能接受真神呢?若不捨棄原來的以人為中心,豈能以神為中心呢?若不捨棄原來要自己決定孰善孰惡,豈能聽從神所定的善惡呢?若不捨棄原來要倚靠自己,豈能倚靠神呢?若不捨棄原來所接受的人的善行功德的觀念,豈能感謝神的恩典呢?若不捨棄原有的舊生命,豈能得著神所賜再造的新生命呢?若不捨棄原來要以惡報惡,豈能以善報惡呢?若不捨棄原來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豈能有財寶積儹在天上,就是在神的面前富足呢?若不捨棄原來對世上的國的留戀,豈能嚮往要進入天國呢?若不捨棄原來對這個已經是落在罪惡之中的世界的效法,豈能心意更新而變化,而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呢?所以,請千萬不要自欺欺人地以為自己可以「腳踏兩條船」,就是可以既保持原有世俗的觀念,想法,方法和做法,且又接受,遵循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這是絕對不可能的。
聖經中則是一再地教導,提醒我們,對神要認定,要忠誠,要專一無二,要單純,執著地相信,就是無論在任何情況之下,都單單地相信神,認定神,也就是對神要「心無旁鶩,死心塌地」;而不三心二意,不左右逢源,不口是心非,不「掛羊頭賣狗肉」,不虛偽地口頭上敬拜神,心卻遠離神,不既敬拜耶和華真神,且又敬拜假神偶像。並且,更不要以任何的人事物來取代神,就是不但不替神造像建廟,也不以別的假神偶像來代替神,亦不隨從任何與神的真道和福音相異,相抵觸的世俗的觀念和想法,方法和做法,同時更不要為了貪圖名利和地位而不顧神,因為如我在前面第十二則的信仰問題中所說的,神是妒忌的神,祂嚴禁人別有所拜地去隨從那些虛假不實的假神偶像和荒謬錯誤的異端邪說。
第五十三則,在此,我想也順便說明一下,基督徒對於那已經是落在了罪惡之中的世界,應當是持有一個怎樣的世界觀。聖經中記著,「﹝耶穌在最後的晚餐時對仍然在座的十一位門徒說﹞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新約約翰福音十五章19節﹞;聖經中還記著,「﹝耶穌在最後的晚餐時也對三一神的聖父禱告說﹞祢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 ﹝指門徒們﹞到世上」﹝新約約翰福音十七章18節﹞。並且,聖經中亦記著,「﹝復活的耶穌對門徒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新約馬可福音十六章15節﹞;聖經中更記著,「﹝復活的耶穌對使徒保羅說﹞我差你到他們那裏去﹝指耶穌差保羅到世人那裏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撒但」即罪惡的魔鬼﹞;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新約使徒行傳二十六章18節﹞。所以,基督徒乃是「在世界,但卻不屬世界」;意思是說,基督徒不可以不顧世界,不可以離世而居,不可以與世隔絕;基督徒要住在世人當中,與世人接觸,將真神和神所差來的救主耶穌介紹給世人認識;但是基督徒卻是不屬世界的,就是基督徒不可以附和,隨從世人一般的觀念,想法和做法,而是要以神所啟示的聖經中的真理為惟一的依歸。
因此,雖然基督徒是神從世人當中,特別「揀選」而「分別」出來,以成為是「神的國」的子民的一些人,亦即雖然那屬於「神的國」的基督徒與那屬於「世上的國」的世人乃是「不同國的」,但是基督徒卻並不是要不顧世人,脫離世人,隔絕世人,而自己去另外在世上建立一個完全屬於基督徒的國家。聖經中記載,耶穌在被捉拿,被審問,即將要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的時候,曾對審問祂的羅馬巡撫彼拉多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耶穌所說的「我的國」就是指「神的國」,下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指耶穌先被當時猶太人的領袖們捉拿,審問,然後被押解到羅馬巡撫彼拉多那裏定罪,判刑﹞;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就對祂﹝指耶穌﹞說,這樣,祢是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指凡屬真理的人,就是那以耶穌為王的神的國的子民﹞」﹝新約約翰福音十八章36-37節﹞。所以,救主耶穌所要建立的那以祂為王的神的國,乃是與世上的列國截然不同的;神的國乃是一個不屬這已經是落在罪惡中的世界的,是一個真理的,永遠的國度。而人類歷史上一些偉大的帝國,例如,教會建立初期的「羅馬帝國﹝Roman Empire﹞」,歐洲西元中世紀時期的「神聖羅馬帝國﹝Holy Roman Empire﹞」,曾經號稱是日不落的「大英帝國﹝British Empire﹞」,以及中國清朝時代洪秀全所創立的「太平天國」,和現今的美國等,都只不過是世上的國而已,並不能代表神的國。並且,西元十一世紀開始,歷時約兩百年的十字軍東征,企圖以武力的爭戰在世上建立神的國,稱霸於世界,這並不合乎神的心意;甚至,近代在美國有不少的基督徒,積極地參與政治,企圖藉著政府的制度,法律的規定,文化的影響,甚至軍事的力量來推廣基督徒的信仰,以達到基督徒的信仰能征服世界,稱霸於世界的目的,這其實是與所謂的宗教狂熱者無異。他們這樣的做法,與建立世上的國有何差別,他們是完全忽視不顧上述的聖經經文中耶穌所說,神的國是不屬這世界的。
或許我們聽過有基督徒說,神是要拯救世人,要拯救這個世界的;所以,我們就誤以為神要保佑,要幫助我們現今所在的這個世界,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富強康樂,無災無難,世界和平。其實,神並不會這樣做的;而基督徒這樣向神為世界祈福的禱告乃是徒然的。如我在前面第四十八則的信仰問題中說過的,神因為愛人,所以神是要人回轉歸到祂這位萬福的源頭那裏去;因此神是不會去保佑那與神為敵的世人都順利平安,無災無難,以致他們就不想要回轉歸到神那裏去了。因為人惟有歸回到神那裏去,才會有蒙福的好結局;這就好像如果前面第二十則的信仰問題中所說的那位悖逆父親,離家出走的浪子,在外面生活窮苦的時候得到幫助,使得他一個人在外面能過的好一點,那他就不用回到父親那裏去了一樣,這對浪子來說其實並不好。反而,神乃是使用人在世上生活種種的艱難,來逼促人去尋求祂,去回轉歸向祂;就好像那位浪子,最後因為在外面生活的窮苦,醒悟過來,而回到了他父親那裏去一樣。並且,正如那位浪子在外面受苦,並不是他父親使他這樣的,而是浪子自己要悖逆父親,離家出走的後果一樣,人活在世上所經歷的艱難,也並不是神使人這樣的,而是人自己忽視神,悖逆神,離棄神,敵對神,導致人不能活在神的面前的後果。但是,神卻不但沒有因為人這樣對祂,就不管人,或是增加人所受的苦;反而神還是照常供應人的需要,使人能繼續地存活在世上。聖經中不是記著說,「祂﹝指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新約馬太福音五章45節﹞嗎?。聖經中還記載耶穌在世上時,也常常醫治人的疾病,供給人的需要。所以,基督徒切不可以企圖去增添人在世上生活的艱難,反而要盡自己的能力去幫助人,也要向神禱告求祂憐憫幫助,俾得減輕人在世上生活的艱難;但是,人卻是不可能,神也是不會將人在世上生活所經歷的苦難全都除掉,我們從每一個人最終都會死亡的事實就知道了。因此,我常常對我們教會的信徒們說,雖然如上面引述的聖經經文中耶穌所說的,因為基督徒不屬世界,所以世人就恨基督徒,但是只有世人迫害基督徒的,應該沒有基督徒去迫害世人的。基督徒是不可以有憤恨世界,敵對世界,毀滅世界的念頭。
基督徒「在世界,但卻不屬世界」,這並不是容易的;請不要像某些的基督徒,為了向喜歡打麻將的人傳福音,就常常與他們一起打麻將,結果並沒有向人傳福音,麻將倒是愈打愈精,以致落得「在世界,也屬世界」了。我知道一位傳道人,他大學畢業以後,神感動他去讀神學院;他原來計畫去位於美國中部的一間神學院就讀,這間神學院所在的小鎮,大半的鎮民都是固定上教會的基督徒,整個鎮對神是非常的敬虔。他想在這樣的環境下讀神學一定是最好的;但是,後來他受到神的感動,改變了初衷,去到位於美國西部的一個大城市中的一間神學院就讀,課餘的時間他就去監獄,酒吧,街角向不信神的人介紹神,就如耶穌在世上時與稅吏和罪人接觸,一同住宿,一同吃喝,以帶領他們悔改歸向神,因為聖經中記著耶穌說,「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新約路加福音五章31-32節﹞。我自己在神面前所許的心願,也是希望神會讓我一生,都在大城市裏,在各式各樣的背景的人當中建立教會。基督徒是不可以躲在教會的圈子裏,只與基督徒交往,互相標榜地說「你好,我好,哥倆好」,而不去接觸那些不信神的人。在美國東部賓夕法尼亞州﹝Pennsylvania﹞境內,有一批十八世紀時從瑞士移民到當地的基督徒,稱為「Amish」,他們有自己的社區,自己的教會,不與外界接觸,不開汽車,沒有電話或電視,全部以務農為生,生活簡樸,穿著樸素;他們也都是愛好和平,反對戰爭的,甚至被打也不還手,好像生活在一個「世外桃源,與世無爭」的「仙境」之中;不少的基督徒很羨慕他們。可是,從神所啟示的基督徒與世人的關係的教導來看,他們這樣避世而居是不合神的心意的。反而,神因著祂對世人的愛,就要信神的基督徒,住在世人當中與世人接觸,不但不辭辛勞,不計代價,不顧安危,不懼迫害地向世人介紹神,以使他們能回轉歸向神,並且同時也盡力地去關懷,幫助世上有需要的人,受欺壓的人,以及弱勢的團體,而減輕其在世上生活的難處和痛苦。所以,基督徒的信仰的世界觀,是與佛家「出世」﹝不在世界﹞的觀念,或是道家「隨世」﹝屬世界﹞的觀念,截然不同的。
不但如此,基督徒的信仰的世界觀,也並不是像儒家和法家「入世,治世,以救世,得世」的觀念。我認識一位男士,他的妻子是基督徒,他還沒有信神。他常常跟著妻子進出教會聽講道,對於基督徒的信仰非常地認同。有一次,他對我說,近年來中國大陸的經濟快速發展,使得很多中國人都很有錢,但也帶來了不少個人性的,家庭性的,社會性的問題;基督徒的信仰講真理,講美善,講慈愛,講公義,講誠實,講饒恕,這是非常的好;加以推廣開來,一定可以幫助中國的家庭和社會安康幸福。我聽他這樣講,就告訴他說,基督徒的信仰並不是為了要建立一個富強康樂的中國的社會,基督徒的信仰也不是為了要建立一個富強康樂的美國的社會,基督徒的信仰更不是為了要建立一個富強康樂和平的世界;基督徒的信仰乃是為了要使人能回轉歸向神。如果一個人只是以基督徒的信仰為達到他個人所嚮往的世界和平,國家富強,社會安康,環境保護,道德普及,生活幸福,個人成功,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妻恩愛,家庭美滿,甚至健康長壽等的一個手段而已,那如果有任何其他的辦法也能達成這些他所嚮往的目標的話,他很可能就會捨棄基督徒的信仰,而改去追求那些其他的辦法了,不是嗎?實際上,聖經中告訴我們說,基督徒活在這個世上乃是客旅,是寄居的;其實,所有的人活在這個世上大多不到百歲的壽命,都只不過是一段很短暫的在世寄居和客旅的時段罷了,每一個人都是會經歷死亡而不再活在世上的,而人死後其生前所成就,所擁有的一切,都是無法帶去的,不是嗎?所以,基督徒是要以客旅的,寄居的心態活在世上,因為基督徒永遠的歸宿乃是能夠活在神的面前。
同時,也值得加以指明的則是,由於人活在這個世上乃是客旅,是寄居的,每一個人都是會經歷死亡而不再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因此,任何一個人對於永恆,對於美善,對於正義,對於真正的好,對於沒有罪惡,沒有苦難的嚮往,渴望和追求,都是不可能在這個乃是處於伊甸園之外,充滿著天災人禍,生老病死,勞苦愁煩,爭競仇恨,戰爭殺戮,罪惡苦難,像是「爛了的蘋果」一樣的世界中得到完全的實現。並且,我在前面第三十二則的信仰問題中也曾說過,人一直都想要只靠著自己去啟發良知,行善做好,改過自新,將功抵罪;去奉行儒家法家,道家佛家,和其他的理論主義,信仰宗教的教導;去藉著教育環境,制度文化,榜樣宣傳,科學技術等人的方法和手段,就以為可以把自己那帶著罪性,像是「爛了的蘋果」一樣的舊生命加以修補好,改變好,也就可以把那充滿罪惡和苦難,像是「爛了的蘋果」一樣的世界加以修補好,改變好,以達到「天下一家」,「世界大同」,「理想國」,「人間天堂」的境界。但是實際上,世人因不信真神,乃是落在了「靈性的死」之中,以致人這一切的企圖和努力,卻都必定是徒然的,人的這個夢想是絕對不可能實現的。人是惟有藉著相信和跟從神所差來的救主耶穌,才能白白地得到神的赦罪,也才能蒙神賜那照著神的形像所重新創造的新生命,以取代人原有帶著罪性的舊生命,而得著重生和更新,且才能從「靈性的死」中復活過來;而現今這個充滿罪惡和苦難的世界,則是惟有在將來耶穌再來的時候,被神所重新創造的「新天新地」所取代之,才能得以復興。
我們除了務要清楚地認識到,人活在世上時所成就,所擁有的一切,乃是「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同時我們更須要深刻地了解到,我們在世上活著的時候所處於的這個「人間」,其實坦白地說,乃是一條暫時性,「留校察看」式,通往地獄的輸送帶,就是對於所有如客旅和寄居一般短暫地活在「人間」的人而言,其在世上活著的時候,乃是一段「留校察看」的期間,以視其是否會認罪悔改,歸向真神,而那些始終都沒有認罪悔改,歸向真神的人最終就會淪落於地獄中。我曾經講過一篇題目是「天堂,人間,地獄」的講道;我在這篇講道中指出,一般的人都以為天堂,人間,地獄三者乃是一直都有的,是固定存在的,是永久性的;人間的好人死後就去天堂,而人間的壞人死後就去地獄,甚至還有人會藉著輪迴再回到人間來。並且,有很多的人也以為憑著努力地去行善做好,自己死後就能輪迴轉世投胎成為一個高貴的人,而這就是得福了;但是,根據真正佛教的教導,輪迴並不是一件好事,也並不是一個福氣,就算轉世投胎成為一個高貴的人,也仍然是回到「人間」來受苦。但是,聖經中卻宣告說,當將來耶穌再來,施行神對罪惡最後的審判之後,人現今在世時所處於的這個「人間」屆時就不再存在,只剩下「地獄」和「天堂」了。
不過,聖經中卻強調說,基督徒活在這個世上,是要像一盞照在黑暗裏的明燈,也要像一座造在山上,不能隱藏的城那樣,讓人可以看見其對神,對人,對世界的不同;並因此而讓人知道,有一個與世上一般人對神,對人,對世界的觀念,想法和做法完全不同的真理存在著,以致人也會來尋求,認識和接受這個神所啟示的真理,從而能夠認識神,歸向神。這就如聖經中記著說,「你們﹝指基督徒﹞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指量器﹞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指神﹞」﹝新約馬太福音五章14-16節﹞;並且,也如聖經中還記著說,「你們﹝指基督徒﹞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新約腓立比書二章15-16節﹞。因此,聖經中將那是基督徒的集合體的教會稱為是「金燈臺」,以藉之而使得神真理的光像明燈一樣照在這個落於罪惡之中的黑暗世界裏。然而,這卻並不是說基督徒可以與世人完全隔離,只要像一個燈塔一樣,遠遠地向世人見證基督徒的信仰就好了。在基督徒的信仰的圈子裏,有一些的基督徒是像佛教的和尚,尼姑一般,終身不娶不嫁,避世隱居,生活簡樸,一心修道;例如天主教,東正教和基督教中在偏遠地區的修道院裏,守獨身修道的修士和修女就是如此。並且,還有一些的基督徒是成立自己單獨的社區,以務農為生,不與外界接觸,像是活在「世外桃源」中一般,以避免受到那已經是落在罪惡之中的世界的影響;例如上述那被稱為是「Amish」的基督徒就是如此。同時,亦有一些的基督徒是成立自己單獨的教會系統,強調對神要非常的虔誠,追求和順從,但卻不與其他的教會往來,甚至認為其他的教會都是被偏差謬誤,異端邪說所充斥,以致就不承認其他的教會也是屬神的,而宣稱只有他們才是真正得到了神的拯救;例如常見的一些帶著閉鎖,特異,自許,排他的色彩的信仰團體和教會系統就是如此。
並且,這些的基督徒為了一心修道,為了避免受到外在世界和其他教會不良的影響,就避世而居,與世隔離,不住在不信神的世人當中,也不去與世人接觸,甚至不與其他教會的基督徒接觸和來往,此種不顧世人,不關愛世人,不接納其他教會的基督徒,不與其他教會的基督徒彼此相愛的態度,不但一方面造成他們並沒有遵著神的託付,沒有效法耶穌的榜樣,沒有憑著愛世人的心,去到世人當中,與世人產生接觸,關懷和幫助世上有需要的人,且更重要的是也將真神介紹給世人認識,將那在救主耶穌裏悔改,赦罪和重生的福音傳講給世人知道,將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教導世人,以使世人也有機會能夠得著神的拯救,從而建立那是神的國的雛形的教會;並且,另一方面也造成他們並沒有遵照聖經中所記載,耶穌在最後的晚餐時賜給仍然在座的十一位門徒﹝也是賜給所有的基督徒﹞的一條新命令,「﹝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新約約翰福音十三章34-35節﹞,去與其他教會的基督徒彼此接納,彼此相愛。這些的態度和做法其實都是偏差,謬誤的。
所以,神並沒有在每一位基督徒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的那一刻,就將他﹝或她﹞提到天堂去,神乃是把基督徒繼續地留在世上。神這樣做的原因主要有二,其一,神要基督徒繼續地留在世上,是要基督徒去完成神所託付的工作,就是去向沒有信神的人傳講那藉著相信和跟從神所差來的救主耶穌,而悔改歸向神的福音,以使他們也有機會能夠得著神的拯救;其二,神要基督徒繼續地留在世上,是要使基督徒去經歷各樣的考驗,以磨煉基督徒對神的信心,幫助基督徒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以致終能安穩地永遠活在神的面前。所以,基督徒不可以不顧世人,不可以避世而居,不可以與世隔離,不可以「不在世界」;基督徒乃是要住在世人當中,與世人接觸,以將真神介紹給世人認識,並將那在救主耶穌裏悔改,赦罪和重生的福音傳講給世人知道。但是,基督徒卻是屬神的,是屬真理的,而不再是屬於那已經是落在罪惡和虛假之中的世界的,所以基督徒不可以隨從世俗的觀念,想法,方法和做法,以及附和一般的常情,常理,常識和常規,不可以貪戀這個世界,不可以與世人「同流合污」,不可以以為自己仍然是世界的一份子,仍然是與世人一樣的,以免落得仍舊是「屬世界」的。因此,基督徒必須要持守住這種一方面不與世隔離,而去接觸世人,向世人傳福音,同時另一方面又不隨從世俗,不與世人認同,不與世人同流合污的「在世界,但卻不屬世界」的態度。而那些避世隱居,一心修道的基督徒,以及那些居住在自己所成立的單獨的社區,不與外界接觸的基督徒,他們或許以為自己這樣做,就是像一個燈塔一樣,與世人離的遠遠地向世人見證基督徒的信仰就可以了;其實,他們不但沒有遵著神的託付,沒有效法耶穌的榜樣,憑著愛世人的心,去到世人當中,與世人產生接觸,向世人傳福音,將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教導世人,關懷和幫助世上有需要的人,並且他們也沒有學習如何去靠著聖靈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以面對,經歷和勝過活在世人當中那諸多的考驗,磨煉和屬靈的爭戰,從而能夠在對神的信心上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
深入思考和理解信仰的問題﹝十﹞:第五十四則至第五十七則
第五十四則,我在前面第四十一則的信仰問題中雖然曾強調說,基督徒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以後,要在內住於基督徒裏面的聖靈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之下,持續地受到造就,以致其對神的信心能夠愈加地成長和成熟;不過,神為了要建立那是基督徒的集合體,是神的國的雛形,是基督耶穌的身體的教會,乃是按著一個自然性的過程,先揀選一些的信徒,如彼得,約翰,保羅,以及歷世歷代神的工人,賜給他們較大的量度的信心,和較多的屬靈的恩賜,設立他們為教會的使徒,先知,牧師,教師,宣教士等,以使他們與神同工去傳揚福音,建立教會,並且帶領,教導其他的信徒去學習,遵循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而幫助這些的信徒受到造就,在對神的信心上成長和成熟,以致這些的信徒能夠在所信的真道上合而為一,而不會隨從各樣的異端;然後這些的信徒也同樣地與神同工,如一個身體上的各個肢體一般地彼此連接,彼此相愛,彼此配搭,以更廣傳福音,建立新的教會,並且幫助新的信徒們亦受到造就,在對神的信心上成長和成熟。所以實際上,聖靈通常都是使用教會的傳道人來教導,幫助和督正基督徒,以使得基督徒能夠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這是神在教會中設立傳道人的用意和目的。聖經中這樣記著說,「祂﹝指神﹞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指信神的基督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基督」即耶穌,下同;「基督的身體」是指教會﹞。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即耶穌﹞,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惟用愛心說誠實話﹝指用愛心說真理的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指耶穌乃是教會的頭﹞,全身都靠祂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全身」和「身體」均是指教會,因為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各體」是指身體上的手,腳,耳,口,眼,鼻的各個肢體,聖經中說,基督徒乃是這個是基督的身體的教會的各個肢體﹞,在愛中建立自己」﹝新約以弗所書四章11-16節﹞。
基督徒的信仰並不是如其他的宗教和信仰那樣,只是注重個人性的得救。聖經中清楚地宣告說,所有的基督徒都是共同地歸屬於一個以神為王,以得救的人為子民的整體性的神的國度,而那是基督徒的集合體的教會就是這個整體性的神的國度的雛形;並且,所有的基督徒也都是神家裏的兒女,彼此之間乃是信仰上的弟兄姐妹,所以就要以手足之情去彼此相愛;同時,所有的基督徒亦都是那個稱為是「基督的身體」的教會的各個組成的肢體,所以就要彼此相交,彼此相顧,彼此相助,彼此連接,彼此配搭,彼此建立。因此,我常常提醒說,基督徒在相信和跟從救主耶穌以後,雖然是會蒙內住在其裏面的聖靈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但是基督徒卻一定要固定地參加一間適當的教會,認真地跟著該教會的傳道人去學習聖經中的真理,接受該教會的傳道人的帶領和牧養,就好像一位初學數學,物理,化學的學生,去上學跟著老師學習一樣。
所以,基督徒請千萬不要自己「閉門造車」,就是認為自己是非常的精明能幹,甚至比教會的傳道人還聰明,還能幹,學歷還高,因此只要自己單獨去研讀,去思考,就可以明白,接受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這種的想法和做法都是不正確的,也是很危險的。因為一般的基督徒並不具有神所賜給那受到神的託付在教會中擔任帶領和教導工作的傳道人的較大量度的信心和較多的屬靈的恩賜,以致很容易就會落得或是因為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是與世俗的觀念,想法,方法和做法截然不同的,甚至是與一般的常情,常理,常識和常規背道而馳的,以致對於聖經讀不下去,聽不下去,接受不了;或是一直都會被諸多的疑問所纏擾而解不開,出不來,放不下;或是將聖經的經文按著自己的喜好和世俗的看法,避重就輕,以偏概全,斷章取義,甚至完全錯誤地想出一套,附和一套自己可以接受,可以相信的謬妄的見解。並且,基督徒也請千萬不要誤以為只要內住在自己裏面的聖靈直接教導自己就好了,而不必去參加教會以向教會的傳道人學,也不必接受教會的傳道人的牧養和教導。這是絕對不對的;任何一位不是在教會中擔任帶領工作的基督徒,都必須要以所參加的教會的傳道人為自己的牧者,接受其對自己的牧養,教導和帶領,以期能在對神的信心上持續地受到造就,而愈加增長和進步。
因此我常說,我鼓勵所有的基督徒都勤讀聖經,但是我卻要提醒,不是每一位基督徒都可以隨意地去解釋聖經,就是隨意地去自己認為,去講說聖經的經文是這個意思,或是那個意思的。請不要誤會,我這樣說,並不是因為我是傳道人,故意要托大,要提高自己,要別人聽我的;也不是如天主教以前並不鼓勵信徒自己去讀聖經,只要信徒聽神職人員所講的就好了的做法;而是要指明,神定規這樣的方式,要先蒙神選召的教會的傳道人與神同工去造就其他的基督徒,以建立教會,是顯示出神要基督徒持續地循著一個自然性的教導和學習的過程,去認識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而成長和成熟的旨意,而不是單由神徑行地,超自然性,奇蹟式地一下子就突然將聖經中全部的真理,都灌輸給所有的基督徒。當然,不可否認的,那受到神的託付,具有神所賜屬靈的恩賜的傳道人中,是有一些並沒有與神同工,並沒有發揮其所具有的屬靈的恩賜,卻反被一些世俗流行的教導,以及個人的傾向好惡所影響和左右,以致落得講一些偏差謬誤的話;所以,基督徒是務要在聖靈的幫助之下,留心去加以辨識﹝包括我所講的﹞。
說到基督徒要參加教會以在教會傳道人的牧養,教導和帶領之下,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我還要做一些特別的提醒。今天是一個資訊四通八達的時代,任何人只要上了網路,就可以找到不少有名望的傳道人講道,講解聖經的錄音和錄影,可以在適合自己的時間和方式之下,免費地聽和看,而學習到神所啟示的聖經中的真理。因此,愈來愈多的基督徒都不再以去教會參加聚會,聆聽教會傳道人的講道和講解聖經,為學習聖經中的真理的途徑了;更何況,教會的傳道人怎麼比得上那些有名望的傳道人。所以,非常可惜的,現今教會的聚會愈來愈趨向於只是在舉辦一些人與人之間的活動,所講論的也往往只是有關個人,家庭,夫妻,親子,社會,政治,教會事工等的課題,而不再專注地去強調講道和講解聖經了。其實,一個人要學習聖經中的真理,不但是需要聽傳道人的講道和講解聖經,還需要多與其他的基督徒接觸,以實際操練所學到的真理;而教會乃是神所預備的一個很好的操練的場所。比如說,聖經中教導基督徒要「彼此相愛」;教會中有各樣背景,各種程度,各個生活方式的基督徒,一個基督徒要能去親近,去以愛對待所有與自己不同情形的基督徒,而不是只待在一個與自己相同情形的基督徒的小圈子裏,更不是如不信神的世人那樣或是獨善其身,孤芳自賞,憤世嫉俗,避世離世,或是分門別類,結黨結派,排斥異己,嫉妒爭鬥,那才算是真正學到了「彼此相愛」的真理。或許還有基督徒會說,自己從網路上,電視上學習聖經中的真理之後,再到教會去操練,不就得了。實際上,除了教會的傳道人以外,網路上,電視上的傳道人所講的,是無法真正觸及到一個基督徒所參與的教會的實際狀況,有點像是「隔靴搔癢」;教會的傳道人因為清楚教會的實際狀況,聽他所講的是會使基督徒對聖經中的真理「感同身受」,其果效是大不相同的。況且,惟有教會的傳道人才清楚地知道教會中他受神的託付所牧養的基督徒對神的信心的程度,而能夠「因材施教」。真是願神興起教會的傳道人,在神所託付其牧養的教會中多多地,忠實地傳講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阿們。
因此,我也不太贊成一個基督徒同時參加幾個教會,或是到各個教會去,到處聽講道﹝所謂的「趕場」﹞,尤其是當某一有名的傳道人,來到一個地區的某一個教會講道時,很多基督徒就一窩蜂地慕名去捧場那樣。我常常對我們教會的信徒們說,一個小孩子要長的好,不是靠偶爾吃一頓大餐﹝說不定還會拉肚子﹞,而是靠天天定時定量的「粗茶淡飯」,不是嗎?通常來說,那常常「趕場」的基督徒都還是一些對學習聖經中的真理相當追求的基督徒,他們以為自己這樣做,就會「集各家之長」;其實,他們這樣做的結果卻是「適得其反」。我之所以這樣說,除了上述只有自己教會的傳道人最清楚教會實際的狀況,以及只有自己教會的傳道人最清楚教會中的基督徒對神的信心的程度,因此才能夠使聽道者「感同身受」和對聽道者「因材施教」的因素以外,另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理由。當一個基督徒經常地去聽多位傳道人講道時,由於各個傳道人所牧養的教會的狀況不同﹝甚至也許是沒有固定牧養某一教會的傳道人﹞,他們講道時所強調的聖經經文應用的重點或有差異;聽道者很容易地就會誤以為,聖經中的經文可以有不同的解釋,而不知如何去取捨,更怕自己在信仰上會流於偏激。當聽道者碰到這種情形時,要不就是誤以為聖經的經文隨便怎麼解釋都可以;要不就是將一切所聽到的都存疑,而無法有所認定;要不就是更糟糕地以甲傳道人所講的來否定乙傳道人所講的,或是以乙傳道人所講的來否定甲傳道人所講的;其結果則是聽道者甚麼也沒學到。尤其是當甲傳道人所講的某一點,聽道者比較喜歡,而乙傳道人所講的某一點,聽道者比較不喜歡時﹝反之亦然﹞,那就更是會如此了。﹝而一些沒有自己教會固定的傳道人,卻是經常邀請外面多位的傳道人來講道的教會,也同樣會產生這些的問題。﹞
其實,聽道者這是自己在做自己的牧師﹝就好像羊不是被牧羊人所牧養,而是羊在自己牧養自己一樣﹞,那怎麼行呢?而聽道者如此按自我的喜好選擇,反反復復,左左右右,零零星星,缺乏認定,甚至於要看自己是否同意的方式來學習聖經,是絕對不會學的好的﹝我們學數學,物理,化學,豈是這樣學的嗎?﹞。不但如此,到處聽道的人,還會把在甲教會所聽到的,拿到乙教會來講,或是把在乙教會所聽到的,拿到甲教會去講,使得兩個教會的信徒們,對他們自己的傳道人所講的產生懷疑和異議,而造成了對教會的破壞。所以,基督徒固定地參加一個適當的教會,認真地跟著該教會的傳道人,有次序地,有系統地,按部就班地,全面地學習聖經中的真理,才是正確的途徑。因此,我奉勸基督徒,要固定專心地參與一間適當的教會,以教會的傳道人為自己的牧者,跟他學習聖經中的真理,接受他的教導,並且在教會中和生活上操練所學的;如此一來,就一定會在聖靈和聖靈所使用的教會傳道人的帶領和教導之下,愈來愈認識和體驗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而在對神的信心上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
我還要鄭重地加以提醒的是,基督徒應當要敬重那受到神的託付,在他們中間辛勞地擔任帶領,教導和治理工作的教會的牧者﹝我並不是因為自己是傳道人才這麼說﹞;聖經中記載使徒保羅與他的同工們寫信給位於現今希臘的帖撒羅尼迦城的教會的信徒們,對他們說,「我們勸你們敬重那在你們中間勞苦的人,就是在主裏面治理你們,勸戒你們的;又因他們所做的工,用愛心格外尊重他們」﹝新約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2-13節﹞。今天常見一些的信徒喜歡按著自己的喜好和厭惡對傳道人加以「評頭論足」,往往造成這些的信徒因著自己所不喜歡的一位傳道人的背景和出身,學歷和水準,相貌和體型,態度和口氣,動作和穿著,行事的方式,以及偶爾的小失誤等,就輕視,排斥和詆毀這位傳道人;甚至更批評,否定和拒絕這位傳道人所講論的,而不會進一步客觀地去探究自己所拒絕的這位傳道人的講論是否真是不合乎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反之,這些的信徒卻以自己所喜歡,大家所敬重,有名望和成就的傳道人的言行,舉止為榜樣而加以仿效之,也不進一步客觀地去察考自己所視為的榜樣是否真是合乎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這都是不符合聖經中的教導的。
第五十五則,不過另一方面,身為是教會中負責帶領,教導和治理的監督,長老,牧師和傳道人等的基督徒,不但要常常地照著聖經中的教導,榜樣和鑒戒,來檢視,反省和校正自己在教會服事的態度,做法和自高,特別是自己對神和對人的心態,並且在牧養教會的時候也要自己特別留意,謹慎和用心,常常祈求神賜自己智慧,信心和恩賜,免得自己對於教會的信徒的帶領流於下列五種類型的偏差的教導:其一是「靈意性的解經」,因為雖然聖經中明言有一些特定的經文是帶有表徵性,預表性的意義,但是如果將任何的經文都任意想像,妄加猜測地套上一個屬靈性的意思來解釋聖經,那就非常值得商榷了;對於聖經的解釋萬不可無憑無據地閉門造車,畫蛇添足,斷章取義,以偏概全,隨從潮流,標新立異,譁眾取寵。其二是「宗派性的神學」,因為很多基督徒信仰的教派,宗派都有其特殊的教義和神學理論,而這些的教義和神學理論是否完全合乎聖經,是必須要小心地去加以辨識的。其三是「個別性的經歷」,因為雖然神是一定會帶領基督徒的,但是神帶領每一位基督徒的方式卻不盡相同,例如聖經中記載,復活的耶穌多年後曾向使徒保羅顯現,以帶領保羅相信祂,但是耶穌卻並沒有向每一位信祂的基督徒顯現,所以基督徒並不可以要求自己一定要有與別的基督徒相同的經歷,並且也要小心地去辨識由個別性的經歷所歸納出來的教導是否完全合乎聖經。其四是「傳統性的規矩」,因為很多教會都遵循一些傳統性的規矩和做法,而這些傳統性的規矩和做法是否完全合乎聖經,也是須要小心地去加以辨識的。其五是「世俗性的帶領」,因為非常令人惋惜的,一些教會的牧師和傳道人是以世俗性的觀念和方法在帶領和牧養基督徒,例如使用心理學的方法,藉著表揚,獎勵來吸引基督徒去行善做好;或是叫基督徒為了自己本身的益處,去原諒那對不起自己的人,而不是如耶穌一樣地犧牲自己以使那對不起自己的人得到原諒;或是以信徒在世上的順利發達,成功富足,為信徒順從了神,蒙神喜悅的憑據;或是隨著信徒所喜好的,按著信徒的國籍,種族,背景,階級,地位等的因素,將信徒加以分別隔開,造成分門別類等,這就如同聖經中所記載,耶穌指責當時猶太人中的宗教領袖敬虔派的法利賽人是瞎眼領路的一樣。
並且,教會的傳道人也要避免自己偏差地只是叫教會的信徒去附和,接受某一套的教義和神學理論,但卻不著重要他們去正確地了解,明白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的道,特別是神在救主耶穌裏拯救人脫離罪惡,歸向真神的福音,以相信接受,認同跟從之;只是叫信徒去加入某一個教會和去跟從某一位牧師和傳道人,但卻不著重要他們去歸屬,順從神;只是叫信徒去參與,從事某一項的事奉工作和去遵守,奉行某一些的教會規矩,但卻不著重要他們去認識,遵行神的旨意和要求。尤其,教會的傳道人實在是不可以對教會的信徒宣稱說,他們只要接受了某一套的教義和神學理論,他們只要加入了某一個教會和跟從了某一位牧師和傳道人,他們只要遵守了某一些的教會規矩,他們只要參與了某一項的事奉工作,那麼他們就是相信接受,認同跟從神的真道和福音,他們就是歸屬,順從神,他們就是認識,遵行神的旨意和要求了。同時,教會的傳道人亦要避免自己對於教會的信徒的教導淪為是一個愚昧人的胡言亂語,是一個宗教狂熱者的宣傳口號,是一個別具用心,有其他企圖者的強詞奪理,是一個考慮欠周詳者的偏見歪理,是一個以偏概全,只是看似有時適用於某一特殊情形的假說,是一些故示高深,讓人聽不懂的艱澀言詞,是所講的,所寫的是一套,而所做的,所行的卻是另一套。甚至,教會的傳道人更要避免自己為了要達到使教會擴張的目的,就不擇手段地採取罪惡的魔鬼利用來企圖要引誘,誤導,迷惑,敗壞基督徒,以及要攻擊,破壞,腐化,離間教會的那些各式各樣的偏差,謬誤,異端和邪說的說詞和伎倆,以魔鬼的手段去做神的工作,但結果卻是誤導,敗壞了教會的信徒對神的信心。否則,就會導致教會的信徒被各種世俗的道理和信仰,各種偏差的異端和邪說,各種的情結和傾向,各樣的誘惑和試探所影響,左右,誤導和帶偏,而落在各樣的陷阱和岔路之中,不得脫身,以致不但沒有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並且落得在對神的信心上不進反退,不增反減。
所以,教會的傳道人務必要靠著神揀選的恩典與神同工,去達成神所託付的造就信徒,建立教會的工作,就是教會的傳道人要忠心地,有耐心地照著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各個方面的真理和其所代表的意義和適當的應用,對教會的信徒施以正確的教導,帶領和牧養,以使得信徒不再效法這個已經是落在罪惡之中的世界,而能心意更新而變化,以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就如我在一開始所引述第三段的聖經經文中記載使徒保羅服事牧養基督徒的態度和目標﹝也是我服事牧養基督徒的態度和目標﹞,「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基督」即耶穌;這段經文的意思是指神的工人雖然仍是以血肉之軀在世上生活行事,但在做神所託付的工作,而與世俗的罪惡和虛假爭戰時,卻不是憑著血肉之軀,也不是照著世上爭戰的方式,或使用世上爭戰時的兵器去爭戰,而是靠著神所賜的能力,去宣講神的福音真道,以攻破一切的罪惡和虛假,和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事,從而將人的心意全然地奪回以歸順於神﹞」﹝新約哥林多後書十章3-5節﹞。
第五十六則,由此看來,基督徒在受到聖靈和聖靈所使用的教會的傳道人的帶領,教導,幫助,指正和牧養,循著一個自然性的,漸進的,持續的造就過程,以增長自己對神的信心,「學習」的這個步驟乃是十分重要的。基督徒要學習去明白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的道;基督徒要學習去摒棄自己心中所舊有的罪惡習慣,傾向好惡,理想目標,無知偏差,誤解謬見等,以及那些與神真理的道相異,相抵觸的理論主義,制度信仰,觀念想法,方法做法,常情常理,常識常規等;基督徒要學習去分辨教會中和信仰上所常有的偏差謬誤,異端邪說;基督徒要學習去抵擋罪惡魔鬼的誘惑誤導,攻擊迫害;基督徒要學習去忍受在世上活著和在事奉神時所會遭到的艱難困苦,阻礙挫折;基督徒要學習去正視自己所經歷的成功順利,神蹟奇事,以免只是看重,只是倚靠,只是滿足於這些,而落得誰能給這些,就信誰的地步;並且,基督徒要學習去以神為主,尊神為大地以耶穌為王;基督徒要學習去以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掛帥,謹守遵行之;基督徒要學習去與其他所有的基督徒以愛相待,合而為一;基督徒要學習去體認和順從聖靈的帶領和教導,而活出神所賜那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來,就是有那真正的美善的「信心的行為」流露出來;同時,基督徒要學習去儆醒謹守而預備好,以堅守所信,忍耐到底;基督徒要學習去又良善又忠心又有智慧地事奉神,以達成神所託付的工作等等。這都是基督徒在受到造就以成長和成熟的過程中,所必須要好好學習的一些項目,以致基督徒能夠作神聖潔無瑕疵的兒女,行事為人像光明的子女,而在將來耶穌再來的時候完全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
針對基督徒在這些很多方面的學習,我要鄭重地提醒,每一位基督徒都要視自己是聖經的學生,包括那些研究神學,通曉聖經的神學家,和在教會中擔任帶領工作的神職人員,一生都是要在聖靈的帶領,教導,幫助和指正之下,努力地,愈深入地,甚至常修正地去學習,去認識和去了解聖經中的真理。並且,如我在前面第五十四則的信仰問題中所說的,基督徒一定要固定地參加一間適當的教會,以該教會的傳道人為自己的牧者,接受教會的傳道人對自己的牧養,教導和帶領,認真地跟著教會的傳道人有次序地,有系統地,按部就班地,全面地去學習聖經中的真理,而不要自己「閉門造車」,或是誤以為只要聖靈直接教導自己就好了,或是到處「趕場」去聽講道,誤以為如此自己就能「集各家之長」。同時,基督徒,尤其是在教會中擔任帶領和教導的工作的傳道人,更要忠心地照著聖經中所說的,不斷地對每一代的人,教導聖經中神所啟示的真理,同時也指明那些世俗虛假,異端邪說的悖謬之言的錯誤,以使得每一代的人都能學習到聖經中的真理,並且也使得那些提出悖謬之言,宣傳悖謬之言和附從悖謬之言的人不能立足於教會之中。
除此以外,我還要特別提醒的是涉及基督徒個人所必須具備的一個學習者的正確態度。基督徒對於自己所聽到的,所讀到的有關真神,有關救主耶穌,有關聖經,有關基督徒的信仰,有關教會,有關信徒等的教導的每一點是否正確,是否有道理要加以判斷;就是基督徒必須要去思想所聽到的,所讀到的,基督徒可以發問,也可以請教別人﹝但請勿人云己云﹞,還可以仔細地觀察自己周圍的人事物以印證或否定所聽到的,所讀到的每一點。但是,基督徒卻請不要對於所聽到的,所讀到的不置可否,或是認為也對也不對,或是大概對吧,或是說對的人多就對,說對的人少就不對,或是因為所聽到的某一點有多種不同,甚至相反的看法,就認為所有關於這一點的看法都不會是對的,都不會是真的而全部拒絕之,因此沒有對於所有的看法都仔細地加以分辨,察驗和判定。如果基督徒認為所聽到的,所讀到的某一點不對,那就請客觀地問自己,為甚麼不對,哪裏不對;但請不要說,我不知道哪裏不對,我就是覺得不太對。通常如果有基督徒會這樣說,乃是表示他對於所聽到的,所讀到的在主觀上不喜歡,不願意接受,而不是客觀上有甚麼不對。如果真的不知道所聽到的,所讀到的某一點是對還是不對,那就坦白地說自己不知道好了。並且,還請基督徒對於所聽到的,所讀到的不要只是「知其然」,更要進一步地去「知其所以然」,就是要對於所聽到的,所讀到的進一步地去了解其道理何在。這也就是說,基督徒務要存一個心去用心地,仔細地,深入地思考,追究,了解,判斷自己所聽到,所讀到的有關真神,有關救主耶穌,有關聖經,有關基督徒的信仰,有關教會,有關信徒等的教導的每一點,而不是或不置可否,原地踏步,或人云己云,照單全收,或不求甚解,囫圇吞棗,或甚至並不是具有學習的態度,而是抱著找碴的態度,只想對之加以批評,否定,否則就會落得是依然故我,迷糊懷疑,批評爭辯,跟錯走偏。當然,基督徒是隨時都可以祈求內住的聖靈帶領,教導和幫助自己去對於所聽到的,所讀到的正確地加以分辨,察驗和判定的。
並且,如果基督徒同意所聽到的,所讀到的某一點,那就要接受所聽到的,所讀到的這一點。而當基督徒接受了某一點以後,就不再只是講道者所講的,寫作者所寫的了,而是成為了基督徒自己的思想,觀念,看法和做法的一部份。很多人不喜歡這樣,特別是男士們;他們也許聽很多,讀很多,但真正進到他們心裏,以致影響他們改變自己的思想,觀念,看法和做法的卻不多,所以常聽見這樣的人說,我有我自己的看法。究其原因,乃是因為他們怕被所聽到,所讀到的「洗腦」。很多人對於所謂的洗腦,有很大的誤解,以為自己讓別的思想和觀念進入自己的腦中,那就是被洗腦了。其實不是;洗腦是指一直被灌輸假的,不正確的思想和觀念;被灌輸真的,正確的思想和觀念,就像我們在學校裏學習數學,物理,化學等一樣,這不是洗腦,這是使人成長的學習,這是開智,不是嗎?而一個故步自封地拒絕成長性學習和開智,只是一味地活在自己封閉,狹窄和偏差的成見中的人,乃是無知愚昧的。
同時,由於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的道,特別是神在救主耶穌裏拯救人脫離罪惡,歸向真神的福音,乃是與流行的理論,主義,制度和信仰,世俗的觀念,想法,方法和做法,以及一般的常情,常理,常識和常規相異,相抵觸的,所以基督徒對於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的學習,對基督徒來說一定會是一個成長性的學習和開智,而基督徒在這個學習的過程中必定就會面對很多基督徒以前從來沒有聽到過,沒有讀到過,沒有想到過的新的思想,觀念,看法,說法和做法。這些新的東西不但會是基督徒所不熟悉的,不習慣的,有些還會使基督徒覺得很不舒服,很不喜歡,甚至會與基督徒所舊有的世俗的觀念,想法,看法和做法南轅北轍,背道而馳的。但是,當基督徒在面對自己以前從來沒有聽到過,沒有讀到過,沒有想到過的,不但是自己所不熟悉的,不習慣的,有些還會使自己覺得很不舒服,很不喜歡,甚至會與自己原有世俗的觀念,想法,看法和做法相互抵觸,背道而馳的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和福音的這些新的東西時,他們的第一個反應很可能是要去找一些理由來否定這些新的東西,以肯定他們原有的觀念,想法,看法和做法的正確,使他們可以安心地再繼續活在他們原有的觀念,想法,看法和做法之中。就是他們對於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和福音,並不是具有學習,開智和成長的態度,而是抱著找碴,批評和否定的態度。歷世歷代有多少的哲學家,宗教家,文學家,科學家,社會學家,道德家,無神論者等專家,提出了各式各樣的質問和理由,企圖要否定基督徒的信仰;可是,基督徒的信仰至今還存在著,還是被很多的人,包括很多的高知識份子和科學家所接受,所信從,不是嗎?一般的基督徒所能想出來的質問,又豈會比那些專家們的質問更高深呢?我們教會以前有一位女信徒,她總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問一些同樣的信仰上的問題,有一次我勸她要將我對她的問題的回答仔細地想一想,如果我已經解答了她某些的問題,那麼她不是就會因為接受我的回答而有所成長,以致不會再一直困在同樣的問題上而裹足不前嗎?
而基督徒的第二個反應則也可能是企圖要將聖經中的真理和福音的這些新的東西與他們原有世俗的觀念,想法,看法和做法勉強地加以湊合在一起,使他們既可以接受這些新的東西,又可以保有自己舊有的觀念,想法,看法和做法。他們的這第二個反應其實是想要「腳踏兩條船」,然而因為這些新的東西乃是與他們原有世俗的觀念,想法,看法和做法相互抵觸,背道而馳的,以致結果只會給他們帶來諸多的困惑,使他們落得像隨風擺動的牆頭草,不但是無法兼顧,左右為難,舉棋不定,三心二意,並且是半信半疑,裹足不前,見風轉舵,虛偽假裝,更是往往會落得顧此失彼,捨本逐末,因小失大,兩頭都不著,就如我在前面第五十二則的信仰問題中所說的。所以,基督徒對於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和福音,與其徒然地枉費心機要去加以否定之,還不如多花一些心思去聆聽,去思想,去學習,去了解,去明白,去察驗聖經中的真理和福音。並且,如果基督徒接受了聖經中的真理和福音的這些新的東西而從之,那麼基督徒就必須要捨棄,要放下自己原有與聖經中的真理和福音相異,相抵觸的觀念,想法,看法和做法,而不要想兩者都接受,就是不要想「腳踏兩條船」,這是絕對不可能的。因此,如果基督徒不肯對自己是一個學習者的心態適當地加以調整,那就會造成基督徒對於在這個學習的過程中所聽到的,所讀到的教導是對還是不對,很難客觀地,正確地加以判定而接受之。
第五十七則,另外,我還發現,基督徒其實並不見得是不知道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各個方面的真理,但是基督徒卻往往沒有進一步深入地去了解這些真理所代表的意義和適當的應用,以致基督徒仍然是照著世俗的觀念,想法,方法和做法,以及一般的常情,常理,常識和常規在行事為人,落得是雖然一方面要求自己不斷地努力去學習聖經中的真理,但另一方面卻並沒有將自己所知道的聖經中的真理的意義和應用,在生活上加以落實,就是自己所知道的聖經中的真理與自己的思想觀念和行事為人脫了節,就好像一個學了數學的人,卻不知道要將數學應用在生活中的加減乘除上一樣的荒謬和愚昧;也好像一個學了化學的人,卻不知道要從化學的觀點來看宇宙萬物,包括人所有吃的,喝的,用的東西,以及人呼吸的空氣和氣味,甚至人的身體,都是由各種化學的分子和一百零幾種元素的原子所組成的一樣的荒謬和愚昧;亦好像一個學了物理的人,卻不知道要從物理的觀點來看宇宙中所有物質層面的現象,都是符合一些物理的原理和原則一樣的荒謬和愚昧。這樣只是把聖經當做一本書籍,一門學問來加以研讀,加以分析,加以討論,加以講述,但卻並沒有讓聖經中的真理去改變自己的思想觀念和行事為人,仍然「聖經是聖經,我是我」,而沒有將兩者加以結合在一起,就是沒有將聖經中的真理應用在自己的身上,也沒有使自己的思想觀念和行事為人能夠見證聖經中的真理的態度﹝但卻往往將聖經中的真理應用在別人的身上,也要求別人的思想觀念和行事為人能夠見證聖經中的真理,以指責別人,不是嗎?﹞,又豈能使自己在對神的信心上真正地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呢?因此,基督徒,尤其是傳道人,之所以必須努力地去學習聖經中的真理,還並不是只為了要表示自己懂得聖經,炫耀於人,也並不是只為了要使自己能夠講解聖經,服事教會,亦並不是只為了自己要對聖經加以撰文著書,廣為傳揚;而是要以自己本人在思想觀念和行事為人上能夠成為一個合乎聖經中的真理及其所代表的意義和適當的應用的那樣的人,就是自己要以聖經中的真理及其意義和應用為準繩,而不再效法這個已經是落在罪惡之中的世界,以致自己能夠心意更新而變化,得以察驗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俾能成為一個合神心意的人為首要的目的。
可是,令人非常惋惜和難過的是,基督徒卻並不見得喜歡和欣賞這種企圖從其根本的思想和觀念,想法和看法上,來建立和造就基督徒對神的信心的教導和講道的方式和內容;就是基督徒並不見得願意讓聖經中的真理和其意義和應用,來全面地,徹底地改變自己的心思意念,以致自己的行事為人會有神所賜那再造的新生命的樣式流露出來,而與基督徒的新身份和新地位相稱。往往,基督徒是只希望傳道人教他們一些真理上簡單的標語和口號,信仰上固定的形式和儀式,行為上死板的規條和要求,以及聖經中和其他基督徒的個別的見證和案例,他們可以在外表上「依樣畫葫蘆」地照著去遵行就好了,就夠了,而不要傳道人去碰觸,去改變他們內心是在想甚麼,是怎麼想的。以致,當我在我們教會從很多的角度,很多的層面來不厭其煩地仔細闡述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各個方面的真理和其所代表的意義和適當的應用的時候,就有一位女信徒抱怨說,我這樣的講道太不著邊際,太籠統,而沒有重點,讓聽者無法捉摸,無法得到一些具體的東西;她還問我教會中另一位男信徒對其他信徒的服事,是不是就是基督徒愛心的表現,這樣就比較具體,她也好照樣地去做。我則回答她說,我對信徒的教導並不是只給他們一些的規矩去奉行,只給他們一些的模範去效法,他們只要照著去做就好了,因為一個人外在行為上的表現並不就一定代表著這個人內在的真實﹝有多少出錢出力,樂捐施捨,修橋補路,建醫院建學校的大善人,其實是為自我肯定,是為得好名聲,是為自己積陰德而做的呢?我們會認為不管是出於甚麼動機和目的,只要去做善事就好了嗎?﹞;因此,我乃是要先以聖經中的真理和其意義和應用,在信徒內在的思想和觀念,想法和看法上,去全面地,徹底地塑造和改變信徒,以致信徒能夠真正地得到造就而成長和成熟,而能有真正發自內心的愛的行為流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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